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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博士孟领结局 [博士女婿“驱逐”岳父母:这场亲情纠纷案没有赢家]

    时间:2018-12-29 04:51:0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2008年1月26日,天涯社区、西祠胡同等网站上,赫然出现了一则题为《北大博士殴打岳母,6次惊动110》的帖子。该帖子在网上曝光后,网友群情激愤,纷纷指责北大博士孟桐,甚至称其令北大蒙羞。但也有很多网友认为这是岳父母的恶意造谣。与此同时,孟桐的邻居和亲友也纷纷指出事情的另一真相。一时间,岳父母张秀敏夫妇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2008年2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奥运村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因原被告双方对事件真相和解决方案,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和分歧,所以法庭未做出判决。人们不解,究竟是什么导致岳父母与女儿女婿亲情裂变,继而对簿公堂?他们在网络内外互指驱逐的真相又是什么?在分别采访了张秀敏夫妇和孟桐夫妇后,记者又展开了外围调查采访,调查出来的事实确实与帖子内容大相径庭!
      
      被指驱逐岳父母,博士女婿其实很冤
      
      今年57岁的张秀敏是黑龙江省某市的一名退休工人,63岁的老伴儿李太平则是某高中退休教师。2002年,他们的女儿李艳从中央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班毕业后,顺利地进入中国银行北京总部工作。当年,李艳与北京大学佛学博士孟桐结婚。
      孟桐是山东菏泽人,今年38岁,比李艳大8岁。虽然当时他的收入很低,但结婚不久他成了北京某学院副教授。李艳也很要强,在结婚这年,她们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这套150平方米的房子。
      2003年9月,李艳怀孕后,她的妊娠反应特别强烈。她便央求母亲来京照顾她。次年4 月,李艳的儿子明明出世,此后张秀敏便专职照顾孩子。为了减少女儿的经济负担,她先后5次辞退了雇来的保姆。尽管每天累得筋疲力尽,但有一件事让张秀敏感到很欣慰,那就是女儿女婿经常向她许诺:在北京买一套房子,让她和老伴儿养老。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孟桐夫妇有着自己的考虑:他们担心两代人住在一起久了,难免会产生矛盾。
      2005年5月,张秀敏因事暂回齐齐哈尔。两个月后,她和老伴儿就举家进京。住进女儿女婿的家后,女儿女婿一直都没有忘记给老两口买房子的事,不过他们只能承受价格为50万元的房子。张秀敏觉得女儿一个人上班挣钱很不容易,所以也就心满意足了,于是便到处看房子。
      两年来,孟桐夫妇跑遍了北京城,带岳父母看过很多房子,可他们都不太满意。后来,张秀敏夫妇对女儿女婿说:“要买就买跟你们一样大小的房子吧。”孟桐夫妇无法接受这个条件,于是买房的事一直没有兑现。
      正因为如此,所以岳父母对孟桐夫妇的态度发生了改变。只要生活中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他们就大发脾气。在两年的相处中,孟桐感觉自己与岳父母的生活习惯有很大的不同。不仅如此,他还看不惯岳父母的为人处事。比如,张秀敏夫妇常对女儿李艳说:“我们把你看成一棵树,小时候对树浇水施肥,树长大了后一切都应该是我们的。”听了这话,孟桐既觉得他们把金钱看得太重,又觉得他们别有用心。在孟桐看来,岳父母就是想霸占自己的房子,然后给他们的儿子。因为张秀敏夫妇的儿子在北京工作后,一直没有买房子。还有一件事,更让孟桐感到恼火:2006年春节,岳父母未向他和妻子打招呼,就把他们的儿子接到家里住了两个月。这时,孟桐有这样一种感觉:岳父母早晚会把自己的家,当成他们自己的家。
      由于看不惯岳父母的为人处事,又担心和他们发生矛盾,所以在2006年7月1日晚,孟桐就与他们商量,另租房子让他们居住。张秀敏听后,当即冲女儿李艳吼道:“如果让我们从你这儿搬出去,我就与你断绝母女关系!”听了这话,孟桐夫妇都愣住了。
      此后,孟桐夫妇再也没提出租房子让岳父母居住的事,直到2007年3月30日。这天,张秀敏又要求女婿买房子,于是他们双方又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张秀敏就动手殴打李艳,当时李艳正抱着儿子,孟桐担心儿子受伤便立即上前拦住了她。结果,张秀敏的拳头落在孟桐的左眼上。
      4月4日晚上,孟桐又向岳父母提出在外给他们租房居住的事情。遭到拒绝后,双方就大吵了起来。这时,李艳也过来为丈夫助阵,张秀敏恼怒极了,便追出门外打了女儿几下。孟桐见状,便伸手拦住岳母。于是,张秀敏便和他厮打了起来。见此情景,李艳又反过来拉架。李太平见女儿竟帮着女婿,便拎起两把菜刀要砍她,结果被邻居拦下了。采访进行到这里时,多位邻居均向记者证实:4月4日晚,张秀敏确实与其女婿在走廊扭打过,但女儿在一旁拉架。
      在打架的过程中,孟桐3次拨打110。民警赶到现场后,未能调解他们之间的矛盾。由于孟桐一家三口被岳父母关在门外,所以他们向邻居借了钱,住进了宾馆。第二天,他们租住在小区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直至今日。
      
      “驱逐”未罢波澜再起:你方起诉我发帖
      
      打架事件发生后,居委会就此事调解了十余次,但双方的意见很难达成一致。女儿女婿要求父母搬走,但父母始终拒绝,并称除非女儿给自己买一套住房,或者支付170万元的费用。在他们看来,这170万元是他们抚养女儿的价值回报。
      孟桐夫妇无法接受这种条件,便提出了这样的解决方案:只要岳父母同意搬走,夫妻俩就一次性给他们3万元,然后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如遇到大病,再摊钱治疗。李艳把这个方案告诉了她的弟弟,但被她的弟弟当场否定。当然,张秀敏夫妇也没有接受这个方案。
      尽管如此,但孟桐夫妇在此后一个月内,还是向岳父母支付了1万多元的生活费和药费。另外,他们还让邻居转告岳父母:我们不会不养老,任何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我们都会同意,如不相信,可以写出来让居委会出面解决。但是,岳父母从来不提任何方案。
      可是从2007年6月起,张秀敏夫妇开始拾废为生。短短几天,那套三居室的房子,就堆满了拾来的各种废品。对此,张秀敏向记者解释:“由于我和老伴儿都身患多种疾病,所以我们每月的药费加起来需要2000多元,这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支付能力。”
      对于岳父母靠“拾废为生”的举动,孟桐显得很无奈。他告诉记者:“岳父母的举动分明是在装可怜,给我们制造难堪。他们一年的退休工资保守估计有3万多元,加上老家的房屋租金,在北京生活根本不成问题。另外,我们也愿意每月给他们1000元作为生活费,怎能生活不好呢?既然他们靠拾废为生,那么满屋的垃圾堆为何不卖呢?我们被赶走后,他们不仅不接受居委会的调解,还多次跑到妻子的单位去闹。忍无可忍之下,我们才决定起诉他们腾房。”
      李艳拟写的起诉书,时间为2007年8月14日。写好了起诉书之后,他们还不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便通过写信的方式和岳父母沟通。2007年10月9日,李艳在给父母的信中提出了解决方案:若回老家,愿支付生活费,若继续在京,愿承担房租费。张秀敏夫妇反对女儿的态度,老两口商定:如果我们离开,女儿也要先回家和我们住上一段日子,并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
      由于一直无法沟通,最后李艳还是将父母告上了法庭。2008年1月25日,张秀敏夫妇接到了法院的传票。接到传票后,张秀敏夫妇气愤之极,于是他们决定起草一份揭露女婿恶行的文章在网上公开,让全社会的人来为自己申冤。
      第二天,夫妇俩便来到网吧,付费请打字员将一则题为《北大博士殴打岳母,6次惊动110》的帖子,发在天涯社区、西祠胡同等几家网站上。回到家后,夫妇俩还不解气,便又写了一副黄纸对联贴在门口:上联是“往事不堪回首”;下联是“未来不可相信”;横批是“愁”!
      《北大博士殴打岳母,六次惊动110》的帖子在网上曝光后,立即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网友们在责骂孟桐夫妇的同时,也有很多知情人士指出,帖子内容完全是张秀敏夫妇的一面之词。针对张秀敏夫妇的指责,这些知情人士纷纷跟帖指出了事件的真相。
      根据知情人士的指证,不少网友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焦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既然岳父母被驱逐,那么他们为什么一直住在女儿女婿的房子里不走?另外,明明是女儿女婿自己的住房,为什么他们要搬出去租房住?既然岳母称遭女婿殴打,为什么没有人能够证明?恰恰相反,邻居都证实是岳母殴打女婿。既然女婿多次殴打岳母,那么他们肯定会把岳父母从家里赶出来了,怎么又会带着妻子和3岁的孩子,租住在10平方米的小屋里?又怎么会容忍自己150平方米的房子让岳父母堆放垃圾?另外,帖子交代的信息是:张秀敏夫妇还有一个在北京工作的儿子,会不会真是一个因为“重男轻女”引发的家庭悲剧呢?……
      
      两代亲人对簿公堂,这场亲情纠纷没有赢家
      
      在网友们的一片质疑声中,张秀敏夫妇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寄希望于法院的判决。在开庭之前,孟桐夫妇都希望法院的司法调解能够起到作用。如果岳父母接受法院的调解,他们愿意撤诉。遗憾的是,岳父母并没有接受调解的打算。
      2008年2月15日上午10时,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奥运村法庭审理此案。作为原告,李艳并未出庭,只好由丈夫孟桐代理。原来,因为和父母闹矛盾,她已重度抑郁,她好几次都想自杀,结果都被丈夫拦住了。今天由于她的情绪过度悲伤,所以不能出庭。
      张秀敏夫妇走进法庭,见女儿没有出庭,便和女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直到法官进入法庭才将他们制止。开庭之后,孟桐激动地向法庭控诉:被告为达到独占原告住房的目的,不惜使用暴力手段对原告进行威胁,致使原告一家被迫搬出,在外租房居住,至今仍挤在一间10多平方米的小屋里,因此要求被告腾房。此外,孟桐还称,被告就是“给儿子占房”,他们的“重男轻女”思想很严重。被告张秀敏夫妇则认为,这不是一起腾房纠纷,而是一起由逃避赡养义务引起的家庭纠纷。所谓“给儿子占房”“重男轻女”都是原告逃避赡养义务的借口。原告自行搬走,则是其曲线驱逐父母,骗取人们同情心的苦肉计。
      随后,原被告双方就“岳父母是否受邀来京、岳父母和女婿是否遭受对方的驱逐和殴打”等关键问题,展开了激烈地辩论。孟桐向法庭出示了被告来京并不是原告请来的相关录音证据,但被告张秀敏夫妇认为录音不完全,难以展现完整情况。随后,被告张秀敏向法庭出示了2007年4月4日晚自己受伤的照片,称这是自己遭女婿殴打致伤的结果,但孟桐称被告出示的证据属于伪造。他说,自从打架事件发生之后,他和妻子就无法回家,当晚的全部经过都是被告蓄意占房所为。被告张秀敏夫妇回应,原告是主动搬走的,如果我们是强占住房,那么这10个月来,原告为何从不提出回家居住?
      见原被告双方一直争执不休,法庭便主张调解。随即,孟桐提出了这样的解决方案:如果被告同意搬走,原告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每年医疗费超过2万元的部分,原告承担50%。这个方案遭到被告的反对,被告张秀敏当庭表示:“我们同意搬走,但是老家房子已经出租,所以原告必须给我们在北京解决住房问题,并解决房子的日常生活用品。”
      因为都不同意对方的意见,所以原被告双方又在法庭上激烈地争吵了起来。无奈之下,法院只好宣布择日再审。人们以为这场燃烧了10多个月的亲情战火,从此可慢慢地降温,谁知第二天,天涯社区等网站一则题为《博士女婿细说“驱逐岳父母”实情》的帖子,再次使这起亲情纠纷成为舆论的焦点。
      发帖者自称是孟桐,他详细地描述了事件的经过,事实与岳父母发的帖子内容大相径庭。看到帖子后,网友给予二者的同情与批评之声此起彼伏……尽管如此,但人们都希望双方能互让一步:女儿女婿多关心老人的晚年生活,老人也要多体谅女儿女婿的生活压力,从而让这起亲情纠纷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否则只能在彼此的伤害中两败俱伤。然而,截止4月中旬为止,双方并没有相互让步的意思。可想而知,这场彼此相煎的亲情纠纷是没有赢家的,这道愈来愈深的亲情裂痕也是无法愈合的!
      相关法律: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屋的产权人对其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对于侵害和影响其权利行使的行为,房屋产权人均可提起诉讼,即使侵权行为人是产权人的父母,产权人也可以要求其停止侵权、排除妨害,包括向法院提出对父母的腾房诉讼。
      我国《婚姻法》也规定,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但是,这种赡养义务应当在子女的经济能力范围内。如果父母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原则上赡养费应该均摊或由子女轮流赡养。如果父母另外有住房或生活比较富裕,他们的过分要求通常不会支持。
      本案法官表示,这起案件从本质上讲,腾房与赡养是两个法律关系,在同一案件中不能混同处理。但如果案件涉及亲情和家庭关系,为了缓和家庭矛盾、化解纠纷,法院通常会考虑选择以调解的方式处理。
      (应当事人要求,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责编/高丽娟gaolijuan6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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