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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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一)关于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报名说明
关于国培计划参训学员报名工作的详细说明
各位校长,教师同志们:
大家好!为配合今年国培计划网上学习培训项目的开展,本次国培计划网上学习属全员性学习,请各位教师登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注意:下面将用户名和密码发给大家,请大家妥善保管,以便以后使用!
单 位 用户名 密码
白土岗中心校 411326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报名方法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国培计划网上报名系统)
1. 系统登录
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系统访问地址
图1 系统登录
第一次登陆需要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就是下面的界面)
。
2. 查看项目培训通知、实施方案、工作简报
系统乐竞内展示的是针对项目的培训通知、实施方案和工作简报。通
过点击相应栏目下相应的文件即可进行查看。如图2所示。
图2 系统乐竞
3. 报名注册
根据本地区的项目参培计划,即要去的培训机构、参培学科、参培人数的要求,进行本地区参培学员的遴选。(短期集中培训由县区级教育局统一填报参培人员)
依次点击菜单“报名管理”?“报名注册”,按图3所示点击“报名”按钮进入学员选择页面(图4)进行学员报名。
图3 学员报名注册乐竞
学员信息填报页面,从教师信息库中选择已有教师,如图4所示,选择过相应教师后进入学员信息补充完善页面(图5)。
图4 教师信息选择
教师信息补充完善页面,如图5所示,在此页面中将该教师信息的进行补充完善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该学员的报名。按图5中所示步骤完成教师的报名工作。
图5 教师信息补充完善及完成报名
针对系统中尚未登记过信息的人员,在图4所示页面中点击“新增教师”按钮,进入如图6所示学员信息添加页面进行信息的添加。
在图6中将要添加的人员信息补充完整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该人员的报名。
图6 教师信息添加及报名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二)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版)教师调动方法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版)
教师调动调整方法
本地、异地调动,方法相同。
1、方法一:调入教师信息仍在原单位的,联系原单位,请原单位管理员先查看该教师的身份证号是否已经输入,没有输入的要输上(这点很重要,否则无法办理调动),然后点“调出”,该教师状态变为“调出”,然后调入单位管理员,在教师信息管理里点添加,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调入教师的身份证号,系统会提示“张三 已经在 **镇**小学存在,该教师已调出,您可以直接进行调入。若个人信息有误,请调入后在修改,是否调入该人员?”(如图一)点确定,即可调入。
(图一)
2、方法二:调入单位管理员直接在教师信息管理里点“添加”,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调入教师的身份证号,系统会出现提示,如图二【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点击确定会发起调动申请,再联系调出学校或上级主管单位管理员,请其在”教师信息管理“里的“流动教师审核”中审核通过后,即可调入。(注:如果输入身份证号后,没有出现如图二的提示,则说明该教师在原单位信息中没有输入身份证号,或者在系统中无该教师信息、或者身份证号有误,这时可联系原单位管理员,让其核对并输入身份证号后,在办理调动。)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三)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一、 学校信息采集的任务 学校对在职教职工的相关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和初步审核。
二、 教师信息采集的增设
1登陆信息采集网:
2输入管理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登陆,
3点击“单位信息管理”,可修改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如联系人、负责人等。
4点击“用户信息管理”,只可对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查询和修改。
5“教师信息管理”,在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完毕后,首先由学校对信息的采集进行确认和审验。审验结束后,由上级直管部门进行审验,依次逐级审批。
6教师信息添加:根据要求添加教师信息(如下图)。
注意:
对于参加过继续教育教师,在“2004-2007年度培训情况”一栏的“培训内容”中,以“其他”代替。
高中继续教育选择培训级别为“省级”,其他选择“市级”。
填写备注时,因为字数的限制,所以填写时就高不就低,就近不就远。
1 郑州市第一中学01011501
2 郑州市第二中学01011502
3 郑州市第三中学01011503
4 郑州市第四中学01011504
5 郑州市第五中学01011505
6 郑州市回民中学01011506
7 郑州市第七中学01011507
8 郑州市第八中学01011508
9 郑州市第九中学01011509
10 郑州市第十中学01011510
11 郑州市第十一中学01011511
12 郑州市第十二中学01011512
13 郑州市第十四中学01011513
14 郑州市第十六中学01011514
15 郑州市第十九中学01011515
16 郑州市第二十三中学01011516
17 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01011517
18 郑州市第二十六中学01011518
19 郑州市第三十一中学01011519
20 郑州市第三十四中学01011520
21 郑州市第三十九中学01011521
22 郑州市第四十二中学01011522
23 郑州市第四十三中学01011523
24 郑州市第四十四中学01011524
25 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01011525
26 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01011526
27 郑州市第四十八中学01011527
28 郑州市第四十九中学01011528
29 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01011529
30 郑州市第五十二中学01011530
31 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01011531
32 郑州市第六十中学01011532
33 郑州市第六十一中学01011533
34 郑州市第六十二中学01011534
35 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01011535
36 郑州市外国语中学01011536
37 郑州市外国语学校01011537
38 郑州市第101中学01011538
39 郑州市第102中学01011539
40 郑州市第103中学01011540
41 郑州市第106中学01011541
42 郑州市第107中学01011542
43 郑州市扶轮外国语学校01011543
44 黄委会黄河中学01011544
45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中学01011545
46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中学01011546
47 河南农业大学附属中学01011547
48 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中学01011548
49 郑州市师专附小01011549
50 郑州市教工幼儿园01011550
51 郑州市实验幼儿园01011551
注:请各单位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后,自行修改初始密码,以免本单位信息外露。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四)2019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晋级条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9〕11 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一、二、三级教师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评价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校(园)长专业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身心健康,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六条 学历、任职年限条件
(一)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申报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三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三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三)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者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5.具备中等师范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或专业,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且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35周岁的人员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四)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截至申报当年年底35周岁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硕士及以上
学位,否则按破格申报。
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或专业,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且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40周岁的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五)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16年以上,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20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截至申报当年年底,45周岁以下人员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否则按破格申报。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但所学专业不符合要求,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5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且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50周岁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六)乡镇中心校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下职务,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其它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
第三章 三级、二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第七条 三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一)基本掌握教育教学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学科教学知识、课程标准和教材,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第八条 二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教学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注重三维目标的落实,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较好。
(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第四章 一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第九条 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能力和经历要求: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专业课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
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不少于60次,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三)教学经历。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授课效果评价良好;幼儿园教师完成过循环带班工作。(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四)教学效果。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所教学科学生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教学效果良好,任现职以来教学效果评估至少2年为优秀。
(五)学生管理。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教育。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见附则)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1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园)级或以上表彰。(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六)教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及时进行教学反思,自2019年起,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有一定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作为主要完成人,至少参与过1项校本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七)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够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课外实践活动。
第十条 一级教师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一级教师水平。
(一)教师
1.城市教师讲授过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农村教师讲授过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城市学校教师受到以下表彰之一:
(1)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市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1次或县级2次;
(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县级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1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2次。
农村学校教师受到过县级综合表彰、师德表彰、班主任表彰、专职共青团少先
队工作表彰或教育教学工作单项表彰1次。
3.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4)城市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省辖市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县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
(二)教研人员
1.省教研员讲授过省级及以上有关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其他教研员讲授过上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
2.每学年在本级或上级区域讲授示范课、开设教学专题讲座等2次,学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3.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取得以下业绩之一(乡镇中心校教研员不作要求):
(1)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省辖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作为主持人,获得省辖市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省教研员参与并完成(限前3名)省级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1项,市、县教研员参与并完成(限前3名)市级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1项。
4.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水平,省教研员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2篇,市、县教研员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1篇,乡镇中心校教研员参与并完成(限前3名)县级教科研课题1项或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1篇。
5.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者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1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2次。
第十一条 一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除具备一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超额完成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二)近5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1次。
(三)讲课答辩获优秀等次。
(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第1、3条为教师必备条件,第2、3条为教研人员必备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一级教师水平。
1.讲授过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及以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五)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教学计划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教学计划
(2006级第一学年适用)
制定本教学计划之目的,在于指导学员依据各自所教不同学段和学科有针对性地进行网上的选课学习。本教学计划包括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的28个学科的教学内容。每个学科的课程分为公修课、学科专业课两大类。学员在选课之前,首先应查看所学学科的教学计划,其次到课程资源中查看这些课程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对于有选择性的课程),最后再确定自己所选课程的具体名称和课程代码。选课时注意以下事项:
1.每位学员在本学年度内应选够119--122学时。
2.请根据本通知中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教学计划(2006级第一学期适用)”慎重选择相应课程。
3.请学员尽量一次性确定并选择好所学课程,不要中途更换、删除。否则,删除、更换的课程将不记录已学习的时间。
1
学段:高中 公修课程
学科专业课程: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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