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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时间:2021-04-14 10:14:1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小学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加强我校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我校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教学,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经支委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乐竞(中国),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支委),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梳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3.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都要组织支部活动,树立典型,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4.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5.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支部委员必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
    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4.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

    执行民 主集中制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2.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

    3.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既要对分管的工作各负其责,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4.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规定的方式表决,形成决议。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

    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在年度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评进行。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

    1.是否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远大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2.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

    4.是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部职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评时间

    党员目标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考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十二月底或次年的一月初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1.自我评议;

    2.党员互评;

    3.党外群众测评;

    4.党组织审定。

    (五)总结整改工作。

    考评结束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回顾总结评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签订新一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在 6 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 12 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2.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3.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 —— 批评和自我批评 —— 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6.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党支部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4.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5.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6.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7.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为便于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同志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畅通党支部与党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
    二是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
    三是学习情况汇报,要向党支部作出书面汇报。

    2.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三是近期职工的思想情绪和要求;
    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

    3.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帮助,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4.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的党员,支部负责人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谈心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使我校党员联系群众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健全和完善党员结对帮扶制度,明确帮扶对象,制定帮扶措施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结对帮扶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

    3.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

    4.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 1 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活动。

    5.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向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6.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能起带头作用。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党支部会讨论审定后,再报局党委批准。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
    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三)校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局党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局党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并局党委审批;
    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
    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

    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

    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四、组织落实

    1.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2.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3.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职工群众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4.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

    5.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党费收缴制度

    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共产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预交或补交。

    2.共产党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自愿多交者不限,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3.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实行专人管理。党支部每半年度向局党委缴纳一次党费。

    4.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接受每位党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

    5.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教育内容

    (一)思想政治基础教育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3.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

    4.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

    5.民主与法制教育;

    6.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

    (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1.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育;

    2.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

    3.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规范教育;

    4.爱岗敬业教育;

    5.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不同层次的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

    二、学习教育形式

    1.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学习形式;

    2.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学习形式;

    3.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验等直观学习形式;

    4.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计算机网络等多媒体学习形式;

    5.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等学习形式。

    三、时间安排

    1.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每年年初统一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并根据需要制定分阶段的学习计划。

    2.保证学习时间,支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保证党员定期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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