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板“好色上司”:你必须向我道歉] 哪些人敢跟上司叫板
时间:2019-01-06 04:44:3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屡次被上司骚扰,女白领林欣宜一直委曲求全,然而在公司为迎接2009年而举办的一次新年联欢会上,上司横田大郎将躲到桌子底下的林欣宜拖出来,不顾她的反抗和她亲热,使林欣宜痛不欲生。林欣宜决定不再沉默,她要为自己讨一个说法。2009年3月5日,林欣宜以“侵犯人格权”为由,向广州市萝岗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广州森六塑件有限公司和横田大郎赔偿林欣宜40万元,并书面赔礼道歉。林欣宜的官司能打赢吗?
日籍上司步步紧逼,女下属一再忍让
28岁的广西南宁姑娘林欣宜,性格腼腆,长相秀丽,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上有一个姐姐。2007年7月,她从南宁某大学日语专业毕业后,进入广州森六塑件有限公司工作,任品质部担当(代表、专员),因日语流利,工作能力强,很受领导重视,这让林欣宜很开心,每次给父母打电话,都是笑嘻嘻的,林欣宜的母亲很为女儿感到骄傲。
2008年8月13日,林欣宜正在埋头工作,总经理领着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用日语对大家说:“这是新上任的品质部副部长横田大郎,希望大家以后多配合他的工作。”总经理介绍完,横田大郎用日本标准的礼节给大家鞠了一躬,显得很绅士。林欣宜心里想,这个新上司看上去很随和,应该不难处。
横田大郎交给林欣宜办的事情,林欣宜一点不敢马虎,总能出色地完成,横田大郎十分赏识她,时不时和她开开玩笑,夸她聪明漂亮。渐渐的,林欣宜发现横田大郎对她的态度有点不对劲……
一天,横田大郎让林欣宜拿一份报告到他的办公室。当报告递过去时,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他把手放在了林欣宜的后背上。林欣宜愣了一下,想侧身闪开,但又怕是自己想多了,只能僵硬地站在那里。横田大郎一边看报告,一边夸林欣宜:“这份报告写得很好,把工作交给你我放心。”然后,两眼直直地看着林欣宜,灼热的目光让林欣宜浑身不自在。“部长,如果没什么事,我先出去了。”林欣宜想快点离开,横田大郎却笑着说:“不急,我还有些工作上的事想跟你探讨探讨。”他的手在林欣宜的背上游移了几下,呼出的气息喷在了林欣宜的脸颊上。幸好这时电话响了,林欣宜飞也似的逃离了横田大郎的办公室。
惊魂未定的林欣宜瘫软在自己的办公桌前,脑子发蒙,他是有意还是无心?林欣宜自己也弄不清楚。可时间长了,她发现横田大郎就是想占她便宜,而且胆子越来越大。
2008年9月的一天早上,林欣宜正在专心致志地工作,突然感觉后背上有条小虫在蠕动,她吓了一跳,赶紧站起身,使劲用手去拍,虫没拍到,却拍到了一只手,林欣宜“啊”地大叫一声回过头,横田大郎正站在她的身后,手还停留在半空中。见同事们都望着自己,林欣宜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结结巴巴地问道:“横田部长,你有事吗?”横田大郎拿着一份文件,故意当着同事的面大声说:“我有些地方不太清楚,想确认一下。”见同事们都在埋头做自己的事,林欣宜知道他们是不想得罪横田大郎。
中午吃饭的时候,同事跟林欣宜开玩笑说:“当心喽,狼总有一天会把你这只小羊给吃了。”有人张牙舞爪地做出恐怖的怪样子,引来大家哄堂大笑。林欣宜羞得满脸通红,眼泪在眼底直打转。
晚上回到家,林欣宜一个人躺在床上,心里酸酸的,拿起手机给父母打了个电话。听女儿的声音似乎刚刚哭过,母亲李秀很担心:“欣宜,你是不是遇到啥难事了?”林欣宜真想把心里的委屈告诉母亲,可她最终忍住没说,以母亲的性格,一定咽不下这口气,说不定要来找横田理论,到时事情闹大了,自己在公司还怎么待下去!
林欣宜想把横田大郎屡次骚扰自己的事情向总经理反映,没想到同事一个个都表示反对:“别天真了,你要是把那个人得罪了,以后的日子怕会更难过,除非你不想要这份工作了。”如果能一走了之,林欣宜早就走了,可她实在是舍不得这份工作,既然这个方法不行,那就找横田大郎好好谈一谈。
第二天上午,趁着送文件的机会,林欣宜真诚地对横田大郎说:“部长,对我来说,你是一个好领导,跟着你,我学会了很多东西,除此之外,我从来没有其他想法,希望你能理解。”见横田大郎点点头,林欣宜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她以为自己的“噩梦”终于结束了。没想到,安稳日子只过了几天,横田大郎还是和以前一样,这让林欣宜倍受折磨。
国庆长假,林欣宜回家看望父母,见女儿脸色蜡黄,神情憔悴,李秀心疼不已:“欣宜,你是不是生病了?”林欣宜抑制不住内心的煎熬,把横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股脑儿说了出来。李秀听后,气得脸色都变了:“真是畜生,作为一个大公司的领导,咋能这样对人!欣宜,别怕,妈陪你一起去找你们总经理反映这事,我就不信没人能制得住他。”林欣宜赶紧阻止母亲:“妈,你不懂,事情一旦闹大我在公司还能待下去吗?别人的唾沫星子都会把我淹死。”考虑到女儿还是一个未出嫁的姑娘,李秀暂时忍了下来,她对女儿说:“回去后他要是还对你这样,就算丢了工作,咱也不能忍气吞声。”林欣宜点点头。
联欢会上上演“老鹰捉小鸡”,
女下属将男上司告上法庭
国庆假期结束后,林欣宜回到公司上班,横田大郎态度一点没变,林欣宜不敢告诉父母,只能一再忍让。
2008年12月26日,公司举办年终晚会。林欣宜正跟同事坐着聊天,突然感觉有双手从后面抱住了自己,回头一看,横田大郎正对着自己笑:“林小姐,咱们一起上台给大家唱首歌,怎么样?”林欣宜连忙拒绝:“我不会唱歌。”一边说一边使劲地去掰横田大郎的手。林欣宜力气很小,根本就挡不住横田大郎的“进攻”,他一只手圈住林欣宜的脖子,另一只手在林欣宜的胸部使劲揉搓。林欣宜急得眼泪都出来了,语无伦次地用日语夹杂着中文苦苦哀求:“求求你放了我。”横田大郎什么也没听进去,两只手依然没停。林欣宜使劲掐了他一下,横田大郎才不得不松手。林欣宜连忙跑到桌子对面,横田大郎围着桌子追林欣宜,两人在会场上你追我赶玩起了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林欣宜一边跑,一边喊:“救命,救命。”同事们以为两人在开玩笑,没把林欣宜的呼救当回事。
追了一会儿,轮到横田大郎上台唱歌了,横田大郎才不得不撇下林欣宜。林欣宜一下子瘫在了椅子上,自己倒了一杯水,正准备喝下去,突然听到横田大郎在台上喊:“林欣宜,林欣宜。”林欣宜觉得这是从地狱传来的魔鬼之声,吓得手一抖,杯子摔在了地上。林欣宜顾不得形象,迅速钻到同事坐的一张桌子底下。
横田大郎走下台寻找林欣宜,窝在桌下的林欣宜双手合十,求同事们别把自己的位置告诉横田大郎。可很快,横田大郎还是发现了林欣宜,走过去不由分说将林欣宜从桌子底下拖了出来,然后一把将她搂进怀里,拥着她往台上走。林欣宜紧紧地抓住同事落座的椅子,挣扎着不肯离开。横田大郎使劲掰林欣宜的手,两个人就这样僵持着。旁边的人看不下去了,出面劝横田大郎,这场闹剧才得以落幕。
林欣宜不知自己怎么回到家的,联欢会上同事们那异样的眼光在她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回放,她在家里睡了几天几夜。母亲打电话来,她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从女儿断断续续的描述中,李秀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她收拾了几件衣服,连夜和老伴一起从南宁赶到广州。
父母赶到时,林欣宜还把自己关在家里,她已经委托同事向公司请了假,不是她不想去上班,而是一想到要面对横田大郎,她就吓得全身发抖。李秀看着女儿身上发紫的印痕,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她抹去女儿的眼泪说:“欣宜,这事必须得让他给一个说法,咱不能平白无故受委屈。”林欣宜哭着摇摇头:“没用的,谁会帮咱们说话。”见女儿一再退缩,李秀有些生气:“你到底怕什么?怕丢了工作还是怕得罪人?”李秀替女儿穿好衣服,拽着她来到公司总经理三栗的办公室。
知道这事后,三栗总经理非常震惊,当即承诺一定彻查此事,尽快给林欣宜一个交代。在焦急中等待了几天,林欣宜既没等到总经理的电话,也没见公司方面对横田大郎作出任何处罚。在母亲的敦促下,她给三栗总经理打去电话,提了两项要求:一、横田大郎必须书面向她道歉;二、公司出担保书,担保她今后不会再受到横田大郎的性骚扰。
1月7日,广州森六塑件有限公司就林欣宜被横田大郎性骚扰一事召开情况反映和协调会。公司共有六个人参会,包括公司总经理三栗和横田大郎,还有两名工会委员。林欣宜本来想让母亲陪自己参加协调会,可李秀说:“妈不懂日语,普通话也说不好,去了还给你添乱,让你姐陪你去。”林欣宜很有心,将这次会议的全过程进行了录音。
会议一开始,公司总经理三栗就说:“横田先生做出了让林小姐讨厌的事,就算是一起工作的同事也是很不应该的,在此我作为总经理一定会秉公处理这事。”随后他话锋一转,对林欣宜说:“在晚会上,横田喝了很多酒,他对林小姐的触摸完全是无心之过,如果让横田书面道歉会给他留下污点,对他以后的前途会很不利,请林小姐多体谅体谅,能不能让他口头道歉?”林欣宜的姐姐气愤地站起来说:“如果是你的家人经历了这样的事,你能体谅吗?口头道歉根本弥补不了我妹妹所受的伤害。”见林欣宜家人态度坚决,横田大郎站出来为自己辩解道:“我只是想邀请林小姐唱歌,动作有些过火,但绝对没恶意,要是因此对你造成了伤害,我表示诚挚的歉意,没有考虑两人生长环境的差异,是我不对。” 用两国文化差异为自己开脱,这个理由林欣宜显然接受不了,她不想再沉默了:“在我们老家,女孩的名声比什么都重要,我父母虽然文化不高,但教育我们要自重自爱,难道在礼仪之邦的日本,女人可以接受别人对她动手动脚吗?”
林欣宜执意要公司答应自己提出的两项要求,没想到参会的两位中国员工,非但没站出来为林欣宜说话,还献媚地说:“总经理百忙之中主持会议是给你面子,别在这浪费大家的时间了,这点小事有必要不依不饶吗?”另外一人还口口声声要以旷工为由开除林欣宜,这无疑又在林欣宜的伤口上撒上了一层盐,令她伤心透了。
协调会后,公司领导让林欣宜在家好好休息两天,并表示一定会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正当林欣宜在家等待答复的时候,林欣宜以前工作的单位打来电话问:“你在森六出了什么事?你们公司派人到我们这来,说要调查你以前的不良记录。”事后,林欣宜才知道,公司是想找到一些不好的记录作为把柄,好有理由开除她。
几天后,林欣宜收到了公司方面发来的一封邮件,称横田大郎不会书面向她道歉,如果林欣宜同意既往不咎,可以继续回去上班,晚会后林欣宜虽然有几天没去上班,公司可以算她请假,横田大郎今后也会注意自己的言行。看完邮件,林欣宜扑进母亲怀里痛哭起来,李秀当即对女儿说:“咱去法院,我不信他们能只手遮天。”林欣宜随即联系上了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的苏晓军律师,苏晓军律师受林欣宜委托给公司发了律师函。
2009年1月22日,林欣宜接到了公司打来的电话,让她立即到公司去一趟。林欣宜以为律师函起了作用,横田大郎要向她道歉。然而等林欣宜赶到公司,等待她的不是横田大郎的道歉信,而且一纸开除通知书,开除的理由是:无故旷工。见到女儿手里的开除通知书,李秀气得浑身发抖,她对女儿说:“没什么大不了,金子在什么地方都能发光,只要有本事,不愁找不到好工作,但这口气咱一定要争到底。”
2009年3月5日,林欣宜以“侵犯人格权”为由,向广州市萝岗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广州森六塑件有限公司和横田大郎赔偿林欣宜40万元,并书面赔礼道歉。法院于3月10日正式受理了此案。
老母亲千辛万苦寻找证人,
三张照片赢了官司
虽然已经下定决心打官司,可苏晓东律师却明明白白地告诉林欣宜,性骚扰案在国内很难打赢,最大的原因就是取证难,不过,如果有人愿意作证,证明横田大郎确实曾对林欣宜实施过性骚扰,打赢这场官司并非没有可能。
听律师这么说,林欣宜很沮丧,谁会为自己得罪公司呢?李秀鼓励女儿说:“只要咱们去好好地跟人家说,一定有人愿意替咱们作证。”李秀让女儿给同事打电话,林欣宜不想因为自己的事连累别人丢了工作,拒绝了母亲的提议。李秀知道女儿脸皮薄,不好跟别人开口,她要来女儿同事的电话,自己一个一个地打。
第一个接到李秀电话的同事吞吞吐吐地说:“阿姨,不是我不帮林欣宜,而是她和横田的事我真不清楚,要不你问问别人。”说完,就挂了电话。李秀又拨了其他几个同事的电话,大家的态度都差不多,不是推说没看清楚,就是推说当时和林欣宜不在一桌,有些甚至劝林欣宜向横田大郎道歉,还信誓旦旦地说,只要林欣宜服软,她愿意代林欣宜向公司求和。林欣宜听不下去了,按住电话说:“妈,算了,别难为别人了,他们的确有自己的难处。”
李秀不甘心!
苏晓军律师给林欣宜出了个主意:“没人证,找找看有没有音像资料之类的物证,如果有,也是有力的证据。”林欣宜想了想,联欢会那天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摄影、拍照,也许横田对自己做的事,会被拍下来也不一定。
因为被开除了,林欣宜也不便去公司,她托人找到负责摄影的同事,但同事告诉她,那天只录了表演节目的场景,真的帮不了她。有人给林欣宜出主意:“晚会上有很多人自己带了相机,你去找找他们,也许他们乱拍,能拍到一些东西。”
李秀想想也是,从那以后,她天天晚上陪着女儿到同事家串门,打听联欢会那天,谁带了相机。就在林欣宜几乎绝望的时候,一个同事给她打电话,让她过去一趟。
同事把林欣宜拽到电脑前,指着上面的照片说:“你看这对你有没有用?”林欣宜一看,正是横田强行搂抱自己的照片,她激动得拿着鼠标往下翻,又找到了另外两张照片。这三张照片把横田大郎欺负她的经过拍得清清楚楚,有了这三张照片,自己就有打赢官司的可能。临走时,同事忐忑不安地说:“本来我想把照片删了,可咱们处了这么长时间,我知道你不是坏人,就想帮帮你,你可千万不能对别人说。”
从同事家出来后,林欣宜在楼下和母亲相拥而泣。回到家,林欣宜立即把照片传给了苏律师。
2009年5月20日,广州市萝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双方律师就“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林欣宜提交的证据主要有两项:同事在晚会上拍的三张照片、协调会上的录音。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2009年11月30日,萝岗区法院根据林欣宜提交的证据,结合被告在其证据《横田大郎对其在1月7日会议上发表意见的说明》、《关于1月7日会议内容的说明》所承认的事实,判定横田大郎行为构成性骚扰,横田大郎必须向林欣宜书面道歉并赔偿人民币3000元。
掂着这薄薄的几张纸,林欣宜的眼泪啪嗒啪嗒地落在了判决书上。林欣宜告诉记者:“这区区3000元仅仅是横田大郎两三天的零花钱,可我为此付出的,却是失眠、忧郁、失去工作、受人讥笑等惨痛的代价。”李秀拍拍女儿的手,笑着说:“欣宜,没事,日子会好起来的,咱把理扳直了,值!”
记者采访时得知,自从被公司开除后,林欣宜就没有了经济来源,她曾试图找份工作,尽管精通几国语言,有着很强的工作能力,因为她被森六“开除”的事已传得沸沸扬扬,用人单位认为她是刺头,都不敢要她。“打赢了官司,好像失败的还是我!”林欣宜一脸迷茫。
【新闻链接】
1.2001年7月,陕西省西安市30岁的国企职工童女士向法院起诉,指控上司对她进行了性骚扰。这是我国首例进入法律程序的性骚扰案件。经过近两个月的审理,法院认为原告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性骚扰事实存在,起诉被驳回。
2.2002年4月,贵阳市某供电局29岁的女工王某的父亲,以监护人身份对该局局长俞某提起诉讼。诉状称俞某在2001年5月以谈工作为由,强行对王某猥亵、侮辱,遭到反抗时对王某进行威胁,王某因恐惧逐渐患上精神分裂症。法院最终因证据不足驳回原告请求。
3.2003年6月9日,武汉女教师状告上司性骚扰案经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定:被告侵扰原告事实成立,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在此前全国没有一例性骚扰案胜诉。
4.2005年9月22日,上海市赵小姐在就诊过程中,被医生触摸了胸部和下体,她以 “性骚扰”为由将上海市一家三甲医院及其一位骨科医生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费。经过法院两次审理,均认为医生对赵小姐所做的身体检查符合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检查规范,遂驳回了赵小姐的全部诉请。
5.2006年9月26日,倍受全国关注的重庆女教师性骚扰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对巴南区南湖小学女教师文静状告校长胡某短信性骚扰一案,法院认为,从双方发送的短信内容看,当事女教师文静并未反感和拒绝,性骚扰缺乏充分事实依据,故判文静败诉。
【律师说法】
性骚扰是较为广泛存在的社会现象,大多数女性采取沉默,唯有极少数人勇敢地站了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往往以败诉告终。在性骚扰案件中取证依旧是个“老大难”问题,全国首例“性骚扰”案件就是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驳回。性骚扰从修改后的刑法流氓罪游离出来,成为民法调整的范围,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转变最大的难度就在于案件的证据要由当事人自己取证和举证。由于“性骚扰”行为的隐蔽性、私密性,只有受害人和加害人最清楚,“性骚扰”案很难取得确凿的证据。代理此案的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的苏晓军律师认为,女性遭受性骚扰后,要注意收集或保留以下三方面证据:
1.人证。在找证人时,不但要找到目击者,而且还要保证目击者肯出庭作证,为了防止伪证,证人不能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就目前来看,大多数人不愿作证。由于性骚扰的行为隐蔽,很难有人发现,所以被害人很多是吃哑巴亏。
2.物证。收到对方骚扰短信、纸条、电子邮件或与性有关的物品等,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就偷偷处理掉,要留下作为证据。
3.视听材料。录音、录像和照片等视听材料都可以作为被性骚扰的证据,如果长期被骚扰,应该随身携带录音机和摄像机、照相机进行取证。如果自己不方便,可以委托单位的好友帮忙。但要切记,不可设陷阱取证,就是不能勾引对方对自己性骚扰,然后进行录音或录像。录音需要公安机关进行声音鉴别,拍摄下的照片和录像要清晰,图像中骚扰的动作和骚扰人的面部成像不清楚,都不足以构成证据。如果此案没有林欣宜同事无意中拍摄的三张照片作为证据,在没有同事作人证的情况下,这场官司百分之八九十会输。
林欣宜原上司横田大郎在公司的协调会上,曾经说自己对林欣宜的做法完全是因为两人生长环境的差异,并不是性骚扰。然而,事实上,日本早在1999年,就先后颁布了《性骚扰禁止条例》和《男女雇用机会均等法》修订法案,凡是违反对方意愿,使对方感到不快,或者工作能力受到重大影响的有关性的言语和身体接触行为均属于性骚扰。《男女雇用机会均等法》第21条还规定,任何雇主必须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确保女员工不因工作场所发生的性骚扰及女职工对此进行的反抗而蒙受经济损失或处于不利的工作环境中。可见,日本的立法比中国更早而且更严厉。
为了制止性骚扰,日本电车、地铁公司大多数车站都新设了告示牌,提醒性骚扰者悬崖勒马。告示牌上第一行就写着:性骚扰是犯罪!东京的私营地铁公司京王帝都电铁公司已正式推出了女性专用车厢。但是,这个举措并没有解决日本地铁中痴情汉泛滥的问题。警方警告说,一旦认定,骚扰者将面临最高可达六个月监禁和500,000日元(3,300英镑)罚款的处罚。
不仅日本如此,还有最早提出性骚扰的美国,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比利时、西班牙等多个国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性骚扰属于应予禁止的非法行为,全球人都在对那些不怀好意的多情人说“不”!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除律师苏晓军外均为化名。本文拒绝任何形式的转载、摘录。)
编辑/强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