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参考模板
时间:2023-01-03 09:49:0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疫情,汉语词语,指疫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较大范围内出现的较大型疫情有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Disease2019,COVID-19)等。达达文档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参考模板,供大家参考选择。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