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电局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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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电局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报告>的通知》(粤办发[2006]1号)、《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请示>的通知》(梅市办[2006]20号)和《中共平远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请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搞好我局排头兵实践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排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和市委四届五次、县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当山区供电企业排头兵、构建和谐平远供电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努力实现企业日常工作与党的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把“三个走在前面”的目标落到实处。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排头兵观念深入人心。排头兵实践活动是一项由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群众性的实践活动,各部门(单位)、各党支部要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破除妨碍当好排头兵的各种思想障碍,做到“五破除五树立”:一是破除片面发展、粗放发展的思想,树立统筹兼顾、又快又好的发展意识;二是破除固步自封、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三是破除事不关己、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不进则退、岗位争先的责任意识;四是破除消极等待、坐享其成的思想,树立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的机遇意识;五是破除党建工作是“软指标”难出实效的思想,树立党的建设是保障、主动抓党建的政治意识。
(二)推动我局中心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抓好企业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引进、提高质量、加强招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后勤保障、安全稳定十项工作,促进我局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三)推动和谐平远供电的构建。构建和谐平远供电是提升我局管理水平的需要,是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所在。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使构建和谐平远供电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愿望和自觉行动。重点要抓好和谐部门(单位)的建设,建立健全办事公开、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多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密切联系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上取得新成效,为实现我局的高效稳定运行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
(四)推动先进性教育成果巩固扩大。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的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积极探索“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突出抓灵魂、抓班子、抓骨干、抓基础、抓作风、抓制度,努力使党员领导干部提高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本领,提高把握方向、总揽全局的本领,提高统筹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提高识才选才、育才用才的本领,提高干净干事、拒腐防变的本领,为实现“三个走在前面”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计划安排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时间为2006年3月至12月。重点分“动员学习”、“实践活动”、“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围绕“三个走在前面”开展教育,夯实当好排头兵的思想基础(即学习动员阶段)
1、组织动员。3月下旬,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进行部署。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动员,统一思想,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主要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责任要求。
2、学习讨论。3—4月,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及县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领会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广东要发挥排头兵作用的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好“三个专题”学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推动我局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平远供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与当好排头兵。围绕“三个走在前面”,开展“我局如何争当山区供电企业排头兵”大讨论,同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积极向兄弟单位学习,寻找差距,取长补短、明确方向,落实措施,迎头赶超。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对“三个走在前面”的理解,增强当好排头兵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阶段:围绕“三个走在前面”抓好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即实践活动阶段)
5—10月,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和各部门(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1、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企业的中心工作上来。紧密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各项要求,联系实际,制定相关措施,认真对照检查,共同推动县委县府决策部署和企业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
2、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推动本部门(单位)各项工作的发展中。在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整改工作,切实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组织党员、干部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继续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座谈会,拓宽民主管理的渠道,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过程,作为提高管理能力、巩固党的先进性建设成果、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进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在第三季度,召开各部门(单位)和党总支“三个走在前面”抓落实见成效情况交流汇报会。
第三阶段: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组织评议,检验排头兵实践活动成效(即考评总结阶段)
11—12月,对照“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对各部门(单位)和局各党支部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成效进行检查,对各部门(单位)和党支部落实排头兵实践活动“五个推动”任务的情况进行评议。
排头兵实践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表彰先进。
四、加强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由党总支书记、局长xx同志任组长,局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办公室。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本部门(单位)排头兵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把排头兵实践活动作为各部门、各党支部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
(二)周密部署,有机结合。要把排头兵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企业运行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日常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教育学习月有机结合起来,与构建和谐平远供电等有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统一要求,分类指导。各部门(单位)、各党支部要按照局党总支的部署抓紧启动实践活动,真正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局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局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阵地,开辟专栏,动态报道我局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情况。各部门(单位)、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板报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进展情况,以及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为排头兵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县供电局
二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