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委工作职责
时间:2021-03-18 08:12:3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社区党委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社区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社区在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支持协调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的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社区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搞好党委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社区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意,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党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4、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
5、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6、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文娱活动,丰富和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二、社区党支部工作规则
1、社区的日常重大问题可由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基础上提出;也可由社区居委会提出并向党支部汇报,由党支部听取见意后一起向社区党委汇报,然后提交社区居委会讨论并形成决定,由社区居委会贯彻执行。社区党支部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应吸收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参加。
2、社区党支部要支持、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议事、协调、决策、服务和监督等主要职能,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中的困难要及时分析,帮助解决。
3、社区党支部可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推荐社区居委会委员、主任候选人,并负责做好了解、联系、政审工作。
4、社区党支部要建立社区事务协调会制度,社区事务协调会由社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社区中介组织(团体)的代表参加,由社区党支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会主要研究涉及社会性、群众性、地区性和公益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协调会提出的建议,社区党支部要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并及时通报。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这是社区居民委员会最基本的工作制度,也是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一切日常工作的前提。岗位责任制,包括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下属的委员会的工作分工,对所承担的任务,应负的责任、考核的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大家能够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章考评,搞好本职工作。
二、居务公开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将工作职责、成员分工、服务项目、乐竞(中国)、重大事项、办公时间、便民热线电话等向社区居民公开,便于为群众服务并接受群众监督。
三、民主评议制度
建立“民主日”评议制度,每年至少评议一次。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上民主评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从政治思想、服务管理能力、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
四、学习培训制度
建立学习日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要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学习和讨论,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要建立严格的参加培训制度,参加农场组织岗位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二次。通过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广大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财产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财产登记、定期公布帐目、定期接受审计等,目的在于防止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资金财产受到损失,也使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务活动置于社区居民群众监督之下,有利于促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廉政建设。
六、联系群众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该依靠社区党员、离退休干部和积极分子组成骨干队伍,做好社区居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还要分组包户,经常联系群众,及时了解和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到下情上达。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美化、亮化小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做好社区的公共事物和公益事业,大力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项目,广泛开展社区建设。
3、搞好社区的服务与管理,做好社区互助、社区文化、社区民主、社区治安和调解民间纠纷等工作。
4、组织社区居民进行文明居民素质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水准。
5、协助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线、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
6、及时向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社区成员做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评议工作。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
为强化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功能,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特制定居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下:
一,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楼里的居民推荐,或者经过民主选举产生。
二,居民代表务须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言行举止务须代表辖区居民的根本利益。务须全心全意地为辖区居民说话,办事。
三,居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对社区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表决。
四,居民委员会是居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居民代表大会对居民委员会有监督的责任和义务,有选举,罢免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权利。
五,居民代表大会有监督辖区单位或者组织的责任,也有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义务。
居民代表大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自治的权力机构,代表全社区居民在社区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讨论和制订社区公约、自治组织章程。
2、讨论决定本社区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选举、撤换和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4、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5、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反馈居民意见和建议。
6、改变或撤销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决定。
7、讨论决定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工作制度
1、季度例会制度。协商议事委员会每季度由议事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议题应由议事会主任或成员确定,也可由社区居委会提出,遇有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议事会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2、讨论表决制度。对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清洁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涉及社区公众整体利益的有关事
务及时进行讨论、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泛征求社区成员意见,表决结果应向全体社区成员进行通报,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清洁公司),协商议事委员会经过表决有权代表社区居民拒绝其提供服务,同时向有关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予以撤换。
3、审议修改制度。年终议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并对下一年度社区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居委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4、分片负责制度。协商议事委员会应按楼房或单位分片负责,定期联系片区群众,每月至少征集一次所分担片区群众的意见,同时负责向社区居委会转达片区群众的需求和意见,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片区群众。
5、学习培训制度。议事会应结合季度例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对议事会培训。
6、民主评议制度。社区成员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议事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屡次未参加会议,发挥作用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或其它原因提出辞职的议事会成员,由议事会表决后,建议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重新进行推选增补。
社区协商议事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商议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确定的工作事项的具体措施:商议涉及本社区全体居民和社会单位的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的有关问题。
三、对社区党组织、社区党务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通过社区党组织,加强与镇区、街道党组织的联系沟通,及时反映党员群众的意愿和本社区党组织无力解决问题。
五、社区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依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原则管理社区事务,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二、发动社区居民制定文明公约,倡导社会公德,维护合法权益,履行公民义务,参与社区建设。
三、管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把社区建设成为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文明新社区。
四、熟悉社区居民住户情况,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及时为社区居民群排优解难,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五、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六、协助街道做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等工作。
七、创造条件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开展社区无偿服务,兴办有偿服务项目,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八、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制度,推行居务公开。
九、及时向农场和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十、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居委会工作制度
1、社区居委会是在农场的指导下,在居民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自治性组织。主要职能:议事、协调、服务和监督。
2、社区居委会的基本工作方法:切实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社区居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召集主持,讨论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传达和布置农场提出的指导意见;汇报和检查各专业口开展工作的情况;社区居委会应该讨论的其它问题。
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听取干事的汇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每年年终对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评议。
每年一般召开二次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委会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
4、居委会根据需要,设立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六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具体研究、落实居民区有关公共事务。
5、社区居委会协调居民区专干和居民的关系,支持专干开展工作,维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社区居委会对专干有聘任建议权、工作监督权和奖惩建议权等。
6、社区居委会成员要经常走访社区居民、了解居民需求,及时向专干传达民意,提出工作建议。
7、居委会要引导和支持居民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主活动的“社区志愿者协会”、“老年协会”、“居民区法律咨询小组”、“在职党员志愿者队伍”等群体,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上为政府分忧,下为邻里解难,形成居民之间和谐、新型的人际关系。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工作制度
1、社区志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文化道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服务人民奉献社区”为宗旨,树立良好的形象。
2、根据社区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在的需求,组织社区自愿者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根据不同的服务台对象,倡导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使小区居民逐步实现小事不出门郑方便在社区。
3、想社区所想,急社区所急,尊老助残,扶贫济困,在服务中做到耐心、细致、周到、热情,自觉把爱心溶入到社区之中,培养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定期开展服务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互助友爱的光荣传统,净化社区风气,促进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