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规范到期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21 16:25:4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XX县规范到期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3月起,我县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将陆续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残联《关于规范到期残疾人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的严肃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规范到期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实施方案。 一、换发原则 按照科学规范、精简高效、优化流程、明晰权责的原则,既要严格规范标准,又要简化流程,方便残疾人群众。要让广大残疾人以最简便合理的方式按期换证,同时对不规范证件和流程进行集中修正。 二、换发对象及换发时间 2020年2月开始换发户籍在本县范围内,发证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之前的第二代残疾人证。2011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残疾人证,随到期时间逐步换发。 三、换发程序 (一)申请。持二代证残疾人在残疾人证到期前,携带到期换证相关材料(附件1)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残联领取残疾人申请表、评定表。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和未成年残疾人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附件2)。 (二)受理。县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受理人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凡材料不全者,办证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待材料补全后再进行受理;
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申请人到指定评残机构县人民医院找指定评残医生参加评定。评定医师须核实申请人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残疾评定。申请人(或监护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自收到评定结论10个工作日内,可向县级残联申请复评,如对本级复评仍有异议的,可向市级残联申请复评。市级复评由市级评定专家组进行复评。持证残疾人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以上的,县残联可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 (四)公示。县残联对残疾评定结论及评定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确认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 (五)核发、存档。县残联对换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同时将到期原证(或证明)收回,并建立相应记录档案。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核发残疾人证,办证档案资料全部归档。 四、具体规定 (一)所有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在十年到期换发新证时,一律到县人民医院重新评定,包括变更、补办、迁移、残损换新的残疾证。残疾证换发时按年度依次类推。 (二)重新评定后残疾类别等级有变化的,按新的评定结论予以认定和变更。经过治疗、康复不符合评残标准的予以注销。 (三)持证人残疾状况被投诉、举报存有异议,县残联有权责令持证人重新评定或到上级残联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不重新评定,县残联强制注销。 (四)如十年到期未按规定及时换发,或存有异议却未按规定进行重新评定,或私自伪造、涂改的残疾人证,均属无效证件。 五、职责任务 县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领、受理、核发等,并协助组织开展残疾评定工作。 县卫健体局负责组织协调县人民医院,严格按照残疾标准,客观、公正、规范地进行残疾评定,对所作出的评定结论负责。对指定评定机构和评定医师进行日常管理。 各乡镇负责申请表、评定表的发放及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等前期准备工作;
负责新证的发放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残疾人证的换发工作涉及人数较多、影响面广,事关广大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严明工作纪律,要以此次换证为契机,严格遵守办证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故意刁难残疾人,同时坚决杜绝在换证工作中个别人浑水摸鱼、假证、人情证、关系证的出现,确保换证工作的风清气正。 (二)加强宣传。县残联和各乡镇要以多种形式将换发规定、程序和具体时间安排广泛宣传,提高换证工作的社会知晓率,确保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人及时换证,继续享受惠残政策。同时要加强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事件发生。 (三)保障稳定。残疾人证作为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唯一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扶助政策的重要凭证,涉及到每位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换证期间因重新评定造成的级别变更和证件注销引发矛盾的信访稳定工作,确保换证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1.到期换证所需材料 2.监护人证明(模板) 附件1: 到期换证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
3.本人2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
4.残疾人证原件(原件丢失的,由村委会<社区>或单位出具证明)。 携带以上手续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残联领取残疾人申请表(盖章、签字后生效)、评定表。 附件2: 监护人证明(模板) 兹证明,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男/女,于______年___月__日出生,由 (身份证号: )作为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特此证明
关于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的补充通知
洪残组〔2009〕2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残联:
为了顺利开展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更好地方便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市残联理事会研究同意,现就换发二代证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残疾等级的评定工作原则上以县级残联原指定医院进行评定为主,市残联指定医院为辅。
开发区、新区辖区内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由市残联指定的市第一医院、市第三医院评定。(其中:听力、言语残疾评定工作由市第一医院负责,肢体、视力残疾评定工作由市第三医院负责)。
四县五区辖区内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由县区指定医院评定。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残疾等级难以评定的,可到市残联指定医院进行评定。
二、年满十六周岁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持第一代残疾人证和疾病证明书(或住院证明)到省精神病医院免费重新残疾评定后,由户口所在地残联直接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新申请办理智力、精神残疾人证的,到省精神病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后办理。
未年满十六周岁的智力残疾人持第一代残疾人证和智
力证明书由户口所在地残联直接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
新申请办理智力残疾人证的,需持省儿童医院智力测试证明,由县级残联根据二代证残疾人评定标准直接进行残疾评定。
三、各特殊教育学校的在校学生可凭第一代残疾证和所在读学校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残联直接申请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
已毕业残疾学生可凭第一代残疾证和原就读特教学校毕业证到户口所在地残联直接申请换发第二代残疾证。
四、各地残联要建设残疾人影像收集系统,系统提供现场为残疾人照相,打印相片服务。按方便残疾人并予优惠的原则,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照、影像打印费统一按8元∕人标准收取。第二代残疾人证采用相片为2寸红底免冠正面彩照。
二00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