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21-03-18 08:15:0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密切社区辖区各单位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新路子,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特制定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是适应当前发展要求,以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形成党建工作合力为目标,把条块单位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参与联席会议的各成员单位之间是民主、平等、合作的关系。
第二条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的宗旨是交流、协调、评议、共建,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大事共抓、辖区共治。
第三条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社区党委,兼职副书记和兼职委员单位。
第四条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义务:一是成员单位应遵守联席会议的规章制度,积极完成联席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认真执行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或意见;二是成员单位之间应互助互利,及时提供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相互学习,平等交流,尽可能做到社区辖区资源共享;三是在协商的基础上,帮助成员单位解决其他成员单位提出的协作要求。
第五条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权利:一是向社区“大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二是向社区“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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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提出协作要求的权利。
第六条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一)通报和交流成员单位党建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专题)走访、学习等活动。
(二)对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各方的行动。
(三)讨论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对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开展社区“大党委”活动,定期评选表彰“参与社区活动优秀党员”、“参与社区活动先进党组织”。
(五)协调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共同解决社区居民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在职党员入社区接受二次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增强凝聚力,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协调社区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形成合力,为居民搞好服务,努力创造环境优美整洁、社会秩序安定、居民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
第七条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社区大党委书记担任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主任,副书记及兼职副书记担任副主任,设委员若干。
第八条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会议议题,具体实施会议决议,协调各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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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联席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原则上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召开。
第十条联席会由社区大党委组织,成员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第十一条遇到重要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社区大党委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每次召开会议前15天,社区大党委应向各成员单位征求协商议题,由社区大党委协调各方后,确定议题并报告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第十三条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大党委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四条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平等协商、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办法,充分尊重每一个成员单位的意见。对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不写入会议决议。
第十五条各成员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一名正式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大会汇报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请销假等制度。
第十七条本制度经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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