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时间:2021-04-23 08:11:0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4其它垃圾除可回收物、
厨余垃圾和
有害垃圾之
外的生活垃
圾。
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
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
纸尿片等)、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破旧
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尘等。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按照“四分类”对应“四色桶”,即厨余垃圾桶采用绿色,色标为PANTONE 562C;可回收物垃圾桶颜色采用宝石蓝,色标为PANTONE 660C;有害垃圾桶颜色采用红色,色标为PANTONE 703C;其他垃圾桶采用橘黄色,色标为PANTONE 137C;并在桶身正面印有所对应类别的醒目标志。
三、分类标志
(一)标志颜色和字体
1.厨余垃圾采用绿色,色标为PANTONE 562C;可回收物的标志一般采用宝石蓝色,色标为PANTONE 660C;有害垃圾采用红色,色标为PANTONE 703C;其他垃圾采用橘黄色,色标为PANTONE 137C。
2.标志的中文字体为大黑简体,英文为Arial粗体。
(二)标志
1.具体四类生活垃圾的大标志如下:
2.每类生活垃圾下设典型组分的小标志,具体标志如下:
(1)厨余垃圾
(2)可回收物
(3)有害垃圾
(4)其他垃圾
四、标志使用
(一)本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使用。选用的标志应与生活垃圾种类一致,选用的小标志应与大标志相匹配。
(二)标志应按规定的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并不应在标志内出现其它内容。
(三)在使用时应根据识读距离和设施体积确定标志尺寸,但须保持其构成要素之间的比例。
(四)使用过程中标志应保持清晰和完整。
五、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