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材料:新时期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该如何履职
时间:2021-12-07 14:09:1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县级人大常委会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宪法法律部分行使国家权力。新时期人大常委会在履职行权时,能不能体现党的主张、代表人民意志、促进科学发展,与其每一位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密切相关。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主体,其素质和履职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到县级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关系到县级人大常委会权威的树立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本行政区域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安排,本人就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新时期如何依法履职、提高履职能力,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增强“三个意识”
人大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法律政策水平和相应的业务知识,具有比较宽广的视野和全局观念,具备参与决定国家事务的能力。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要有准确的职责定位,强化履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常委会各项工作,在增强“三个意识”上下功夫,务实高效为民代言。
一是增强学习意识
针对人大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和政策性强的特点,常委会组成人员只有认真深入学习,才能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自己,成为行家里手,适应人大工作要求。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不断加强对党的政策理论学习,自觉运用党的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人大工作实践;
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熟悉了解宪法、法律和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学习人大工作的业务知识,把握人大工作的规律和规则,掌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方法,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做好人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增强政治意识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真正把县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贯彻实施。
三是增强宗旨意识
县人大常委会作为为民代言的民意机关,其组成人员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多谋民生之利、多问民生之忧、多解民生之困,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民生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在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民生突出问题方面做出应有贡献。
二、处理好“四个关系”
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承担着替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职责。每位组成人员要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本职工作与履行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责的关系,广泛联系代表与接受代表监督的关系,监督和支持的关系,自觉发挥好组成人员的重要作用。
一要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和活动的根本原则。人大常委会实行集体行使职权,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每一名组成人员都是一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每名组成人员发挥作用如何、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整体工作的水平。只有发挥好每名组成人员的作用,才能发挥好人大常委会的整体职能作用。
二要处理好本职与兼职的关系
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不同领域各条战线,近半数都是兼职,在做好人大工作的同时,还要担负各自的本职工作,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都承担着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责任。要做到统筹兼顾,按时参加常委会的会议和相关活动,依法履职、为民代言,做到本职工作与人大工作“两不误、双促进、都出彩”。
三是处理好广泛联系代表与接受代表监督的关系
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代表中的代表”,但不是代表“领导”和“上级”,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代表选举出来的,是代表和人民的代言人,要主动联系代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抽时间、挤时间到一线广泛联系代表,听取代表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与此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将自己的工作置于代表的监督之下,主动到原选区向选民述职,自觉接受其他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
四要处理好监督和支持的关系
监督权是监督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和支持不是等同关系,在监督中改进、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也是一种很好的支持。同时,监督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而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促进“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在具体工作和日常工作中,不能包办代替、不直接处理问题,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失职。
三、提升“五种能力”
要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大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履职,是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必须牢记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使命,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消除把组成人员当做荣誉称号的错误倾向。
一要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发展是当前的第一要务,是一切工作的中心。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发展为首、发展为重、发展为大的思想,始终坚持在发展中参与、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作为的理念,顾大局、谋大事、抓根本。每位组成人员都应始终围绕促进发展、加快发展、更好更快发展开展工作,始终把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
开展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基本功。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履行好职责,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是基础。围绕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建言献策,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鼓实劲、支实招、破瓶颈、解难题。
三要提升审议发言能力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主要内容,也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作为会议的参与主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水平直接决定着会议审议的质量,影响着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要把在调研视察中所了解的实际情况,全面正确地表达出来,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反映上来,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作为审议发言的重点,紧扣议题讲真话,旗帜鲜明谈观点,向“一府两院”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更好地发挥重要作用。
四要提升工作评议能力
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来的一种监督形式,也是近些年地方各级人大运用频率比较高的一种监督形式。对于县级层面来讲,开展工作评议已然成为县级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畅通民意渠道、推进部门工作的重要抓手。在评议准备时,应认真确定工作评议对象,精心制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在评议调研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座谈、约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在评议过程中,对评议对象应不遮掩、不护短、不留情面,做到“发现问题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加强督促整改,促进完善工作”,使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触动了思想,看到了差距,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五要提升议案建议督办能力
对交由“一府一委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办理的代表议案、建议,要创新督办方式,通过网上调查、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群众,找准问题,弄清症结,掌握准确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对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办、跟踪督办。对于办理工作不到位、敷衍塞责、甚至无动于衷的承办单位,必要时可以启动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方式。特别是要针对议案建议中提出具体的、典型的、突出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予以重点督办,并及时向代表和广大群众反馈办理进度,用实际行动、实际效果提升代表的满意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