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并不是豪门的“专利”
时间:2021-01-23 22:06:3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叶辉
赌王百年归老,留下5000亿财富,各种争产传闻层出不穷,贡献了最近豪门和娱乐圈的最大新闻。
但截至目前,没有赌王的遗嘱公布,更没有上演电视剧里的豪门争产场景:某人拿出遗嘱宣布,赌王所有财产归我所有。
有高人说,其实赌王的绝大部分财产早已分割,分给各房。各房都已经分到了自己所得,以后即使要争,争的也只是小部分财产,不会上演“大戏”。
在中国,其实没有立遗嘱的传统。因为大家默认的是,如果老人去世,他的财产全部归儿子所有,条件是“养儿防老”,儿子需要负责为老人养老送终。但事实上,法律并不支持这样的传统习惯。在法律上,女儿和儿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另外,如果上有父母,老人也有财产继承权。
有朋友就遇到这样的事:她妹妹因意外去世,妹夫想把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需要朋友的父母签署协议,放弃遗产继承。在常人的理解范围里,这套房子与老人并没有什么关系,但事实上,法律规定老人也享有继承权。我想,如果有老人不愿意放弃继承权呢?我们并不能排除这个世界上没有这样“自私”的老人。如果老人又在这笔遗产实际分割前去世,那么老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则要发生“转继承”,继承人变成了老人的子女。这时候只有老人的子女放弃该继承权,那个“妹夫”才能按照最初的想法往下进行。事情就更加复杂。
可见,立遗嘱并不是豪门的“专利”,普通人如果积极立遗嘱,万一出现意外,也可以避免身后纠纷。遗嘱,可以把目前靠道德去办的事,变为交法律去办,从而减少家人的财产风险。
但在國内,立遗嘱虽然不算新鲜事,实际上做的人并不多。中华遗嘱库发布的《2019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显示,截至2018年底,只为127968名老年人办理了遗嘱,60岁以下立遗嘱的只有2000多位。
在发达国家,立遗嘱则是稀松平常的事。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信托的运用十分广泛,遗产信托是最具有普适性的一种。通常意义上,遗产信托制度是指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写明将其全部或部分财产,在死亡后信托于受托人,由受托人依立遗嘱人的意愿,为遗嘱中所定受益人管理及处分信托财产。
与我们一水相隔的日本,进入老龄化社会后,遗嘱也成为社会热门话题。遗嘱指南类书籍在日本很流行,在东京最大的书店之一八重洲书本中心,与遗嘱有关的图书据说就有100多种。除了关于立遗嘱的书外,日本还有一份《遗产时报》。
中国以前的财产纠纷之所以没那么多,一来大家都默认传统的继承方式,二来也没有多少财产可争。如今,城市的房子越来越值钱,动辄几百万,对谁来说都不是小数目,以后普通人亲属争抢遗产的纠纷可能会越来越多。如果全社会都流行立遗嘱,那么很多问题可以提前解决,也可以提高社会效率。
因此,提前立好遗嘱,将会给子女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若没留遗嘱,即便是独生子女,或许也不能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和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