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问题研究
时间:2020-12-07 00:01:1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孙挺
摘 要:为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速扶贫开发进程,实现秦皇岛市率先脱贫的目标,对秦皇岛市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诸如多部门管理不够集中、投入总量不足、投向不集中、瞄准精度不高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通过完善制度创新,强化运行机制,厉行执行监督系统化等创新资金管理和使用措施,实现农村扶贫工作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财政扶贫资金;
创新;
管理和使用;
效益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5-0082-02
秦皇岛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率先建成小康社会,两年实现脱贫的目标,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迫切。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政策、切实改变贫困地区贫困落后面貌、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实现率先脱贫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现根据秦皇岛扶贫开发现状,借鉴各地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经验,就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如下论述。
一、秦皇岛市扶贫开发工作现状
按照新的标准测算,秦皇岛市农村贫困人口在44万左右,其中,列入扶贫对象的达32.3万人,约占乡村总人口的16%。重点扶贫区域“一县两片”(89个村,青龙县50个村、卢龙县24个村、抚宁县15个村),)区域面积约占全市的60%以上。这些村致贫因素复杂,因灾、因病、因残、因老、缺劳、资源缺乏以及基础条件差等致贫问题都不同程度存在,从根本上解决脱贫问题难度较大。秦皇岛市就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做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紧紧瞄准困难群体,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突出“一县两片”实施扶贫攻坚,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工作格局,确保实现率先脱贫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二、秦皇岛市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情况
(一)积极争取资金惠及贫困农户
近两年,秦皇岛市共争取到中央、省财政扶贫项目资金4 636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5 200万元,落实产业化扶贫、连片开发、贷款贴息等项目33个,扶持贫困户7 000户以上,减少贫困人口2.9万。
(二)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发展
两年来,89个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投入960万元,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完成扶持到户产业项目资金3 000万元。发展设施种植产业,建蔬菜大棚636个。发展畜牧养殖产业,发放种兔20万只,种羊5 070只,基础母猪2 840头,肉牛210头。发展林果产业,新栽板栗、苹果、核桃等38万株。秦皇岛市还争取到国家1 200万元肉鸡养殖连片开发试点项目,在青龙县扶持200多个贫困户建5 000只肉鸡标准棚264栋,年新增出栏肉鸡达792万只。
(三)创新机制提高成效
为扩大扶贫资金倍数,解决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等问题,探索扶贫资金使用长效机制,在全市选定20个村,每村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实施互助金试点。互助金总规模达到420万元,入社农户1 021户,受益贫困户600多户。秦皇岛市扶贫办与国家扶贫基金会合作,在青龙县成立扶贫自立社,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项目。项目已累计投放小额信贷资金5 200万元,扶持贫困家庭6 300户、产业17个,促进就业8 000余人。
(四)凝聚合力集中帮扶
通过国家、省扶贫工作队定点扶贫工作,市级领导扶贫包乡、联系村活动,市直机关、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和驻秦部队与市扶贫重点村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以及基层建设年等活动,让更多贫困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通过不同渠道投入的帮扶资金(含物资)共1 380万元。
三、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部门多,统筹协调难
财政扶贫投资多头分配管理的格局,影响了扶贫开发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目前政府扶贫开发资金由水务、农业、发改、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按条条层层下拨到对口部门,没有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统筹安排。由于资金渠道来自不同部门,各自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出现了资金使用管理分散现象。
(二)扶贫贴息贷款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扶贫贴息贷款作为扶贫投入的重头戏,但银行是自负盈亏独立的金融实体,首先考虑的是贷款风险,存在“嫌贫爱富”的思想,资金充足的企业收到贷款的机会就多,而没有抵押的贫困户,得到贷款扶持的概率较低,存在扶富不扶弱,惜贷、怕贷现象,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三)扶贫开发管理机构不够健全
从近年来实施的扶贫项目来看,绝大多数扶贫项目资金规模小而数量(个数)较多,且涉及的行业广,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等,因此单靠扶贫部门监管,要对所有的项目逐一监管并验收,难以管理到位。
(四)扶贫规划与实际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差距
县级财力困难,扶贫开发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由于贫困县地理位置偏远,气候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结构不合理,财政供需矛盾突出,造成资金缺口较大。
(五)部分项目效益不显著。
个别单位往往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
重资金分配权力,轻资金监管责任;
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资金时“甩手”。对资金项目如何安全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
四、创新模式,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整合各方力量,营造大扶贫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作用,整合各方力量,集中投入、连片开发、整合项目,让各扶贫开发项目产生抱团效应。应加强各级项目管理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分类建立统一的项目库,统筹安排,避免多头申报,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拓宽扶贫开发资金渠道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各级地方扶贫资金要随着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市和重点县每年要拿出地方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的1%专项用于扶贫开发。实施自主扶贫县要按照不低于全县行政村总数5%的比例,区不低于全区行政村总数10%的比例,确定贫困村进行扶持,每个贫困村五年内资金投入应不低于80万元。
2.将涉农专项资金以及社会扶贫资金捆绑起来使用
资金分头管理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扶贫资金整体效益的发挥,极不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亟待改革完善。建议财政性扶贫资金中,由财政和扶贫部门统一管理,与农业、林业、水利等资金管理体制一致,以提高扶贫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3.调动贫困群众投资的积极性
发挥农民在扶贫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有偿滚动使用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推行互助式扶贫方式,建立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作为补充的国助、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帮扶与协作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使帮扶渠道更多。
(三)集中财力突出抓好产业化扶贫
拓宽扶贫资金的投向,支持贫困村的产业结构调整。扶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帮助贫困乡村、贫困农户按照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合理开发当地资源,逐步形成区域性的特色支柱产业,形成农民增收的稳定来源。拥有旅游资源的地区发展旅游业,因地制宜发展山戎羊、肉鸡、特种养殖等养殖业,板栗、核桃等林果业,食用菌、温室蔬菜、中药财、山野菜等种植业。依靠资金的扶持发展脱贫致富产业,确保脱贫不返贫。
(四)提高科技投入比例,增加扶贫开发项目的科技含量
各级财政部门要逐步加大科技研究、推广及培训资金投入,增加财政扶贫项目的科技含量,增强项目的生命力,提高贫困人口素质、文化水平及科技运用能力。
(五)加大扶贫贴息贷款力度,充分发挥扶贫贷款贴息的作用
在政府搭建的贴息这一平台上,让银行和农户,银行和企业“自由恋爱,牵手姻缘”,实现真正平等自由的合作、互利、双赢。把贴息资金做大做强做活,改变多年来财政扶贫资金孤军奋战的局面。进一步放宽条件,降低门槛,鼓励更多的农户和企业利用信贷资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充分发挥贴息资金的“杠杆作用”,筹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到扶贫开发建设中项目贷款。
由于农户分散经营的特殊性,获取贷款难度较大,贷款效益有限。项目贷款在支持对解决贫困户温饱、增加收入的同时,重点支持有带动和扶持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贷款执行年利率3%的优惠利率,建议学习借鉴丹东市的经验,突破政策限制,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利率补贴(辽宁丹东补贴6%贷款利率,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显著)。
(六)加强对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工作
1.做好项目初审,严把项目申报关
建立项目专家评审制。要先拿出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方案,经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对扶贫项目实行前置源头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投放准确度。
2.认真项目监管,严把项目验收关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随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纪检监察要全程参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开展经常性检查和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确保扶贫资金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建立项目验收共同参与制。扶贫办与财政部门共同组织乡镇、村验收。
3.坚持报账制度,严把资金使用关
扶贫资金管理由县级财政报账,实行专户核算避免扶贫资金被变更用途、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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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 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