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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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07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我校的体育学科是全国唯一进入“九.五”和“十.五”211建设的重点学科,具备有较好的场馆设施和人才力量。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竞技运动水平,加强体育在我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2007年将面向全国招收体育特长生。
一、招生计划
招生总人数约占我校招收本科生总人数的0.5%(约50人),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二、招生项目
田径、游泳、武术、羽毛球、网球
三、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参加07年考生所在省(市)的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
3、近三年竞赛成绩达到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以上(含二级)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四、报名及测试
1、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在招生信息中下载《华南师范大学2007年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和填写,无条件上网的考生可于面试时到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华南师范大学2007年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并现场填写。
2、我校将于2007年2月8日(星期四)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组织今年报考的考生进行统一测试。请所有报名的考生于2007年2月7日(星期三)下午到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校办大楼213室,电话:02085211098)报到并领取准考证和测试安排表。考生报到时,须交齐如下材料(证书、成绩证明及秩序册原件请随身携带,以备复核验证。):
①华南师范大学2007年体育特长生申请表
②身份证(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运动会秩序册复印件
⑦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八张。
3、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华南师范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市)的统一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人选。
4、测试内容及方法参照《广东省体育尖子考试内容及方法》执行。
五、录取
经对考生的体育专项、素质测试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根据我校各运动队的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体育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00七年一月三日
华南师范大学2007年体育特长生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相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高/体重 运动项目 运动
等级 通等级时 间 现就读的学校 学校电话 个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近三年主要运动竞赛经历 比赛名称 时 间 地 点 成 绩 等 级 考生训练及学习简历
从初中阶段起简历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训练 备 注
推
荐
学
校
的意
见
考生所在学校盖章 :
负责人: 年 月 日 本人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及材料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