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存在问题
时间:2020-09-06 08:01:2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浅谈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
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好:
非常感谢区局领导给与我们这次集中学习的机会。我在团结工商所担任副分局长,目前主要负责市场监管、消保维权和执法办案工作。我们涉及到的一般程序案件及当场处罚案件涉及种类包括:无照经营案件、食品案件、商标案件、广告案件。以下是我在办理案件中一点浅薄的认识,给大家交流一下,请大家多提出宝贵意见。
目前我们的工商执法案件中,违法主体主要针对的类型有:公司、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者等。其中,“无照经营者”包括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它核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者。作为基层执法一线的工作人员办案情况来看,仍然有很多的问题,:
一、执法领域有待拓宽。就我们所的办案情况而言,存在着执法理念陈旧,工作重心仍局限于对传统案件、简单案件、常规违法行为案件的监管上,没有跟上市场主体多元化、案件办理多样化,以及新型违法行为增多的新形势。特别是对预付费交易、商标侵权、网络交易等领域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今后要特别加强对虚假广告、商业贿赂、无证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拓宽新的监管领域。
二、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现在的工商案件查办难度加大,执法风险增加,执法人员仅凭经验已不能适应现代化执法需要。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有很多部我们沿用多年的法律被修改,特别是去年一年仅我们工商系统就颁布了“六条例一规章”等七部新法规。这对我们基层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提高执法能力的紧迫感,自觉加强学习、及时提高业务能力。彻底改变过去“执法活动越多,执法过错越多”的老观念。只有加强法律学习,用法律的眼光看问题,才能更切实的发现案源,开拓办案的新领域。
三、案件线索难发现,案件查办难度大。首先,执法手段缺乏强制力。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一旦发生违法企业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拒不配合调查,故意干扰工商执法时,由于工商部门的强制措施在强制力上的局限,难以对阻挠执法的行为产生有效震慑,工商机关往往只能请求公安部门的配合,使得工商机关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难度较大。
还有外部行政干预过多。现在的执法环境中,地方保护屡见不鲜。虽在办案过程中无法避免受到外部力量的牵制和干扰,难以保持执法的独立性。尤其是案件查办过程更是受到说情风的严重滋扰,往往使得案件在人情的干扰下,无法进行彻底调查、有效取证,最后导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就是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时仍以罚没款数量为第一诉求,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客观原因是现在的罚款到位越来越难,请法院执行实际是镜花水月,很难办得到,只有和当事人协调、商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先拿到钱再办案成了系统内的通病。
四、实际办案中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是缺乏依法行政的意识。碰到案件后,强制措施先行,不管当事人行为所涉嫌违反的法律法规是否首有扣留封存的法律规定。未经领导审批擅自采扣留、封存当事人的涉案财物,甚至让当事人交纳案件“保证金”或预交“罚款”,造成案件未立,“处罚”先行,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执法人员,对程序法没有足够的认识。常出现的就是执法不亮明身份,单人执法,没有实施告知程序等行为。这些不负责任的执法行为极易导致行政复议时被撤销,甚至在行政诉讼时败诉,有很大的执法风险。我们必须引起注意。
二是调查取证缺乏整体性,证据收集不全面,没有明确的目的。不能有效的反应当事人违法事实。如:“(1)对当事人已办理的许可证、合同等未提取,使证据孤单;对违法行为的起始时间、经营项目、经营地址、经营额等未调查清查,造成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使简单的案情复杂化,不能及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提取的证据缺乏证据效力。如:在提取的复制证据中,未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及调查人员签名;询问笔录中重要证据有涂改之处;有的证据未得到提供人的确认。(3)提取的证据不具有关联性,证据与其所证明的案件事实没有内在的联系。(4)对非法所得的计算,仅以当事人陈述获利多少作为处理证据,缺少必要的证人、证物作为旁证。(5)在询问调查过程中,不动脑筋,盲目地问,对不同种类的违法案件,千篇一律,对一些关键性问题未能问得清,说得明,定得准。
三是自由裁量运用不当。有的办案人员或个别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凭感觉、凭关系、凭态度作为裁量标准,而不是以违法事实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依据。同一类型的案件,经营一年和经营几天的处罚相同,出现“时轻时重”的现象。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老实交待的往往吃亏,从而未能较好的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
我讲完了,有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事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基层工商分局执法存在的问题分析及解决对策
□周志高?陈小强
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但从当前的实践情况来看,工商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矛盾问题亟待重视和解决。
工商分局整体执法水平亟待提高
工商分局整体执法仍存在三种现象:一是“重罚轻纠”现象。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办案单位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重视程度还不够,执法走进了“重罚轻纠”的误区;二是“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有意规避法定程序;有的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变通处理来规避法定程序。有的执法人员主动与当事人协商来规避法律。这种行政处罚只要当事人提起复议或诉讼,工商部门将必败无疑;“重证据、轻规范”现象。一些工商分局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有的文书没有执法人员的签名,有的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内容过于简单,不反映违法事实和违法现场涉案物品的数量、质量和状态等。
基层执法体制不尽完善
一是对执法办案工作的观念认识不统一,难以形成合力;二是机关科室对基层所具体执法办案的指导意见不统一,基层无所适从,直接影响到办事效率和执法效力;三是机构设置方面,仍然存在着职责交叉问题,没能很好解决统分结合的矛盾;四是人员培训方面,对基层工商分局系统培训少,没有很好解决执法指导的问题。
工作目标要求与队伍不相匹配
一是高标准要求与低素质状况的矛盾,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严重不足是制约基层工商执法的一个重要问题;二是实行刚性标准与谋求弹性空间的矛盾;三是指导不力与落实不够的矛盾。
基层执法环境亟待改善
一是多头执法的问题突出,常常出现某些领域的交叉执法、重复执法;二是孤立执法。缺乏有效的行政执法链接,必然影响工商部门的行政执行效力;三是执法“死角”较多。发生在农村的违法案件逐渐增多,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客观上纵容和助长了各种违法经营行为的产生和蔓延,影响了工商机关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四是执法(或处罚)难。处理好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与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之间的矛盾很难把握。
针对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配强人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应结合机构改革将人员力量合理地向执法岗位倾斜,配齐配强各类执法业务人员,逐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考评考核,尽快把那些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人员充实到执法岗位,优化执法队伍。
优化环境,为基层创造相对宽松的执法条件。要重点解决暴力抗法的应对、解决办案手段的不足、解决案件的有效执行、解决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链接、解决地方行政干预等问题,为具体执法办案工作减轻阻力,排除干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谋求执法工作得到理解和支持。基层工商分局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加强理解和沟通,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和优质服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