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路街道试点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0-08-22 10:35:4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友谊路街道试点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绣美宝山”“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我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体制,大力推进街道“美丽街区”“美丽家园”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全辖区道路管理水平升级,结合创全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友谊路街道道路综合管理“路长制”试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对标卓越的全球城市,以超大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为引领,补齐辖区道路管理养护工作短板,改善百姓出行条件,促进辖区道路管理水平升级,更好地服务友谊“三个美丽”建设,以“绣花”精神推进友谊道路管理精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友谊发展新篇章,打响“绣美友谊”品牌。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路长制”,落实责任,强化巡管,对区域内道路管护、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绿化养护、道路秩序、建筑立面情况及街面立体形象等进行有效监管,全面实现全辖区道路“路况良好、道路洁净、环境整洁、设施规范、交通有序”的目标,并全面实现创全工作任务。
(一)从2019年2月开始,在重要区管道路范围内试行“路长制”工作机制(首批11条道路)。
(二)从2020年1月开始,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全部市管道路、区管道路、街管及村庄道路。
三、管控标准
(一)路况良好
1.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
沥青路面:无坑槽、拥包、车辙;路面局部无沉陷、松散、龟裂、裂缝;桥梁桥头无跳车;进水格栅无损坏;路面无积水;路面整体无沉陷、脱皮、啃边、波浪(搓板)、路框差。
水泥路面:板块无破损、坑洞、露骨;板块间无错台、拱胀;板块接缝无损坏、板角无断裂;无路框差;路面无积水。
2.人行道:人行道板块无破损、松动和缺失;人行道板与窨井盖间不存在路框差;人行道新老接茬齐平,无高差。
(二)道路洁净
3.实行循环式保洁,确保道路“四清二无”(道路清、人行道清、沟底清、绿化带清,无死角、无暴露垃圾)。根据实时空气质量指数、大气(扬尘)污染监测等情况,增加清扫、冲洗、洒水频次。
4.垃圾箱、沿街废物箱等环卫设施合理设置符合要求(分类收集),并保持整洁、无破损,垃圾及时清理不满溢。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三)环境整洁
5.门责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道路上无乱设摊、跨门营业,无违章搭建、无乱吊挂及乱堆物,无“三乱”(涂写、招贴、刻画)现象。
6.非机动车停放点位设置合理,规范管理无乱停乱放现象。
7.建(构)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顶部无暴露垃圾堆积,遮阳棚、卷帘门等沿街建筑物附属设施设置规范并保持整洁完好。
8.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四)设施规范
9.隔离栏、窨井盖、人行道板、路灯等道路设施完备、整洁。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合理,使用状况良好。
10.路名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公交候车亭、电话亭、书报亭、消火栓、架空线以及电杆、电箱、邮筒等各类设施设置规范、完好、整洁。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11.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公益广告;50%以上的公交(地铁)站设有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
12.街面广告文字规范,节庆广告、灯箱、霓虹灯广告、公益广告内容及时更新;店招店牌完好,整洁,用字规范,无破损、缺字。
13.街边绿地、绿化隔离带等公共绿地养护情况良好,绿化小品设置体现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
(五)交通有序
14.交通拥堵率和交通事故率较低。机动车有序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礼让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等,交通行为文明,道路交通环境畅通有序、文明和谐、安全舒适。主要交通路口志愿者服务规范。无乞讨流浪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四、路长设置
根据道路管理养护体系,建立多级路长负责制。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主要道路的路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副路长,实行“一对一”结对管理,对联系挂钩的道路治理负总责。
(一)市管道路、区管道路
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一级路长;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任二级路长;绿化市容所、房屋管理所、城管友谊中队、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网格中心、第三方、沿线居委会负责同志任三级路长。
(二)街管道路
街道分管领导任一级路长;绿化市容所、房屋管理所、城管友谊中队、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网格中心、第三方、沿线居委会负责同志任二级路长。
(三)村级道路
村委书记任一级路长。
路长名单确定后,通过街道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标明路长职责、道路情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首批纳入路长制11条道路为:宝杨路(北泗塘河-吴淞口路)、牡丹江路(双城路-护厂河路)、友谊路(北泗塘河-东林路)、永清路-友谊支路-采江路(双城路-长江边)、同济路(双城路-护厂河桥)、淞宝路-东林路(双城路-漠河路)、密山路-密山东路(友谊路-吴淞口路)、宝林路(双庆路-宝东路)、永乐路(双庆路-塘后路)、盘古路(北泗塘河-吴淞口路)、海江路(同济路-塘后路)。
五、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道路综合管理“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邵 琦 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邢 彤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吴 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杨 颖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街道党工委委员、社区共建办主任
张 磊 街道党政办主任
毛静忠 街道社区发展办主任
龚鸿飞 街道社区平安办主任
周 浩 街道社区管理办主任
王得友 街道行政党组办主任
高 飞 街道信访办主任
倪天清 街道网格中心主任
蔡 炜 街道安管所负责人
袁美红 房屋管理事务所所长
徐 杰 绿化市容管理所所长
曹 军 城管友谊中队队长
黄 超 友谊路市场监督所所长
宗 炜 友谊路派出所所长
金重冶 双城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街道行政党组办公室主任、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街道网格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遇岗位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组织协调机构
“路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街道“路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路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对下级路长进行考核,根据路长监督考核情况,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办公室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参与道路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三)路长职责
一级路长主要职责:
(1)负责对责任道路实施“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
(2)定期检查责任路段,督促、指导道路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负责督导相关部门和下级路长履行职责,对失职、渎职情况进行收集反映,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
(4)协调解决所负责路段城市管理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综合整治,促进长效管理工作落实。
二级路长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所负责路段“路长制”落实工作;
(2)按照“一路一策”的要求,牵头开展所负责路段市容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路段综合管理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3)对所负责路段及其周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日常巡查、情况反馈、监督协调、跟踪处置;
(4)协调解决所负责路段城市管理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专项和综合整治,促进长效管理工作落实。
三级路长主要职责:
(1)具体落实所负责路段“路长制”工作;
(2)按照“一路一策”要求,具体落实所负责路段市容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路段综合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具体落实所负责路段及其周边城市管理问题的日常巡查、情况反馈、监督协调、跟踪处置;
(4)具体落实所负责路段城市管理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项和综合整治,促进长效管理。
各级路长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街道“路长制”办公室反馈,街道“路长制”办公室及时向区“路长制”办公室反馈,履行协调沟通职能。
(四)责任主体职责
街道是辖区街管道路和村主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街管道路和村主路养护管理及市管、区管道路红线外两侧环境整治工作,对区管道路养护企业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村民委员会是辖区村支路和宅间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村支路和宅间路的养护管理及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工作。
(五)相关部门职责
1.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路长制”具体工作的落实;负责“路长制”道路综合管理工作的方案制定、细化目标、情况反馈、监督协调和跟踪处置等工作;负责派发城市管理问题的巡查件、信访件和督查件等;全面负责道路环境整治工作。
2.社区共建办公室:负责做好道路综合管理相关宣传工作和对道路综合管理问题处置的信息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社区平安办公室:负责协调派出所和公安交警支队维护城市交通秩序,配合做好专项和综合整治等工作,指导加强道路超限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
4.绿化市容管理所:负责协调道路市容环境、沿线及沿街绿地的综合管理。
5.房屋管理事务所:负责住宅配套道路的整治及移交工作。
6.城管友谊中队:负责道路两侧市容环境问题的巡查和执法工作;负责查处道路涉路违法行为;负责拆违控违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7.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取缔无照经营户,规范有照经管户的经营行为以及对户外广告设置内容的审核与管理;负责规范菜集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各类园区、市场环境管理。
8.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及时发现各类道路问题,并及时安排落实处置及督办处置情况。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路长制”工作落实。
六、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政设施监管
完善市政设施日常巡查机制;加强道路市政设施、无障碍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主干道、街巷基础设施、无障碍设施规范、达标、美观、整洁,管理使用良好;加强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确保工地围墙规范,设施完好,出入无泥浆、污水或砂石散落。
(二)加强道路市容环境治理
严格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和环境保洁责任制度,做到道路保洁精细化;加强环卫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整洁、设置合理;强化建筑立面规范化管理,完善户外广告及招牌规范化建设;加大对道路两侧动态性市容问题查处力度;加强绿化管理,确保公共绿地、绿化带内无垃圾,道路两侧行道树树穴遮盖物无缺损、绿化无损坏、黄土不裸露。
(三)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加大对各类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力度,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现象;加强对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消防设施损坏或功能不全、配备不齐,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整治;建立和完善非机动车管理体制,对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严格管控,确保有序停放。
(四)加强集贸市场和重点场所管理
严格落实责任区制度,加强菜场、市场、园区内部和周边环境管理;加强对集贸市场周边道路的保洁工作;加大对集贸市场周边无序设摊、占道经营、乱丢杂物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无乱搭建、乱涂写、乱张贴等现象;规范门前非机动车停放,实施常态监管。提升景观区域、交通枢纽、公共绿地等重点区域环境品质;强化道路沿线小场所的监管,大力整顿经营场所秩序,取缔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五)加强道路长效管理
依托并强化网格平台指挥协调功能,有效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的一体化管理联动新机制,对辖区道路实施“一路一策”精细化管理,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城市管理各类问题,综合施策、源头治理,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
七、运行机制
为强化道路管理问题解决,依托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实施“定期巡检—快速处置—专项协调—跟踪督办—监督考核”5步法管理流程。
(一)定期巡检
有效整合城管友谊中队、友谊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绿化市容所、房屋管理所、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第三方、居委等城市管理资源,建立道路、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的一体化管理联动新机制,对辖区道路实施“一路一策”精细管理,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城市管理各类问题,综合施策、源头治理,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快速处置
建立友谊“路长微信群”,微信群成员包括相关科室部门组成人员,群主由路长制办公室成员担任,主要负责日常道路问题快速处置工作委派和协调。对于日常巡视发现的道路问题及时上传微信群,由“路长微信群”群主按照各科室部门职责分工,及时委派工作任务,各相关科室部门要给与积极配合,并按时处置到位。
建立友谊“路长制联勤联动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城管友谊中队、友谊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绿化市容所、房屋管理所、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第三方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快速处置路长制办公室收集汇总委派的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在五个工作日内列出清单、倒排时间开展专项综合整治,并及时将专项综合整治情况反馈路长制办公室,对于五个工作日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路长制办公室说明原因,促进长效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专项协调
各级路长应跟踪了解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情况,必要时进行专项协调,研究治理方案。对于较为复杂和典型的问题,可转交“路长制”办公室协调处置,必要时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协调解决。
(四)跟踪督办
街道“路长制”办公室对街道路长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全程跟踪督办,督办和问题解决情况及时报街道路长和区“路长制”办公室。
(五)监督考核
街道“路长制”办公室根据问题处置周期,定期对各级路长巡检发现的问题以及网格化管理和市民服务热线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处置不及时、履职不力的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反复性、复杂性、综合性问题,建议一级路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整治。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科室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分析研判每条道路存在的有关问题,精准应对,制定“一路一策”实施细则,切实提高全辖区道路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健全机制,加强沟通
建立定期会议、“路长微信群”等信息共享、沟通制度,定期沟通、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街道路长制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路长制落实到人、落到实处。
(三)落实经费,保障需要
加大对以路长制为核心的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及长效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制定相应的资金配套政策,确保路长制各项任务顺利开展。
(四)加强管理,考核问责
制定路长制考核办法,将路长制落实情况纳入街道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路长制责任追究机制,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人进行约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社会监督,全民参与
加大试点推行路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增强全社会人人爱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