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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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文件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皖残联〔2017〕59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子商务助残扶贫行动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残联、商务局、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商务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电子商务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残联发〔2017〕26号)和省残联等27个部门和单位《安徽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皖残联〔2017〕37号)等文件精神,促进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如期实现脱贫,省残联、省商务厅和省扶贫办共同制定了《安徽省电子商务助残扶贫行动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省 残 联 省 商 务 厅 省 扶 贫 办
2017年8月18日
安徽省电子商务助残扶贫行动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商务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电子商务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残联发〔2017〕26号)和省残联等27个部门和单位《安徽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皖残联〔2017〕37号)等文件精神,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为指导,推进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进程,省残联、省商务厅和省扶贫办决定共同开展安徽省电子商务助残扶贫行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任务目标
组织一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人(以下简称“贫困残疾人”)开展电商知识培训,扶持一批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网店经营,辐射带动一批贫困残疾人从事电商产业链创业增收。
二、组织实施
(一)制定具体措施。各地残联、商务和扶贫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县级残联、商务和扶贫部门负责行动的具体落实。
(二)确定实施范围。有扶贫开发任务的70个县(市、区)重点推进电商助残扶贫行动,瞄准有条件有意愿从事电子商务创业增收的贫困残疾人加大政策扶持。开展电商助残扶贫行动的贫困县可根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及电商扶贫发展实际,针对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制定特殊扶持政策措施,切实扶持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通过电商产业实现创业就业增收。
(三)加强培训指导。依托贫困县电商培训计划,整合各类培训机构和培训资源,针对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开展电商知识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贫困村中电商创业脱贫带头人、农村电商网店青年致富带头人、村级信息员及接受培训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积极为有意愿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电商就业创业的“手把手”结对培训和现场学习指导。
(四)支持电商创业。依托当地“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特色农产品及主导产品,以市场为导向组织有条件有意愿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从事电商创业。以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农民合作社等经济主体为基础,鼓励贫困残疾人电商创业,引领带动贫困残疾人参与电商产业。组织动员和鼓励各类参与扶贫事业的电商企业、电商扶贫网店,与贫困残疾人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优先采购、销售贫困户农特产品,义务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代购生产生活资料、代办缴费购票等业务,积极选用和聘用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安置就业。参与电商扶贫的电商企业依托贫困地区或本地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和电商服务平台,优先为创办网店的贫困残疾人提供网络营销、物流配送、后台技术支持等服务。
(五)强化政策保障。加大对从事电商产业创业就业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保障和服务。贫困县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和电商扶贫协会等社会组织要优先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产品集货、分级包装、品牌营销、物流配送、售后保障等服务。各地残联应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电商助残扶贫行动的投入,重点支持贫困残疾人从事电商所需的宽带网络、电脑硬件等方面投入,并对创办网店未见收益的给予基本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从事电商活动的贫困残疾人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在组织有关电商企业和网络平台开展网购消费活动中,应将电商助残扶贫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或开展专题活动,优先推介贫困残疾人家庭生产的农产品、手工艺品等,大力营造全社会网购消费助残扶贫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组织引导。实施电商扶贫工程的贫困县应将有意愿有条件从事电商产业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作为电商扶贫工程的重点对象优先扶持,并结合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给予特别扶持政策和措施。对于扶持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开展电商扶贫给予特殊扶持政策,电商产业创业就业实现精准脱贫成效显著的贫困县将作为全国电商助残扶贫示范县重点宣传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残联、商务和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电商助残扶贫行动的实施。商务部门要把电商助残扶贫工作纳入本地电商产业发展和电商扶贫工作,统筹推进,优先扶持。扶贫部门在推动电商扶贫工作中将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优先落实电商扶贫各项扶持政策措施。残联要加大对残疾人电商扶贫投入力度,及时掌握贫困残疾人从事电商创业就业的情况和需求,积极协调和配合商务等有关部门落实电商助残扶贫的政策措施,解决贫困残疾人从事电商技能培训、创办网店等存在的困难。有助残扶贫任务的县应成立农村电商助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电商助残扶贫规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扶持政策措施。
(二)加强宣传推介。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媒体,特别是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电商助残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电商助残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助残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从事电商创业成功脱贫的典型案例及电商助残扶贫成效显著的电商企业、电商网店等电商助残扶贫典型案例。
(三)做好督导总结。各地应对本地电商助残扶贫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并于每年3月25日、6月25日、10月30日和12月25日前将《电商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报省残联、省商务厅和省扶贫办。省残联、省商务厅和省扶贫办每年不定期对各地电商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
四、联系方式
省 残 联:杨颖,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ahclfupin@163.com;
省商务厅:吕宁,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ahswt551@163.com;
省扶贫办:王灿,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sfpbxmc@126.com。
附件:电商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件
市、县(市、区)电商助残扶贫行动实施
情况统计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接受电商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数(人)
创办网店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数(人)
在电商产业链就业增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数(人)
经验做法: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残联:(盖章) 商务局:(盖章) 扶贫办:(盖章)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