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时间:2020-07-23 08:19:2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济源,美丽玉泉,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玉泉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xx街道办事处位于济源市东部,总面积 29.6 平方公里,辖 21个行政村,3 万余人,境内地下水资源非常丰富,河流较多,做好河道生态管理工作,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玉泉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提高河道综合功能,构建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玉泉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实施范围
玉泉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涉及3条主要河流(猪龙河、盘溪河、蟒河)。
四、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居各部门责任,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全面提升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乱弃、垃圾围河的现象; 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河流清淤,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河流进行清淤,清除河道垃圾,加强河流环境卫生监管,建立属地河岸和水面保洁长效管理措施,采取有效生态措施,改善河水环境质量。实现河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二)加强水质监测监控。建立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河水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分清治污工作责任,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三)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岸环境景观整治与河湖生态修复,实施河岸绿化及沿线防护林带建设,实施河岸整修,清除沿河10米内乱堆乱放现象,消除河岸两侧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垃圾等现象。
六、组织体系
根据玉泉办事处目前河流情况,构建办事处和居委会二级河长组织体系。河长是所负责河流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河道的治理等工作负总责,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一)街道级河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辖区内总河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河长,相关职能单位为河长责任单位。我办蟒河、盘溪河、猪龙河3条河的总河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其中猪龙河由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张光负责,盘溪河和蟒河由办事处副主任李苏苏负责。
(二)居级河长。
河流所经居委会由居支部书记担任该居河长,负责居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居委会设立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
七、职责分工
(一)街道河长制办公室
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办事处分管农业副主任兼任。“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工作的具体运行,开展综合协调,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考评等日常工作。
办事处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承担。
(二)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负责指导、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造林绿化,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城建交通办负责协调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流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办事处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全办地表水质监测和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监管和推进污染防治。
创建办负责河流环境治理、保洁工作,建立城乡垃圾收集处理机制,负责推进居委会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督导居委会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河湖保洁。
宣教办负责指导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我办事处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
警务队负责指导、加强对涉河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确保“河长制”覆盖全办河流。各河长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河长制”是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建立“美丽玉泉”的重要抓手。各河长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开发区、居委会。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流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