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1-04-07 07:32:0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医药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为增进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基础上建立和发展的合作关系,规范经营行为,实现互利双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以甲方名义代理调拨某某药业及医药公司等生产厂家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总则
1、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甲方允许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药品生产厂家签定合作事宜;允许乙方就乙方代理,调拨产品以甲方的名义在下游的医药公司、诊所、药店等药品销售市场开展销售活动。
2、甲方按要求及时为乙方提供销售活动所需的增值票或普通发票。
3、下游客户按发票上的账号将甲乙双方货款汇到甲方账户,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将货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
4、甲乙双方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开展代理,调拨、销售活动,并为其经营活动负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授权委托书及加盖红公章的企业资料复印件、送货单等。
2、根据乙方的申请在两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为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3、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开展经营及活动,严格按本协议
约定及时向乙方现金交付货款。
4、对乙方的经营活动甲方有监督权,一旦发现乙方有任何违法及损害甲方公司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或终止解除本协议。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若产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做任何破坏公司形象的行为。
3、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发现有错漏或超过开票日期三个月而不能使用,在甲方检查确实未在别的药品销售单位低过税之后,乙方有权让甲方重新开具。
4、下游客户将货款汇到甲方账户,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有权利按本协议约定在甲方财务部门领取货款。
第三条发票、税金合作经营管理
(一)发票的开具生产厂家及调拨公司按一定的价格给甲方开具一定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按供给下游客户的供货价格要求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普票,多余增值税发票做为甲方已有。
(二)税金。乙方在甲方处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金额,其差额乘以5%,即是乙方向甲方交纳的税金,甲乙双方必须每月5日前对账,从双方利润扣除。
(三)合作经营进货、利润分成
1、乙方调拨、代理产品在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必须经过甲方同意才可以进购,货款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利润按四六分成(甲方60%、乙方40%,利润分成),乙方在进货
必须按进货价报给甲方,如有虚假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合作事宜。
2、乙方负责开发下游医药公司,连锁药店,单体药店,个体诊所销售,全部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在收到货款之三个工作日内,扣除款额以后,按利润分成付给乙方。
3、甲方必需向乙方提供办公室一间及一部座机电话等对乙方开展销售活动使用。
第四条协议期限及终止约定条款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即从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再续签一年。
2、若无续签,协议终止。双方本着友好的方式进行手续移交,乙方清退走市场上及甲方仓库中的货物,结清市场上及甲方账户上的货款,并与甲方结清相关税金、合作经营管理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果在前述声明中包含了虚假内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的,协议他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直至违约方恢复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同时,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任何由于履行或解释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所涉部分外,本协议其余部分应由有关各方继续履行。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为之。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5、本协议由双方于北京市签订。
甲方:乙方:
单位盖章:代表人:
身份证号:地址:
代表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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