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时间:2020-09-13 08:23:1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篇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便民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3、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和代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催办;
4、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
5、直接代理代办群众交办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
6、受理有关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篇二: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镇便民服务中心
工
作
职
责
经济发展办公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制定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负责镇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规划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2、做好项目筛选、储备、管理、申报等相关工作;
3、负责做好编制年度财政资金预算,以及管理镇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等工作;
4、协调与本镇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5、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中心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制订并实施本镇民政、老龄委等工作规划、计划;
2、指导村级自治组织和老人协会等组织开展工作;
3、承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医疗救助、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
4、负责查灾、报灾和救灾、救济款物的申请及发放工作;
5、抓好福利事业的管理工作,协助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提供残疾人就业机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做好民政财务、物资管理工作;协助抓好敬老院管理工作;
7、创新扶贫开发手段,探索扶贫开发思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升扶贫开发质量;
8、负责革命“五老”人员补助金的发放和管理;老区扶持资金的分配和管理;
9、负责老区基础设施和生产项目的建设和发展,提高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0、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因地制宜扶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地的经济发展;
11、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化解各种矛
盾,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掌握和分析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
2、重大问题提交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的建议权;
3、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加强对村级综治协管员的培训、指导、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方针政策;
5、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参与对重大集体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处理;
6、指导、协调和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处理。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宣传和组织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监督检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督促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搞好本辖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3、协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其它工作;
4、负责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承担计生统计工作。协调联系计生协会组织;
5、加强对村级计生管理员的培训、指导、管理工作;
6、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调公安、卫生、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办证率和验证率。
7、宣传计生技术知识,开展计生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工作,对村级计生人员进行培训,并指导他们的日常工作,对妇女常见病症、常见节育手术并发症进行常规诊治和检查,开展母婴保健及优生服务。
篇三:乡镇便民中心职责2
资中县兴隆街镇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和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和管理
权限的通知
村(居)民委员委、镇级有关单位:
为了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镇委、镇政府决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以下简称便民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办事环节,加快办事节奏,完善行政服务功能,建立统一办理行政性服务事项的机构,更好地按照法律规定适时快速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便民中心的机构设置
便民中心是镇政府的办事机构,级别与镇内设机构相同。为切实加强对便民中心的领导,镇建立便民中心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决定便民中心提交的重大事项。组长:胡明;副组长:甘代富;成员:汤立辉、叶红英、何俊、胡玲、杨文全、王宴。下设办公室,主任:邓刚。
三、便民中心的管理人员及组成单位
便民中心管理机构的人员在镇有关职能部门干部队伍中选拔,经考核后调入。并根据现有条件先期进入的窗口单位有:经济、建设、国土、房管、地税、婚姻登记、计划生育、信访、咨询、收款。便民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总体要求,由各成员单位推荐,调入后人员性质不变,行政关系不转(享受原单位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接受便民中心和原单位的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及考核接受便民中心领导和管理。
四、便民中心的工作职责
㈠、办理和受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等需报经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
㈡、办理和受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
㈢、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及各类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
㈣、办理有关税费的收缴。
㈤、办理经济服务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㈥、办理婚姻登记及计划生育有关证件。
㈦、接待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投诉和市镇长电话的办理。
五、便民中心的工作要求及运作方式
便民中心的工作要求是:面向群众、优质服务、高效务实、公正廉洁。
便民中心的运作方式是: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缴,承诺办结。
㈠、一门受理:凡进入便民中心的行政性事项,原则上市镇各职能部门不再直接受理,统一由设在便民中心的窗口受理。
㈡、窗口运作:凡进入便民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都由窗口操作,有关职能部门要授予窗口相应的服务职能。
㈢、统一收费:凡进入便民中心的服务项目收费,均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㈣、承诺办结:凡进入便民中心的服务事项,确定办结时限,并作出公开承诺。
同时,便民中心实行“五制”办理,即: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
㈠、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事项由便民中心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㈡、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需经主管部门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特殊事项,由受理窗口出具承诺书,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
㈢、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所有基本建设项目、技改项目和其他需要由多个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属于重大事项,由便民中心协调小组协调办理。
㈣、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便民中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负责,一包到底,在一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落实办理。
㈤、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余姚市和兴隆镇发展规划的项目,便民中心不予受理,并应明确答复。
六、便民中心的管理权限
㈠、组织人事管理权限
1、便民中心建立党支部,并根据需要建立相关组织
2、窗口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便民中心领导。
3、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现象,便民中心提出换人要求的,成员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并及时更换人员。
4、窗口工作人员临时顶岗换人和遇特殊情况需调动的,须先经便民中心同意。
5、便民中心负责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月度、年度考核。
㈡、日常业务管理权限
1、便民中心有权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审办重大事项;
2、便民中心各成员单位必须授予窗口相应的项目审批权限,对相应的服务项目窗口有权加盖公章;
3、对便民中心指定办理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迅速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报便民中心备案;
4、为方便服务对象投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在便民中心设立投诉电话,其职责是接受群众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行业不正之风的投诉;参与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考评。
㈢、特别管理权限
1、凡属重大事项,由便民中心协调小组召集并主持联审会,有关单位领导必须按便民中心要求参加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问题。
2、便民中心召集各成员单位和其他单位进行联审时,有关单位不得无故缺席。
3、凡决定应由窗口受理的项目,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予受理。
4、便民中心可编发“督查通知书”和“督查通报”,以督促窗口及窗口单位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七、便民中心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便民中心为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对便民中心管理机构的人员由镇委、镇政府直接管理考核。便民中心要制订窗口服务考核奖惩办法,对窗口及工作人员实行按月考核、年终奖惩制度。对窗口的考核与镇委、镇政府对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占考核分的15%,并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一、二、三类,作为镇委、镇政府评定相关单位年度先进资格的重要依据;对窗口及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每月
考核并设立月考核奖,年终确定考核等次。与此同时,便民中心要组织开展“优胜窗口”和“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对素质高、业务精、服务好的窗口及工作人员要大力表彰,在荣誉、奖金上给予倾斜;对素质低、业务弱、服务差的窗口及工作人员要予以批评,经教育不改的,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建立镇便民中心,是我镇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进程中的一件新生事物;是实现政府办事精简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勤政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镇政府所属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对办好便民中心的认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以此来更好地促进兴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马棚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马棚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勤奋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协调、处理、文字表达能力。
2、服从“中心”,严守纪律。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守“中心”工作规范、工作纪律。准时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项目联审和联合踏勘等活动。
3、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竭诚为民服务,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不断增强服务观念和大局意识,坚持以诚待人、以信为本,时刻注意言行规范,努力维护“中心”整体形象。
4、公道办事,便民高效。坚持依法办事、方便群众,努力做到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在规定时限和职责范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按时办结率和准确率达100%。
5、文明服务,树好形象。做到仪表端庄、佩证上岗;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讲究卫生、保护环境;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章守法、公正廉明。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岳政办发〔2010〕14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湘办发〔2006〕13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提高乡镇政府工作透
明度,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廉洁型乡镇人民政府,现就加强乡镇(含街道办事处、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便民利民、公正公开、务实高效、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和基层站所转变职能,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方式,创建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建设模式
按照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的原则,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以“大厅模式”为主,“集中办公模式”为辅。
(一)“大厅模式”: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大厅,乡镇有关涉农部门及基层站所在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集中办公模式”:乡镇利用现有场所,将涉农部门和基层站所相对集中办公,各自设立办事窗口,开门办公,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三、建设标准
(一)有固定的办公用房、统一的便民服务中心标牌、群众熟知的固定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办事的坐椅、饮水机等,各窗口有明显的标识牌,室内有公示告知板,有档案柜,有条件的配备办公电脑、电子显示屏、触摸屏。
(二)人员配备到位,便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原则上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窗口工作人员由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担任,人员相对固定、挂牌上岗。公示办事流程,规范办理项目,对进驻办理的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及办事环节,制作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和便民服务卡。工作制度齐全,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及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公开,设有群众意见簿。工作职责明确,制定中心负责人和各办事窗口的工作职责,并有考核办法。
四、工作职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隶属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委托受理各类申请和信访举报投诉、项目全程代理、信息咨询等便民服务,具体包括受理接待信访投诉、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村账乡代理,办理个人建房、计划生育、民政优抚、劳动保障、农林水利、工商、税务、户籍等相关事宜及乡镇政府授权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原则
(一)便民原则。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公开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卡、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公开服务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种类、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政策依据,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高效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做到随时受理,限期办结,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四)依法行政原则。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按照程序受理和办理,既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又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有关事项。
六、工作机制
(二)实行“六制度”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服务对象申报的事项,按以下六项制度办理。
1、直接办理:凡程序简便,可以当场审批的项目,即收即办,现场办理。
2、承诺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论证的申请项目,承诺限时办结。
3、联合办理: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由主办窗口牵头协调,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4、上报办理: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由工作人员负责审查材料,明确告知所需的材料、费用及办结时限,在规定时限内由主办部门负责上报,积极联系办理,全程帮助办结。
5、明确答复: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事项,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批准的理由,给予明确答复。
6、协助办理:群众申办有关事项确有困难的,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和帮助起草、填写有关较为专业或复杂的申报资料。
七、工作目标
到2010年底,全市80%乡镇建设好便民服务中心,2011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实行“一个大厅、一个窗口、一条龙服务”,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效能投拆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积极推进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乡镇人民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是新形势下提高乡镇人民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标准,科学合理设置窗口,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对涉农审批、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能下放到乡镇政府和基层站所的审批权限及时下放,最大可能地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农民群众。
(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各地要本着“便民、利民、实在、实用”的原则,对基层站所和乡镇现有的办公场所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管理、科学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原则上要设立办事大厅,各基层站所在大厅设立办事窗口;条件暂时不成熟的,可按照证照办理、咨询服务、矛盾调处等进行分类,实现基层站所集中办公,各自在本单位设立办事窗口。今后如新建乡镇办公大楼,要把办公楼一楼规划建设为便民服务中心。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市、县、乡三级中心网络互通、网上审批。
(三)加强指导,强化管理。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要主动做好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对接工作,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建立严格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考勤管理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活动,促进乡镇基层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
篇四: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为办事群众提供各类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负责受理 登记村民的申请,接受群众委托,到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有关事项,实行报送代办服务。
3、负责有关政务、村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村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
4、负责对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到便民服务点办理的其他具体事项进行规范办理。
5、受理群众信访件,开展民情代诉工作。掌握群众上访和纠纷苗头,落实信访报告和纠纷排查制度。主动上门解决群众诉求,通过民情先了解、苗头先掌握、反映先行动、化解先进行,努力做到个访不出村,群访不出镇。
6、负责做好办理事项的登记、上报和资料保存工作。
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1、根据当地实际,村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员要定时在便民服务点值班;值班时间之外,工作人员也要随时随地受理和解决群众提出的要求,实行全天候服务。
2、便民服务代办站代办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流程。
3、为群众办理各项服务,态度要热情、用语要规范、工作要细致。
4、群众来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对于手续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手续、要求等。
5、群众委托代办的事项,要填写《代理服务委托书》,属于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当在承诺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和相关材料交给办事群众。
6、便民服务代办站实行代办制度,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代办事项不得收取办事群众的任何报酬。
篇五:便民服务中心职能
篇一: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规范化服务的宣传、培训管理工作。
2、负责各村户口迁移的资料审查工作,包括出生入户、婚迁入户、非转农入户(政策允许范围内)、大学生毕业户口回原籍、民政、老年证、残疾人等便民事务的咨询、办理工作。负责对涉及整体搬迁的村、组已停止户口迁移的作好政策解释工作。
3、负责聚源镇政府网站的管理和内容的更新工作。
4、负责村级财务日常报结帐业务工作。
5、负责残联工作,免费发放轮椅、安装假肢等用品用具;为全镇贫困聋儿逐步免费配助听器;免费为白内障人员开展复明手术。为特困、贫困残疾人家庭代办特困专项补助,为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代办《残疾证》。
6、负责撰写、编制、报送相关各种信息、资料、报表。
7、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二: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及时掌握新的政策、法规及办事程序,以适应便民服务的要求。
三、代表本部门在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窗口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职权与行政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即办件的审批件办理,负责上报件的协调、督促。
四、对接待受理事项要严格按照“便民利民八项制度”的要求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扯皮。
五、自觉服从中心主任安排,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恪尽职守,努力工作。
六、佩证上岗,服务要热情、大方、和蔼、周到、细致。
七、遵守作息时间,严格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八、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三: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咨询接待工作
2、计生服务中心负责《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计划生育各种奖励扶助、独生子女证等的办理、药具管理发放、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咨询、流动人口管理等服务。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劳动人事、城镇医疗保险、农村、城镇养老保险等业务办理,提供用工信息政策咨询。
4、民政科负责五保户、城乡低保户的审批,评残助残,救灾救济,医疗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及社会优抚等业务办理。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良种补贴的发放、农业相关工作
6、村级公章管理处负责农村公章管理。
7、工人新村户籍管理。
8、兵役登记
9、逐步推行全程代办代理、上门服务、网上信息查询服务、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的标准化服务模式。
篇四: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惠农政策服务窗口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中、省、市、区的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接受群众政策咨询。
二、负责全面、准确、及时的搞好全镇各项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的采集、汇总、初审、上报工作。
三、负责全镇退耕还林、粮食和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专项资金的补贴核定、监督管理和资金兑现工作。
社会事务、民政服务窗口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事务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负责本镇民政对象的调查摸底,统计上报和整理,承办各类民政救助款物的发放工作。
三、负责本镇救灾救济工作。
四、负责本镇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金的管理发放。
五、负责本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城乡医疗救助审查、申报和资金发放工作。
六、认真做好民政对象上访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保障
性住房、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负责本镇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服务
三、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四、负责为相关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五、负责劳动监察、政策咨询等服务;
六、负责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生服务窗口岗位职责
1、依法履行镇政府对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职能,及时为镇党委、政府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
2、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指导村级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负责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如实准确填报各项统计数据。
3、抓好镇、村、中心户三级服务网络,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生优育、节育避孕和生殖保健服务。
4、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流出流入的育龄妇女做好查证、办证及建档等服务工作。
5、负责依法做好申请再生育指标及各项优惠政策的核定、上报服务工作。
6、协助、指导村民委员会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7、协助上级及时、准确地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以及申诉、复议并做好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所服务窗口职责
1、负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组织实施镇级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2、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依法组织进行调处,办理相关业务,并完善痕迹资料。
3、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4、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
5、负责做好新建房屋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证换发、归档工作。对全镇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协助做好土地监察执法工作;
司法服务窗口岗位职责
一、负责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认真搞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农合服务窗口岗位职责
1、负责本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开展宣传动员和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筹集、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2、建立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报销台帐。
3、按照规定审核、报销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汇总、上报医疗费用补偿报销情况;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填写、发放和管理合作医疗证。
4、监督检查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报销程序、补偿兑现等,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5、定期向社会公示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使用情况。
6、为农民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咨询服务,对发生的案件及群众举报、投诉等进行调查处理。
7、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