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印发制度管理办法通知
时间:2020-08-26 08:37:5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关于印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制度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明确监理部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施工生产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江委监理中心夹岩监理部及其所监理的水源工程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目标
3.1、项目安全生产总目标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应策划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总目标,总目标应满足建设单位和公司的有关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公布实施。总目标应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包括轻伤、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指标。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控制指标:包括机电设备、交通、火灾事故和影响较大的其他事故(事件)的损失指标。
3、职业危害控制指标:包括作业环境粉尘、噪声、毒物等控制指标。
4、环境保护控制指标: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废气、噪声(居民居住区域)、粉尘、毒物排放;突发环境事件、固体废弃物处置;植被保护,水土流失防治,环境美化,节能减排等。
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目标的制定
项目应根据建设单位和公司当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结合本项目安全管理总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公布实施。并将年度管理目标层层分解以文件形式下达至监理部门。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操作技能培训率100%;事故隐患整改(控制)率100%;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率100%;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2、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要求(含负主要监管责任的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设备(含火灾、爆炸)事故、群体性健康事故等。
3、施工生产伤亡责任事故控制指标:包括亿元产值事故死亡率、重伤率、轻伤率等。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控制指标:包括机电设备、交通、火灾事故和影响较大的其它事故损失控制指标。
5、职业危害控制指标:包括作业环境粉尘、噪声、毒物等控制指标。
6、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控制指标:包括施工废气、废水排放及施工场界噪声(居民居住区域)控制。
7、固体废物处置、生产生活区环境绿化、施工区植被保护、水土流失防治要求等。
8、能源资源节约要求。安全办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监理部显耀位置向监理部员工宣传监理部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2、目标的控制与实施
1、监理部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保证措施并严格实施。
2、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应具体、可操作,明确责任人。措施内容应明确人员、经费、设备物资等资源要求。
3、监理部应根据施工环境的变化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安全目标保证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4.3目标监督与考核
1、监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与纠偏,并保存相关记录。
2、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应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3、评估报告应形成文件并保存。
5、运作程序
5.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
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3、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5、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由综合监理处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6、安全办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监理部显耀位置向监理部员工宣传监理部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5.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1、监理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监理部主要负责人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例会或安全教育培训,向监理人员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5.3、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1、监理部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等批准后,连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2、监理部安全负责人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3、各部门负责人通过例会或安全培训,向监理人员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
4、监理部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与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5.4、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评审和考核
1、监理部安全办每月25日前统计和各部门上月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并向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2、监理部综合监理处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度偏差。
3、监理部安全负责人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监理部安全负责人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办法考核评估记录》中,并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
5、监理部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结果,若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调整或修改,由监理部安全办分发到相关部门,并重新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