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清除电信网络诈骗心得体会2021
时间:2021-04-21 19:31:3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在我国已有近10亿网民的今天,众多的网络违法犯罪案件表明,加强青少年网络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缓。…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预防的清除电信网络诈骗心得体会5篇》,供您学习参考使用。
全力清除电信网络诈骗心得体会
破盲发快递的诈骗取决于“监管”
近日,记者接到多个报料:最近没有买东西,却收到一个到付快递,打开快递却发现无非是一些几块钱的地摊货,价值远远低于到付款。记者对此线索追踪发现,这种快递背后是一条涉及购买个人信息、盲发快递、外包客服的黑色产业链。业内人士和专家提醒,来源不明的货到付款快递不要签收,接收快件时最好当场验货,同时呼吁尽快建立个人隐私保护机制。
明明没有购买东西,但却收到快递,且是“到付”快递,然而,付了钱,却发现上当了。因为付出的钱“买”到的却是不值钱的东西,这样的诈骗手法叫盲发快递,即诈骗分子通过不同渠道获取客户信息后,不需要客户下单购买产品就发货,他们利用到付款和实际货品的价格差获利。如何破盲发快递的诈骗,取决于“监管”,因为技术难题不是很大。
对于盲发快递的诈骗手法,最好的办法是不要签收来源不明的货到付款快递。接收快件时最好当场验货。可很多时候,我们因为怕寄来快递的是亲朋好友,不签收会伤了他们的心。这真难以辨别真假。
盲发快递是需要条件的,其一,需要快递公司与之合作配合,要安装快递后台发货系统。要与快递员合作,发货人和地址都填假。这在实名制下是难以实现的,唯有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得到好处之后放行;
其二,需要客户的详细信息。除个人信息买卖之外,电商平台存在“内鬼”,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有助于提高签收率,比如针对买手机的名单就发数据线,买宠物用品的就发宠物玩具;
买到“料”后尽量发小区,筛除公司、学校、宿舍等签收率低的地址;
配合短信的操作,预通知客户有快递需要签收。既投其所“好”,又弄得跟真的似的,消费者怎么可能不上当?
盲发快递是精心设计的骗局。既利用了人们误以为是家人或朋友所买快递的心理,又利用了单次金额小与维权成本高的不对称性,许多消费者不愿运费自付或漫长的“折腾”而放弃退货,更鲜有报案。但重要的是快递公司的“配合”,确切地说,承担了“帮凶”角色。对于快递公司的行为,让其“良心发现”不太可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监管”,提高违法成本,倒逼其“守法”,从而不敢成为“帮凶”。同时严惩电商平台的“内鬼”,让骗子无法“如鱼得水”,如此,才能避免盲发快递的骗局祸害消费者。
可能会有人认为,消费者受到盲发快递的损失不多,也不过是几十元,因此,也就不太在意了,可如果数目加起来,也不是笔小数目,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付了钱却不是劣质产品,这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很不好。对于骗子决不能心慈手软,要“零容忍”,不能因为数目小而轻易放过,监管部门要尽心尽力,提高监督水准,让盲发快递的诈骗从此销声匿迹。
关键词:破盲发快递的诈骗取决于“监管”
全力清除电信网络诈骗心得体会
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推进国际执法合作,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落地,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重拳出击,坚决遏制多发高发态势。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发展最快的刑事犯罪,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降低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刻也耽搁不起。要站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增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切实提高打击治理的质量和效果。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深入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坚决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遏制住、把案件发案数量压下来,最大限度地为群众追赃挽损。
打防管控,构建全社会反诈格局。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要坚持打防管控并举、防范为先,发动集群战役,构筑起严密“防诈墙”,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突出打击重点。网络贷款诈骗、兼职刷单诈骗、虚假购物冒充客服诈骗和“杀猪盘”诈骗,是当前最为常见、危害最大、影响最广的诈骗类型,要完善技战法应用,努力实现精准研判、精准预警、精准打击、精准防范,不断提升打击犯罪的能力水平。增强防范意识。电信网络诈骗具有针对性强、目标明确、作案手段及途径集中等特点,属于可防性犯罪。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提高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警惕性,积极掌握反电诈知识,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应用,强化预警劝阻措施,优化止付冻结机制,切实发挥好“事前发现、事中阻断、事后打击”的作用。形成管控合力。公安、金融、通信、互联网等相关行业和部门要提高站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推动构建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
源头治理,坚决铲除违法犯罪土壤。电信网络诈骗不是简单的社会治安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必须立足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才能不断挤压犯罪空间、铲除犯罪土壤。要深挖根源,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向纵深发展,既打击境内地域性职业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又打击境外活动侵害境内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既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又打击灰色产业链条。法制部门要从法律层面加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研究,健全相关法规,规范电信、商业银行、网络公司、软件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查办案件,也倒査案件背后的部门监管漏洞、相关人员失职渎职问题。金融、通信、互联网等相关行业和部门要大力整治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要用足、用尽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手段,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关键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全力清除电信网络诈骗心得体会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打出组合拳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推进国际执法合作,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面对新的形势与压力,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要深刻认识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性。要结合实际,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打出一套综合治理组合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出发点和落脚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持续的攻坚战,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出台相关工作举措中,要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要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角度,从维护稳定发展局面,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深入研究分析新形势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特点,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筑牢防火墙,织密防护网。要层层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坚决打击那些破坏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坚决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给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强化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是基本保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既要有铁腕措施,更要有科学的方法,要做到精准有力,科学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见子打子、被动跟进,而是要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各个环节等方面着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从部门联动上,责任主体上,平台监管上等方面进行统筹施治。要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要补齐相关的法治漏洞和短板,加快立法步伐,打出从严从重的法治组合拳。要从全国一盘棋的角度去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要推进国际执法合作,才能形成强大的治理合力,才能有效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是根本措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是一项艰巨任务,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劲使力,也需要调动和激发各方的社会力量,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是为了人民群众,也要依靠人民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大张旗鼓的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性与各种花样百出的诈骗形式,让人民群众知晓和识别各类诈骗犯罪行为。要发动和依靠群众,切实把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落地,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关键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全力清除电信网络诈骗心得体会
打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合拳”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推进国际执法合作,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精准整治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重要指导。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是一场阻击战和攻坚战,要坚决打好党委统筹“打”、政府主导“防”、行业自律“管”、全民联动“控”等“组合拳”,持而不息、盯紧不放、综合施策,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多发态势,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和谐生活环境的需求意愿。
党委统筹“打”,加强党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领导地位。事在四方,要在中央;
船重千钧,掌舵一人。电信网络诈骗危害社会安全、人民利益,不利于平安、和谐、安定中国建设。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要发挥党的领导地位,各级党委要充分激发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社会号召力、群众组织力,切实建构起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钢铁城墙。此外,保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网络空间生态安全,广大党员干部要激发先锋模范作用,勇于同网络电信诈骗等行为进行斗争,用攻坚克难、善于担当精神维护好群众利益。
政府主导“防”,着力深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和更新换代,网络电信诈骗也在花样翻新,让人防不胜防。政府部门要在打击网络电信诈骗上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制定精准举措、务实办法,靶心打击、重拳出击,将网络电信诈骗遏制在萌芽状态。尤其,要加强对网络电信诈骗犯罪行为的精准识别和全民教育,通过网络、媒体、电视等平台,提高人民群众对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
行业自律“管”,不断提高网络电信平台自我管理本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遏制高发多发态势,不仅是政府部门相关主体责任,网络电信等平台也要承担行业责任和社会担当。网络、电信平台是一片“海洋”,防止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污水”渗入,就必须强化溯源管理、源头治理,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平台管理能力,尤其是企业运营、市场主体等,要做到正人先正己,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空子,甚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甘当电信网络诈骗的“靠山”。总之,唯有行业加强自律、优化管理路径,就能进一步压缩电信网络诈骗的生存土壤。
全民联动“控”,凝聚治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磅礴合力。人民群众是历史英雄,蕴藏无穷智慧。开展治理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也得在造福群众中依靠人民,切实走好群众路线,方能构建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互动的联防联控机制。要知道,网络电信诈骗不同于传统的诈骗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对抗性、变异性。唯有发挥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和主角意识,才能让电信网络诈骗在末端发生“碰壁”,以强末端、夯基础、固根本的方式方法,让网络电信诈骗无施展之所、无生存之地、无市场空间。
关键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全力清除电信网络诈骗心得体会
“社保诈骗罪”写入刑法,是个好建议
“包吃包住”“免费体检”“冒名顶替”“编造诊疗项目”……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骗取医疗保险案件目前仍存在法律规定不明、打击不力的问题,建议在刑法中增加“社保诈骗罪”,对骗取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行为进行有效规制,整肃骗取医保资金等社保资金的不正之风。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但由于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欺诈骗保问题近年持续高发。一些医疗机构在利益驱动下,把医保“救命钱”当成自己的“取款机”,不择手段大肆欺诈骗取,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江苏淮安某民营医院,只需患者将社保卡抵押在医院,就可包吃包住,住院一周只需花100元,而医院在医保报账却是4000多元;
再如: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一民营医院,雇“病人”住院,不仅不缴纳任何费用,而且出院时还能拿到500元至600元不等的“好处费”。骗医保的方式可谓五花八门,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仅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就侦办骗医保案件139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82名,追缴医保基金4亿多元。
骗取医疗保险案件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约束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因素,也有参保群众和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主观认识不足的问题。目前骗取医疗保险案件由医疗保障局进行调查与整治,如发现犯罪线索,则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但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点多面广,内容涉及医学、法律、审计等多个方面,加上监管法律基础较为薄弱、医疗机构逐利动机难以根除、部门联动有待加强等原因,骗取医疗保险案件才会屡禁不止。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立法层面权属规定不清,以诈骗定罪无法对骗保机构进行有力打击。此外,在骗取医疗保险案件中,单位往往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甚至是犯罪行为的主体。但单位并非诈骗罪主体,单位诈骗不构成犯罪,现行刑法无法对单位行为进行惩处。缺少清晰明确的法律准绳,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世上很多东西都能交易,唯有生命除外。医院是解除患者病痛的地方,不该成为投机诈骗的场所,无论是非营利性医院,还是营利性医院,都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严守法纪是最起码的底线。制定《监管条例》,完善医保使用和监管措施,对医保基金严格管控,让其运行、使用和监管常态化、法制化,从各个细节处堵住各种漏洞,不给一些医院、药店和个人有可乘之机,从而守住老百姓的“救命钱”,真正使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希望有关部门能认真考虑朱列玉代表的建议,在刑法中增加“社保诈骗罪”,对骗取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行为进行有效规制。
当然,各地医保监管部门要依法规范医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医保基金使用的各个审批环节,严格按照医保管理制度对医院、药店申报的资金进行抽检,管理人员应常常深入到医院、药店等地,查查台账,访访病人,听听各界的反映,及时发现问题。对骗保等违法行为予以严打,绝不姑息,对涉事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和惩处,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才能以儆效尤。
关键词:2021年全国两会提案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