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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时间:2021-02-01 16:12:0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昔医字(2020)03号 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 一、组织管理 组 长:赵鸿卫 副组长:宋庆芳 焦海清 成 员:毛秀萍 尹秀文 赵恩瑞 邓维红 孔捧红 乔乃曦 赵保柱 丁永斌 高 靖 王计良 凌晓英 武存兰 聂卫平 史董平 杨利华 卜录全 李晓晖 王金祥 乔瑞芬 张志芳 白瑞梅 李永芳 陈莉梅 卜志华 赵俊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预防保健科,人员;
    毛秀平卜志华 二、职责 1、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对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不定期组织召开医院传染病预防控职工作临时会议,对突发传染病事件进行工作部署。

    2、负责制定本院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定期对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以及传染病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3、定期(每季度)对全院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和全院通报。

    4、每日由专人对全院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杜绝传染病的迟报、漏报现象,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5、负责组织对医务人员进行医院传染病预防控制相关指示的培训,提高医院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应对技能。

    昔阳县人民医院 二0一六年一月七日 昔阳县人民医院 2016年1月7号印发 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由预防保健科、医务科、门诊部与医院传染病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组成。

    二、制定医院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工作的计划、总结,定期检查医院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定期召开医院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会议,通报医院传染病的报告、管理情况,制定整改措施。

    四、负责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预防、控制、报告知识的培训,做好医院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

    五、制定医院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六、积极配合市、县CDC关于传染病工作的全面部署,积极参与应对传染病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控制工作。

    七、本委员会每季活动一次,并有记录。

    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医院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参与研究和制订本院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定期对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以及传染病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定期对全院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定,每季度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院通报。

      三、定期对全院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杜绝传染病的迟报、漏报现象,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四、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对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不定期组织召开医院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临时会议,对突发传染病事件进行工作部署。

      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院传染病预防控制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医院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应对技能。

    一、预防保健科在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中职责 1、负责医院疫情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传染病的网络直报;

    2、负责传染病流行、暴发时的报告工作;

    3、预防保健科对工作进行总结,及时修订、补充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与医务科共同组织全院医护人员的培训工作;

    5、必要时对人员采取紧急疫苗接种。

    二、医务科在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中职责 1、负责组织、参与救治,及医技人员的调配;

    2、负责组织医院内的诊治专家组进行会诊;

    3、协助防保科开展传染病诊疗方面的培训工作。

    三、护理部在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中职责 1、负责门诊对传染病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

    2、负责组织护理人员对疫点、疫区的消毒隔离工作;

    3、负责组织护理人员参与救治;
      4、协助医务科、防保科开展护理人员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四、医院感染管理科在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中职责 1、负责指导人员在采取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下开展工作;
      2、负责对疫点、疫区消毒技术指导工作;

    3、负责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
      4、对疫源地卫生学检测合格后的疫点准入工作。

    5、负责医务人员防护知识培训。

    五、检验科在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中职责 1、负责传染病病原的检验工作,负责标本的保留及运送,以备疾病控制中心取样进一步检验、分析;
      2、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六、门诊部在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中职责 负责门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协调工作。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传染病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院、科、责任人三级卫生防保网,层层落实防保机构,设专职传染病管理人员,并有一名领导分管传染病防治工作。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具体要求,明确各自职责、责任到位、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完成各自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监督、监测、防治管理任务。

    3.将甲、乙、丙三类40种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和病人实行分类管理。

    甲类传染病实行强制管理,规定疫情报告时限,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和易感人群的保护均强制执行;
    乙类传染病实行严格管理,采取一套常规的严格的疫情报告管理办法;
    丙类传染病实行监测管理。

    4.对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一表(传染病月、年报表)、一卡(传染病报告卡)、一薄(传染病登记薄)管理制度,要抓好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依法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任何人不得干扰上报,隐瞒疫情。

    5.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提高每个社会成员的自我保健能力。

    6.预防保健科要经常检查、督促全院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工作,使传染病登记报告率达到100%,漏报率控制在0。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预防保健科,并做好本科室疫情登记备查 。

    三.预防保健科接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必须立即按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的报告时限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认真登记备案,《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

    四.报告病种及名称 (一)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共计40种。

    甲类:1.鼠疫、2.霍乱。为强制管理传染病。

    乙类: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4.艾滋病、5.病毒性肝炎、6. 脊髓灰质炎、7.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8.麻疹、9.流行性出血热、10.狂犬病、11.流行性乙型脑炎、12.登革热、13.炭疽、14.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15.肺结核、16.伤寒和副伤寒、17.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8.百日咳、19.白喉、20.新生儿破伤风、21.猩红热、22.布鲁氏菌病、 23.淋病、24.梅毒、25.钩端螺旋体病、26.血吸虫病、27.疟疾、28.人感染H7N9禽流感、2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为严格管理传染病。

    丙类:30.流行性感冒、31.流行性腮腺炎、32.风疹、33.急性出血性结膜炎、34.麻风病、35.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36.黑热病、37.包虫病、38.丝虫病、39.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40.手足口病。为监测管理传染病。

    (二)其他传染病:1.非淋菌性尿道炎、2.尖锐湿疣、3.生殖器疱疹、4.水痘、5.肝吸虫病、6.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7.恙虫病、8.森林脑炎、9.结核性胸膜炎、10.人感染猪链球菌、11.人粒细胞无形体病、12.不明原因肺炎、13.不明原因、14.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15.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16.埃博拉出血热、17.寨卡病毒病、18.AFP、19.其它。

    五.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六.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艾滋病、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4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七.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病人时,应于24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八.责任报告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于2小时内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九.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登记本的全部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户口地、现住址、病名、病例分类、发病日期、初诊日期、死亡日期、入出院日期、门诊或住院号、收治科室、接诊医师、报告日期、儿童填写家长姓名和预防接种史等备查。

    十.任何人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漏报疫情,要求传染病登记报告率达到100%,漏报率控制在0。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为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来诊的患者预先进行有关传染病方面的甄别、检查与分诊。

    2、 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处、感染性 疾病科,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3、从事预检、分诊的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并引导病人首先到预检分诊处检诊。

    4、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预检;
    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 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 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该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病例转诊及转诊登记制度 1、不得随意进行传染病病例的转诊,如却需转诊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处于隔离期的传染病病例不得转诊(特殊情况除外),严防传染病传播。

      3、转诊传染病病例时,应当将病人或疑似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4、转诊传染病或疑似病人时,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5、结核病人的转诊按有关规定执行。

      6、转诊传染病病例应当详细填写转诊登记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住址、时间、门诊号或住院号、诊断、主要处理、目前情况、转诊时间、转入医疗机构、注意事项等。

    昔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报告程序 1、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医务人员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上报医院防保科,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通知相关科室领导及防保科人员;
    专家组诊断后立即(2小时内)通过院内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2小时内)上报。

    4、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其他乙类、丙类和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传染病患者登记本》上备查。

    6、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7、每季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上报至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委员会。

    8、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于2小时内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考核办法 1、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按时上报传染病报卡,不得漏报、迟报。

    3、防保科每日到各科室检查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和传染病上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传染病报告卡收发要有登记,按规定需要转至疾控中心的卡片要及时送达。

    5、对照《考核标准》,每月组织一次传染病质量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统计,按照《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兑现奖惩。

    医院传染病知识培训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南、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工作管理技术规范、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等。

      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科室传染病知识培训制度 1、 科领导和科室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对全科医务人员至少每季进行一次传染病知识培训并有记录(包括学习医院组织的传染病知识培训)。

      3、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文件汇编、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等。

      4、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传染病诊断及登记报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有关院领导、所有医务人员。

    2、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疾控部门的培训。

    3、 3、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不定时培训。

    4、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诊断标准、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等。

    5、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新进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1、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1)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 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1名为专职);

      (3)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2、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详实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详细询问病人的现住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3、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登记及网络直报工作;

    (2)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
    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
    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4)纸质卡片是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1、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 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2、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3、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1)
    如传染病漏报率达零且门诊日志填写及时、准确、完整,则 给予科室、个人表扬奖励;

      (2)发现传染病迟报一例, 甲类扣0.5分、乙类扣0.1分、丙类扣0.1分(扣责任医生);
    每月累计迟报3例,扣科主任0.1分(参加绩效考核)   (3)发现传染病漏报一例,扣责任医生0.5分,科主任0.2分;
    (参加绩效考核) (4)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责任医生1分。(参加综合考核)
    (5)传染病知识培训考试未参加一人次扣本人1分,扣科室负责人0.5分。(参加综合考核)
    门诊日志、检验科和放射科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日志 1、门诊部各科室要建立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

      2、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要保证 真实可靠。

      3、门诊日志对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并及时上报。

      4、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
    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工作单位、家庭详 细住址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 班级等内容。

      5、要经常核查所登记的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

      6、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妥善 保管,以备后查。

    二、检验科和放射科 1、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 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 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2、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 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 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检验科和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放射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2、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检查结果为阳性或异常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查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或者指派专人每日分两次将检查结果分送开具申请单的医生,或者指定专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4、对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要用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

    5、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卡片填好后报送预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

    6、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甲型H1N1流感的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申请单的医生或预防保健科。

    7、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查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8、检查发现迟报和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传染病报告资料使用和保存制度 1、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三年。

    2、电子疫情报告卡每月导出,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3、其它疫情管理资料也要妥善保存。

    4、对全年的疫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昔阳县人民医院 传染病管理监督员名单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与报告管理委员会领导组决定,在我院建立传染病三级报告网络。门诊、各病区聘用科主任和护士长或护士,作为科室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员。名单如下:
    门诊部 赵鸿卫 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门诊健康体检 张向平 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 内一科 乔乃曦 主任 副主任医师 内二科 赵保柱 主任 副主任医师 内三科 丁永斌 主任 主任中医师 急诊科 王鹏华 主任 主治医师 儿 科 聂卫平 主任 主任医师 感染性疾病科 武存兰 主任 主任医师 外 科 高 靖 主任 主任医师 骨 科 王计良 主任 副主任医师 妇产科 凌晓英 主任 主治医师 五官科 卜录全 主任 医师 内一科 乔瑞芬 护士长 副主任护师 内二科 张志芳 护士长 副主任护师 内三科 白瑞梅 护士长 副主任护师 急诊科 李永芳 护士长 主管护师 儿 科 王瑞萍 护士长 护师 感染性疾病科 庄由菜 护士长 主治医师 放射科 李志波 副主任 主治医师 检验科 李晓晖 主任 主管技师 检验科 王金祥 副主任 主管技师 感染性疾病科 李雪梅 主管护师 传染病管理监督员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有关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本科所属范围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若发现疫情报告人员不按时填卡、填卡不认真、字迹不清楚、项目不齐全等情况,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并要认真管理好本科工作,做到传染病无漏报、无谎报、无瞒报、无迟报。

    3、记录科室报告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发现传染病漏报、谎报、缓报、迟报者要扣分,并与个人效益工资挂钩,造成严重后果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4、科室传染病监督员有责任向预防保健科提出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有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5、科室监督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科室传染病管理监督工作,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医院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责 1.对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报告及转诊。

    2.负责对危重肺结核或严重合并症患者的救治,对出院患者及时转诊。

    3.负责在医院内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4.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督导和指导。

    昔阳县肺结核转诊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山西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及《晋中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昔阳县人民医院被确定为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医院结核病门诊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登记。

    2、各临床医师在院内发现的肺结核病人或疑似病人(除重症肺结核病人需住院或急救者外)应及时转诊至医院结核病门诊。

    3、对就诊于医院的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先住院进行急救治疗和管理,待病人病情稳定出院后,再转诊至结核病门诊。

    4、转诊医师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肺结核转诊单,转诊单一式三联,一份由病人随身携带到结核病门诊就诊,一份随同报告卡交防保科上报至疾控中心,一份留存备档。

    5、转诊医师负责向病人进行肺结核病归口管理政策法规宣教。

    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特定人群实行医疗救助 制度及保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对特定传染病的特定人群制定如下相关制度:
      一、医院应对特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太和县中医院呼吸内科李乔 二、医院实行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医院医务人员要主动为前来就诊的患者提供HIV检测咨询,遵循“知情不拒绝”的原则,尽多尽早地发现感染者。

    四、医务人员必须明确HIV阳性者的告知和咨询,应由进行过 VCT 培训的医务人员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告知,未经 VCT 培训的医务人员不得随意告知 患者,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泄露患者HIV感染隐私。

      五、对HIV感染者提供咨询、关怀及转介服务,积极向患者宣传国家实行对农民和城市中经济困难的艾滋病免除部分检查及治疗费用,对孕产妇实行母婴筛查和阻断,对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给予经济救助的“四免一关怀” 政策。

    六、性病相关门诊为性病患者及咨询者免费发放避孕用品。

    七、对在我院就诊的疑似或确诊肺结核病例,及时开具到医院结核病门诊就诊的转诊单,并告之部分项目实行免费政策。

    八、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时,要严格执行先救治、后结算费用的规定,简化入院手续,及时开展救治工作;
    患者住院或者留院观察时,免交住院预交金等一切费用,办理登记手续后直接留院观察或入院治疗,严禁因为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者推诿病人。

    九、经费及物资保障: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时,所需经费和物资耗材由财务、后勤、器械等科室共同保障落实。

    十、通信与交通保障: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时,由于实际工作的需要, 医院办公室应安排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十一、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特定传染病时,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相关救治及救助措施。

    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在儿科、呼吸内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科等重点科室门诊设二次预检分诊,参与人员做到一级防护。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烧患者给予测温,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发热门诊(电话:8051),与发热门诊分诊人员进行交接。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分诊,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四、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门诊工作制度 1、各种传染病病人必须归口管理,普通门诊、急诊门诊不得随意诊治传染病。

    2、预检分诊导诊负责引导病人首先到预检分诊处检诊并做好登记。

    3、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应注意询问就诊病人有无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根据症状送至相应科室。

    4、经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指导其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体温超过38℃,而且有干咳等症状者,协助佩带口罩,并立即送至发热门诊严格诊治。

    6、有呕吐、腹泻等症状者,立即送至肠道门诊就诊。

    7、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8、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独立区域,与普通门(急)诊相隔离,并通风良好,标识明显。

    2、设候诊区、诊室、治疗室、检验室、放射室。

    3、配非手触式水龙头。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认真洗手或手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4、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和病人出入口,病人入口处专人,发放口罩、导诊并宣传防护知识。

    5、要做到一人一诊一消毒,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做好防护。

    6、要有消毒设备并定时消毒。

    7、设病人专用卫生间。

    8、发现肺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者,立即指导病人到结核病门诊免费诊治。

    9、发现其它法定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并及时登记报告。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开设肠道门诊,并做到诊室、人员、时间、器械固定;
    挂号、候诊、取药、病历、采血及化验、注射与普通门诊分开,设专用厕所,24小时值班。

    2、肠道门诊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自觉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不漏报、不迟报。

    3、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4、肠道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5、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6、做好腹泻病人检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报”。

    7、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8、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9、对暂未住院有肠道传染病病人应向其做好卫生宣教,发给消毒药物并指导消毒方法。

    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 1、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并纳入医疗救治体系。建筑布局合理,标识清楚,工作流程明确,适用标准预防。

    2、建立并落实感染性疾病科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工作流程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

    3、定期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如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4、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根据特定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7、对呼吸道/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使用专用车辆,用后及时消毒。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9、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正报告。

    10、与疾控机构密切配合,开展有关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11、医院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尽量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医师职责 1、认真履行医师的义务,在诊疗工作中规范执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能熟练掌握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3、及时筛查传染病病人,正确诊疗和转诊传染病病人。

    4、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及时、准。

    确报告传染病。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自身防护工作,配合护士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对就诊患者进行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二、护士职责 1、认真履行护士的义务,在护理工作中规范执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感染性疾病护理知识、技能和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3、负责感染疾病患者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4、帮助、指导呼吸道发热患者戴口罩,并引导患者到指定地点候诊。

    5、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熟练掌握常用消毒液的配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监督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

    6、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7、对就诊患者进行感染性疾病的卫生宣传教育。

    三、卫生员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所用器械、工具分区使用。

    3、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及时按分类清运各种医疗废物。

    4、做好有关清洁、消毒工作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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