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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汇报(五页)

    时间:2020-11-20 17:07:1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政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结汇报 一、工作任务进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学习 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xx镇高度重视培养干部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1.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对镇各村(居)、站所干部,在平时和年终考核时注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对于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年底予以加分;2.建立镇干部学法和培训制度,举办法律培训班、观看法制视频,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让全镇干部了解到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3.对个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的情况纳入年度评价中。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人员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此xx镇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机制。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xx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形成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建立了xx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全镇各站所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开展自身工作,对于超出自身权限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今年xx镇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项必经程序,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凡是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及有利害关系的群众公开征求意见。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xx镇结合各站所自身职能特点,为各站所制定相应的职责规范,并有针对性地在重点领域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目前,镇综治中心和镇司法所已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了全面的记录。四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在镇政府政务信息栏目公开政府信息,除传统渠道外,充分利用镇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

    (三)深入推进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 法律顾问作为政府的外脑,与社会的各个层面有着广泛的接触,对社会各个层次主体利益的诉求更加了解,其意见和建议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现xx镇共聘用法律顾问1名,主要从事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为xx镇的宏观决策及其他事务提供法律帮助;二是为xx镇面临的重大问题及有关事项决策,出具合法性、可行性的法律意见书;三是为xx镇职权范围内的法律事务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协助聘方草拟、修改和审查法律事务文书;四是受镇政府委托、协助聘方调解、裁决、代理职权范围内的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依法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五是应镇政府要求,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六是为xx镇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二、创新经验及做法 (一)创新工作载体。xx镇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镇村工作论坛、政府新风大家评为载体,搭建起村干部、网格管理员、普通村民党员与镇镇领导、镇各站所部门、业务专干之间面对面、轻松、积极、务实的交流互动平台,采取请进来授课、走出去学习、各村流动论坛、各村观摩对比等全新的活动形式,促进法治政府工作的深入展开。

    (二)创新工作机制。xx镇坚持落实领导包村、干部包 队五位一体的工作制度,充实农村一线工作力量,对村干部工作进行指导,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工作机制,即干部包村负责政策宣传、民情收集、纠纷化解、代收代办和推动发展工作。一是通过下基层活动,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政策送到每位农户家中;二是在下村过程中,及时将群众的所思所想记录下来,及时进行反馈;三是发现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四是为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伤残群众代办一些事务;五是完成包村中心工作,积极为镇村发展献言献策。通过这项工作不仅解决了农村的实际问题,更体现了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广大群众相联系的特色。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xx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一些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适应较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xx镇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下列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通过制定和实施高质量的规范性文件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加强镇政府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站所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水平。三是努力推动农村管理体制创新。针对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素养有待提高等问题,在过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推动镇村干部依法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切实增强农村法治管理水平。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推动更好更快发展

    长沙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沙市坚持用法治的思维方式、法治的制度体系和法治的创新措施来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事务,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政府法制监督为重要抓手,全面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市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和推动力明显增强,荣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浓厚法治政府建设氛围,为经济发展提供尚法保障 践行“尚法、务实、创新”的长沙政府法制精神,坚持用法治的思维方式来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主要领导表率作用进一步发挥。市长坚持“以案说法”,《政府工作报告》专题阐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决策有据、行政依法,确保政府的每一项决策都体现民主的力量,每一个行政行为都闪耀法制的光辉”。每年召开一次全市依法行政大会。自2013年开始,长沙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已形成制度。第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法律法规有关地方规章设定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第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主讲《法治建设中的政府行为与司法审查》问题。市政府领导、各区

    1 县(市)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领导都参加了集中学习。通过加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领导干部法律思维与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二是法制机构核心地位进一步凸显。坚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作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制办由部门管理机构升格为政府工作部门,增加行政编制8个、事业编制3个。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服务能力和水平均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政府行政决策和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是行政机关执法效能进一步优化。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不断扩展依法行政考核的范围。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建立个人学法档案,提升了政府法制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提高了市直部门、区县(市)政府法制整体工作水平,真正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尽职服务。

    二、构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为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完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构建“一决定一纲要一规定”制度体系。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形成符合长沙实际、体现长沙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行动纲领。《长沙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纳入综治考核,明确“建立切合长沙实际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基本目标和推进“十个法治化”的主要任务,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率先出台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发

    2 布《长沙市政府法制建设报告》,建立政府法制建设“白皮书”制度。二是提高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质量。大力推进政府科学立法,对于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目前缺失的制度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尽快完善长沙经济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2013年列入长沙市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立法项目共有13件、规章立法计划的项目共有11件。《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长沙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和《长沙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长沙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规章组织制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继续深入开展立法听证工作,大力推进立法公众参与。2013年9月12日召开了《长沙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听证会,邀请来自全市的市(居)民代表、电梯企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媒体代表、街道代表等10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陈述人,围绕电梯使用管理者的确定、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要求、电梯安全监控要求等主要问题分别阐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积极热烈的辩论,3名旁听人代表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立法听证陈述人的遴选充分体现了广泛性,并且创新采取由新闻媒体全程参与陈述人遴选工作的方式,使外界不再质疑陈述人的遴选程序。参会的陈述人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也有严谨的科学态度,立法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进行政府或政府办文件审查149件次;
    向法定监督机关报备规章、规范性文件61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
    同时接受区、县(市)

    3 人民政府报备122件,全部予以备案,并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公布已备案规范性文件目录。创新性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信息公示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凡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阻碍长沙发展的各类文件,按程序予以废止或修改。

    三、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和谐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一是积极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1件,受理349件,旧存13件,审结316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结案率87.29%;
    其中,维持27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87.03%;
    撤销及确认违法6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9%;
    驳回申请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0.63%;
    经调解申请人撤回及其他方式结案的申请3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0.13%。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了《行政复议立案审查规则》,建立完善了申请材料提交、送达地址确认等程序,为后期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和有效送达提供了有力保障。出台了《长沙市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对行政复议听证范围、听证程序、听证结果的使用作出了明确规范,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参与行政复议的权利,增强了行政复议的透明度,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质量。三是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全方位的协调与调解力度。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全方位的协调与调解力度,多个主体、多种渠道联动调解,抓住立案前、审理中、决定后的各个环节,通过召开案件协调会、法律释明、说服教育等方式,引导当事人换位

    4 思考,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充分发挥协调和调解在化解行政纠纷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共协调、调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0余起,大大提高了复议工作的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建立行政司法互动机制,召开行政司法互动会议22次,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依法行政执法监督,为经济发展提供秩序保障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执法职责和执法要求层层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名行政执法人员。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市人民政府向56个行政执法责任单位下达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建立规范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征求意见函,征求社会各界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净化、优化全市行政执法环境。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发证”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聘用临时人员执法、无证执法、执法违法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2013年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培训班4期,共培训市直单位和五区政府行政执法人员499人;
    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培训班3期,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29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二是完善修订行政裁量权基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

    5 执法行为的通知》,督促各执法单位及时修订完善裁量权基准,确保裁量权基准的依法适用,并将裁量权基准的规范适用作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一项重要指标。三是首开依法行政讲评先河。召开依法行政讲评会,对区县(市)和市直部门的20个规范性文件和10个行政执法案例采用PPT讲解方式进行深入、直观的剖析和点评,首开全省依法行政讲评先河,成为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次全新实践。

    五、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创新,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坚持用创新的法治手段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先后四次参与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修订,参加最高院组织的杭州“行政争端解决机制论坛”等高端会议并作主题发言。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机制。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重点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规划、计划、重大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规范,充分发挥政府决策参谋机构、研究咨询机构和专家论证评估的作用,重视做好调研、论证、咨询、听证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2010年,首次组织《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至今已成功举办了22次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其中《长沙市全民健身办法》、《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听证会引入网络直播方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府法制部门就长沙水业集团重组上市、长沙新广电中心建设等重点工程的建设提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二是开

    6 展政府合同审查管理。率先成立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处,制定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办法,审查合同216份,涉及合同金额2000多亿元,有效防范了政府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2013年,市政府法制办完成政府合同审查(含文件)74件,审查金额达1000多亿元,出具法律意见57份,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基本得到认同与采纳,参加政府及部门各类涉法事务性会议40多次,确保了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共审查科技计划项目等多种类型的政府合同示范文本34个。参加政府及部门各类涉法事务性会议40多次,积极参与省、市一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推进落实工作,完成了中南现代商贸物流城开发建设、“智慧长沙”等众多项目的合同审查工作。三是顺利推进简政放权工作。通过部门公告、单位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承接省委、省政府下放的4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的办理机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属于审批事项和年检事项的,全面及时地纳入到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中进行受理、办理。按照政府、社会、企业“三位一体”的要求,通过给区县(市)、中介组织、企业放权,包括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市本级非行政许可事项,市本级年检事项,市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和市级行政事业型收费事项,涉及的放权单位包括市直各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最大限度地发挥放权作用。四是成功开通市民服务热线。整合全市非紧急报警类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建立12345市民服务热线社会求助平台,建成涵盖广泛的平台网络,将市级所有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及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区县(市)政府共108个单位网络平台全部纳入,形成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四级工作网

    7 络。建成了规范的呼叫中心,共设45个坐席,24小时接听市民来电,已于12月26日正式运行。

    近年来,长沙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受到中央政法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肯定和推介。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依法行政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措施还需进一步强化,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更清、要求更明,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加快,人民群众对法制工作的要求更高,我们将加强学习领会,准确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力争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和保障,改革也要在法治的大背景下来推进。新形势下,政府及其部门履职,必须树立“抓法治建设就是抓发展环境”的理念,着力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政府守法、行政依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公务员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履职行为,身体力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二是完善重大决策规则。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推进行政决策听证机制,丰富听证组织形式,尽量拓展听证参与面上,建立听证代表名录,保证听证会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增强听证会过程和结

    8 果的公开性与公正性,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有效避免发生“有人决策、无人负责”现象。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多渠道收集、掌握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对决策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三是增强法制系统活力。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法制人才培养高地的作用,畅通法制人才的输出、交流渠道。加强对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指导,切实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考核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真正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整合纪委、审计、人事和政府法制办的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执法的监督力度,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

    为此,长沙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六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执笔人:唐曙光,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启贤,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决策咨询》编辑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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