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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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三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早颁布于1991年,中间经过了2006年、2020年的两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达达文档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三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三篇1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按照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泰兴市教办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两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活动目的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为未成年人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3日——5月29日。
四、活动办法
1、全校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期板报(校、班)、一次班团队会、一场法制报告会、一张手抄报、一次升旗仪式、一次教职工大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让广大教职工掌握“两法”内容,并贯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两法”,并通过他们对其家长进行“两法”宣传。
2、泰兴市电视台将播放“两法”的部分法律条文,增强“两法”的宣传力度,班主任要提示家长收看。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2.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学校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三篇2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定于20XX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网络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继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优良传统,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政策宣传活动
1.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打造文化墙、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法律援助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坚持树立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核心理念,贯彻要求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类保护内容,政府、社会、家庭各方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义务,以及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让社会大众了解、知晓报告、反映、求助的路径和内容。(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现场宣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进工地等活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动员儿童工作力量和志愿服务力量走上街头、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推动村(居)委会、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民政部门负责)
3.加强媒体宣传。宣传月活动期间,省民政厅在门户网站开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专栏。在“xx青年报”开辟专栏,宣传报道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开设宣传专栏。要通过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录制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发挥团省委“守护青春”青少年法治广播节目作用,制作、播出专题节目。(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投放公益广告。宣传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地铁公交电视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大屏幕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公益广告。(广播电视部门、民政部门负责)
(二)专题学习培训
5.开展专题学习。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各级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结合学习教育,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教育作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专题培训。通过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制作《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材料等方式,引导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力量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提升其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省民政厅组织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培训,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业务学习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组织一次“专家讲法”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民政部门负责)
(三)系列主题活动
7.“未保知识进校园”。各中、小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宣传月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或社团活动,通过演讲比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巩固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教育部门负责)
8.“传承历史、展望未来”。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对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政策进行梳理,加大宣传力度,激励和动员广大儿童福利工作者在回顾优良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抓住历史机遇,创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民政部门、共青团组织负责)
9.“领导专家话未保”。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党政干部,积极参加民政部组织的“领导专家话未保”活动,通过录制视频、撰写理论文章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工作举措,在报刊、网站广泛刊发展播。(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0.“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品牌活动,实施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引导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1.“未成年人成长需求调查”。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媒体、现场发放等方式,面向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及家长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我省未成年人成长现实状况和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共青团组织、民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2.普法知识竞赛。要积极参与民政部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将网上普法知识竞答作为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设专栏,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来。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全省上下整体联动,“一盘棋”推进。
(二)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民共同参与。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紧扣宣传主题,鼓励号召基层工作站所和相关工作人员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管理,力求实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科学防控,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防范措施,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手段,利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切实达到社会工作宣传普及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社会氛围。
(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地要及时收集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文字、图片、数据等,形成活动简报、工作总结并报送民政厅,民政厅将在官网及时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三篇3
为贯彻落实好区文明办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工作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广泛深入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快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结合“我们的节日”抓好主题活动。一是利用重大节日、传统节日、纪念日等,开展党的历史知识教育,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讲座、演讲、文艺表演等系列活动教育未成年人追梦寻梦圆梦,爱党爱国爱家,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确立远大志向,树立共同理想。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在清明期间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六一”期间“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主题活动、“七一”期间“童心向党”歌咏比赛、“十一”期间“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确立爱国、诚信、孝敬、勤俭等道德规范。三是结合“道德讲堂”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
2.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各个环节,突出友善、孝敬、诚信教育,切实做到全方位育人。一是开展优秀童谣、歌曲传唱活动,选择适合青少年传唱,有励志上进教育内涵的歌曲,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包括《三字经》、《弟子规》、《千字文》,将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三是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增强孩子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责任单位:团工委、妇联、文体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二)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1.提升社区家长学校工作水平。一是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要求,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儿童权利和保护儿童法律法规,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尊重儿童、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正确的儿童观和育人观,提高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能力。二是推进家庭教育及儿童关爱,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儿童、儿童优先的良好氛围,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社区公益巡讲活动,引导家长主动走进学校、融入社区,切实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三是加强家庭教育和养成教育,以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让家长在家庭教育上有新的认识,营造民主的家庭教育氛围,使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
责任单位:农社办、妇联、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全力净化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
1.抓好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实行校园重点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一是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违规网吧、娱乐场所、影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场所,及时清查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销售网点。二是查处校园周边“三无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等,不断提高家长、学生对学校周边环境满意度。
2.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升学校德育水平,丰富校园生活,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积极开发各类课程的德育资源,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互融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德育教师培训,各中小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文体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四)积极开展关爱行动
1.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落实保障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帮扶留守流动儿童,拓展留守流动儿童活动阵地,健全完善留守流动儿童档案,帮扶、随访、交流活动,使留守流动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和呵护。
2.加强流浪、孤残和边缘儿童教育管理。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程,做好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交接等工作。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实行关爱和帮扶工程。
3.帮扶困难家庭儿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对困难家庭儿童进行结对帮扶,为困难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农社办、司法所、团工委、妇联、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五)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通过广场大屏幕、树立大型广告牌、LED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海报、小手册、网站、微信、校讯通等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各界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识,用有益健康的文化产品教化未成年人。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以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为目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在基础性战略地位,明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拓展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更加人性化、多元化的服务。
(二)加大宣传。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动员吸引全社会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三)收集材料。各单位要主动积极的收集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资料,包括工作方案、活动照片、工作总结等内容,做好材料归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