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7产权明晰——国企改革关键
时间:2020-09-11 08:02:4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国有企业的出路——产权改革
\o "梁小民" 梁小民
只有打破国有股一股独大,甚至一股独占,政企才能分开。
吴敬琏先生在评论中国经济改革时指出:“由于国有企业改革长时期没有取得突破,从经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可以说改革的‘大关’还没有过。”
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效率低下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无论改革从哪里起步,国企改革始终是中心问题。国企改革从哪里起步?上个世纪60年代赫鲁晓夫主持的苏联经济改革是从把利润作为衡量企业业绩的指标开始的。中国80年代初的国企改革也从“让利放权”、“承包制”等方式开始。但是这些改革无一成功。没有利润的刺激固然是国企效率低下的原因,但这仅仅是表象。根源在哪里?
改革者终于认识到,国企效率低下源于产权制度。在传统的公有制下,名义上的所有者为全民,实际上并没有一种机制能保证全民行使所有者的权力。这就是公有制下的所有者缺位。产权不明晰下权责利的不一致正是国企效率低下的真正原因。在经历了曲折与挫折之后,人们终于认识到,国企改革的中心是产权改革。这是改革历史上的一次认识飞跃。
然而,认识到国企产权改革的重要性并不等于解决了产权问题。更不能把产权问题当成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的唯一问题。斯蒂格利茨就曾经指出,“经济学中没有一个神话像‘产权神话’那样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这一神话的危害在于,误导了许多转型国家把注意力集中在产权问题上,而不是去关注在更大范围内的一系列问题”。斯蒂格利茨还指出,西方顾问指导前社会主义国家改革时,片面强调产权而忽略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对于小规模的私人业主企业,私有产权同管理职能也许是一回事,但是,对于大型股份公司、保险公司和银行来说,资本所有者几乎完全同管理职能相脱离。西方推荐的“华盛顿共识”规范改革药方,没有建议如何通过完善管理契约和代理责任制来激励、约束和监督这些企业的经营者,而仅仅建议通过私有化来明晰产权界定,由此形成的私有产权的“自然激励机制”,仿佛这些国家的大型国有企业,可以像小型的私人业主企业一样经营。西方顾问片面强调产权而忽略完善委托-代理制,是形成“产权神话”误导改革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对于中小国企而言,产权改革并不难,通过转让、出卖就可以实现产权明晰。关键是要打破思想上的约束,并在实践中形成一套国有资产评估、交易的机制。只要这套机制是公开、透明、有章可循的,就不会存在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而且,经验证明,绝大多数被卖出的中小国企实现了扭亏为盈。
大型国企是通过股份化来实现产权明晰的。在理论上,这无疑是正确的,因为股份制是所有市场经济中大型企业的产权形式。但是,为什么在这许多的股份制之后,这些国有企业仍然没有根本性突破呢?
对于一些国企的股份化,张维迎教授有一个形象的比喻:白马身上画道道:冒充斑马。这就是说,这些国企的股份化是徒有其名而无其实。
股份化是为了通过明晰产权而提高效率的。这种效率来源于:第一、股权多元化,而且产权的主体明确。第二、股权相对集中,有相对控股的大股东。第三、股数是可以交易、转让的。只有股权多元化,企业才能做大,股权主体明确才能做到权责利之间的一致;股权相对集中可以防止经理层的内部人控制,确保所有者的控制权;股权的交易是股份制企业的动力(企业股权增值)和压力(被别人兼并)。一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徒有其名正在于国有股一股独大,甚至是一股独占。只有一个股东的企业无论如何是不能称之为股份制企业的。在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下,企业的产权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画了道道的白马仍然是白马。与此相关的是,国有股并没有实现全流通。
有些人认为只有国有股一股独大才能保持国企的公有制。这其实是一种误解。股份制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所有制,是向社会开放的。股权多元化是股份制企业效率的来源之一。国家可以在一些企业中实现相对控制(不是绝对控股或一股独占),但并不是其要在所有股份制企业中实现控股。原有国有企业实现真正股份化的途径是国有股的流通,国有产权的流动(注意:产权流动不等于产权流失!)。国有股流通的目的不是“圈钱”,而是实现国有股的多元化,以及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实现真正的股份制是国有企业实现根本性突破的产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