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散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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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散文随笔三篇
秋天散文随笔三篇
下面是我们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秋天散文随笔三篇,请大家参阅!
(篇一)
每一年的秋天总是姗姗来迟。当时间老人被夏季秋天散文随笔三篇高温烘烤得昏头昏脑,不小心脚下踩空,跌落到一个凉爽的世界时,深深浅浅的秋色无处可藏,远远近的秋声不绝于耳,浓浓淡淡的秋香随风飘荡,秋天才一点点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俗话说:一叶知秋。虽说秋叶的颜色一天天变得凝重,模样也不再如春夏那般水灵,但秋色、秋韵,全都写在每一片叶子之中。秋,是十分耐看的。沐浴着金色的阳光,抬望眼,天高云淡,湛蓝的天空与洁白的云朵,组合成偌大的背景,抒写着岁月的礼赞。雁阵南飞,那千百年一成不变的“一”字或者“人”字形排列,是否寄寓了“一人漂泊念故园,万里回归看金秋”的诗意?及至夜色深沉之际,牵着秋风望明月,那无与伦比的皎洁,那千古吟唱的柔媚,那清新隽永的意境,悦目而赏心,直让人陶醉了多少回,回味了多少年,甚而魂牵梦萦了一生一世。
人间四季,各有美好,我却是独爱这份秋,若是放眼看秋色,更是一幅幅美不胜收的图画。秋天是浪漫的,是唯美的。她融合了感性的色彩和理性的沉静,既有成熟的风韵,又有洒脱的禅境。她是诗,是画,是流动的音乐。在我眼里,秋只有超凡脱俗的静美,没有一丝一毫的伤感和忧郁。秋恬静而壮美,浪漫而多情,是饱经风雨后的豁达和洒脱,明净和沉淀。
秋时而只有烟霭笼罩下的朦胧,时而又是微风细细烟雨迷蒙,一夜过去就变成了阳光灿烂,秋光明媚。这也许是江南秋天的独特风格吧,秋漫长而美丽,温暖如春。冬天就短短一瞬,就几场冷雨数阵北风,一场大雪就宣告春天来了。江南的春天雨水太多,一下接连就是几个月,还没来得及欣赏那阳光下的万紫千红,就已踩到夏的足跟了。所以我最爱的还是这江南的秋,沉静,唯美。
枯草斜阳,小桥流水,江南的秋美得精细。不及北方的粗犷,却更有情韵。一切都柔柔的,静静的,清清的,净净的,不染一丝尘埃。阳光暖暖的,照耀着秋天空旷的田野。农民们在菜地里种菜,施肥,孩子们有打着赤脚的,在浅浅的鱼塘里摸螺丝,挖藕。他们时而劳作,时而嬉戏,好一个幸福的童年。那秋天的颜色,复杂而多变。秋山色彩斑斓,鲜艳夺目,火红的枫叶,金黄的银杏,许多不知名的杂树,黄红青紫蓝橙诸色间杂,说不出的绚烂,说不出的静美。阳光在树叶中跳跃,把它们渲染成最美的油画。我喜欢沿着堆积着厚厚落叶的树林里散步,喜欢听那脚底树叶的沙沙声,那是一种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纯粹,悠远。秋天里最美的不是赏花,而是看落叶的静舞。那是一种曼妙的境界,可以欣赏到落叶在风中曼舞的身姿,可以听到落叶的絮语。这是饱经风霜后的从容与淡定,是一切都经历过的彻悟和解脱。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涅槃?不是另一种深情的爱?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我爱这唯美的秋,那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净土。
(篇二)
想起入秋以来,这几天的天气,感觉就像是京剧里的脸谱,一天都要变化好几次。一早一晚的天气,总是那么的惬意,凉爽,可是一到中午,天空就开始翻了脸,太阳张着血盆大口,像是一条吐着信子的蛇,盘绕在小镇的上空,怒目瞪视,要一口吞掉小镇的样子。初秋,或许就应该是这样的吧?
这个早晨,小镇依旧是弥漫着凉意,快乐的阳光沐浴着小镇上勤劳的人们,早晨我见过最鲜见,也最具特色的景致,就是很多周边村庄的菜农,这些老人们,蹬着小小的三轮车沿街叫卖,一路欢快的叫到市场中心,才停下叫卖声,喝口水润润嗓子,我看到他们的水壶很大,灌得满满一壶水,因为他们必须卖完菜才能回家,不然第二天菜就会坏掉,不新鲜,所以他们必须备足水来解渴,为了不让菜被夏日蒸的焉了,还得用这水给菜添加水分,让菜一直精神着才行。
很多时候,会因为天气太燥热,他们的水,就会很快被消耗光,而此刻,我的家,会成为很多菜农老人的备用地,当然因为对这些老人还算熟悉,我也就乐此不彼的带着他们去后院的水龙头接满壶的水,然后,就是不停的被他们感谢,搞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呵。
初秋里的早晨,小镇的天空干净而辽阔,绵软的云朵,给平凡的小镇,增添了几分优雅的气氛,弥漫着静美,和谐的味道。
我一眼瞥见了街道旁风景树的树叶,还是葱葱郁郁的,被风儿悄然的吹成了初秋里静美,婉约女子一样的温柔,婆娑着这个季节的浅浅喜喜,尤为可爱。可是每每中午,就会骄阳似火,失去了早晨的恬淡,静美,烘烤的大地干裂了的嘴唇,抬头望去,风儿依旧摇曳着树叶的身姿,只是脑袋耷拉着,像个生闷气的孩子,整个街道,都开始在火一样的太阳下挣扎着,格外的可怜。
午后,泛着丝丝困意,知道秋天虽然来了,可是夏天始终还是那么的不情愿,于是就使出最后的力气,垂死挣扎在季节交替的边界线上,不肯离去。也许,在我们这个地方,每一个季节,到了接班交替的时候,都怀着几分的恋恋不舍吧。
因此,夏季依然在持续着饱满的热情,夏季的很多美丽,我都还没有来得及享受,秋天的大门已经被慢慢打开。我是个爱荷的女子,可是这个夏季,我连一朵荷花,也没有见过,这个夏季于我,是没有认真享受够,就已经被秋催着走呢。说真的,我好像有太多的事情,都来不及去做,如,很想去青岛妹妹家里看看海,感受大海的气息,那卷起的浪花,溅起,退回,重而复始,不厌倦的呼啸。
看海鸥成群飞舞,听巨浪敲击岩石的狂放之声。于我这个从来没有见过大海的人来说,大海的一切在我的眼睛里,心里,都是无比神奇的,那海天一色,那霞光晕染,夜间,遐迩的船只,若都是灯光闪烁,定让海上如同星光熠熠,美了眼眸,美了心情。
还有,就是去北方感受那北方的秋天和冬天,我们这里的秋天和冬天都不会很长,往往秋天没有太多的萧索,冬天没有太多的雪花,我非常的喜欢雪花,可是最近几年气温的不断上升,冬天刚刚看到雪的影子,就被太阳的光给消融了。
说起雪花,真的很怀念小时候,那时候我们才几岁,每到冬天,就会下几尺厚的雪,总是跟着村里的大孩子,砍来带叉的木棍,修正后当脚腿,用高高的脚腿来代替落地的两脚。
就这走在雪地里,不会踩脚腿的孩子,总是会没有走两步,就扑通一声摔倒在厚厚的雪地里,然后打着滚,欢笑着,嬉戏着,眼睛所见到的地方都是素装银裹,一片银色的世界。
那些年的冬天,是我见过最像样儿的冬天了,隐隐记得,那时候我家门前有个水塘,也不算是水塘吧,就是一个非常小的水池,那时候吧,水还算干净,每到冬天最冷的时候,会结上很厚的冰,我因为太小,上去总是滑倒。
十一岁那年,离开了生我的地方,陪着妈妈搬回了妈妈的娘家,妈妈家与爸爸的家,是隔着很远的。很小的时候,就渴望住在妈妈的家乡,从我记事开始,我的时间多半就在外婆家度过的,妈妈很忙,既要忙家里,又要忙外面。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不听话,非要和比我大很多的野孩子们玩儿,害的天天被打的眼泪汪汪的回来,等到妈妈刚哄我不哭,村里孩子们叫我,我不计前嫌又跑去和他们玩儿,结果不用猜,又是我被欺负。
而妹妹很乖,她会一个人在小小的院子里,捡起一片树叶,她能在那小手上玩儿一天,所以妹妹从小到大,都不给妈妈惹祸,是标准的乖乖女的。就因为我老是被大孩子欺负,妈妈只得把我一到放假时候,就把我送到百里之外的外婆家,这样我也就不再被欺负了,妈妈才可以安心干活。
时间过得可真快,转眼我们已经长大,成家立业,看着妈妈的皱纹爬满脸颊,两鬓的少许白发,心里也是酸酸的感觉,好在我和妹妹还算孝顺。倒是我那傻乎乎的性格,让妈妈不放心,总说我是个长不大的孩子,等她管不了我了,我怎么办?妈妈说她不担心妹妹,说妹妹性格像她,心里想的事情比较成熟,不像我不喜欢考虑。虽然我是姐姐,可是从小到大,我都是被妹妹疼着的,与其说我是姐姐,不如说妹妹是姐姐,呵呵。
好快,不知不觉,天边最后一抹斜阳,穿进了云层里,街道又沉静在凉爽的夜幕下,路边的霓虹灯,也快亮起了吧!
(篇三)
静静地,满怀盈眼的眸子,向深秋的美,那么闲情逸致地,轻快踱着。因为,不管我们愿意与否?秋还是必然要不断有所变化,正如哲学之言论若何?那种从量变到质变的架构,我们毫无办法,谁叫人类仅为人类,而非掌控和主宰宇宙与世界的大力神。
然而,自己还是非常高兴。毕竟,自己早已沉醉于间,为秋意的浓得化不开,潇潇洒洒,愉悦着,真感谢上帝让自己能与大自然进行亲密接触并来此一游,所以,又为什么偏要如古人所聊感的“秋风秋雨愁煞人”中,自己与自己呕气着,而怨生枉来人世一遭,痛苦再加痛苦,这,就不对了。
所以,自己写作的文字,肯定也如平常,不快乐幸福,就不是我萧月月了。为此,那种将文字如探囊取物般,轻易地修修撰撰,就能与朋友们面晤。而且,正如那深秋,那枫叶的红,那充满柔情逸致的恬适,永远是自己的心情,并将寄情于中,为文朋诗友们带来幸福与快乐,成就出汉语文学别致不凡的美丽风景。
雨么?在秋中,是自然要淅淅沥沥,下个连绵不绝的绮丽。而且,今早从梦中醒来,才觉着太阳开始高兴,并将雨稍微拒绝,让阳光缕缕,为人们的脸蛋笑靥。可自己,并非如此。因为,只有秋风秋雨,才能让秋意凉爽,不断深沉,若没有这些,秋还叫秋么?可能季节神仙,也要被玉皇大帝开除出仙界,或贬为凡人,以致当学猪八戒先生,错投猪胎,那么,他们不后悔至死才怪呢!
秋,自己还是认为,是神仙过的日子,不然,那种凉意轻快,神清气爽,就不会从人们的眼眸中闪现,而透出轻快步履,成就出丰收歌儿尽唱的因子,让眼耳鼻舌身,尽是喜悦的神韵。然而,正如福兮祸兮真是一对怨家路窄的东东,为相依相存一般。可,秋还是有着不适之处,那就是蚊虫太多,而且,它们的那种见人就叮的厉害,仿佛与人类有着血海深仇。反正,最近自己在日常之中,是每日与它们亲密接触过多,以至遍身尽见红斑,连夫人瞧着,也是非常怜悯,直呼心痛乎哉。
但自己却满不在乎,谁叫自己身为男人,身为大丈夫,而且,自己的肉太多,不叫蚊虫咬咬,去去肉腻,也显得自己不仗义,不与大自然和谐,就不是真正的人类,真正的大自然之宠儿,真正的一个世间活力也。
因此,秋么?正是如此。使自己凝成为铮铮铁骨,凝成为男儿风范,凝成为虎背熊腰,让自己只有深怀感恩,并真想高呼一声:让秋来得更猛烈些吧!不然,自己就不是秋之季节的弄潮之人,一个敢于与秋坦然面对的泰然处之之傻瓜兔蛋。
快快地,自己的行走步履,不断地于之秋意浓郁中,或走或停,或踱或坐,或笑或凝。再也熟悉不过了,那于城市乡村中奔走如缕的自己,感到收获后的田野还自空旷,小麦还未播种,油菜秧还未移栽,可那田野中的树木,却还未将叶全部掉落,还是翠碧萦绿,钟情着秋之季节旋风,而使乡人老叟咂吧着叶烟,让眯之眼睛盈笑着呀!只是,城市之各个角落,还是烟尘蔽空,树木还是树木,人还是人,东西还是东西,可自己与人们,却在市场经济中,成为社会人与经济人之经济动物,将自然人之伟大消逸殆尽。这,就让自己常常喟叹着,直想如劳伦斯之《查太莱夫人和她的情人》,真想回归大自然,并与之融为一体。可行么?并非行的,因为,自己与家人,是要吃饭着的,还总不会如陶渊明般,高唱着《归去来兮》,隐居起来,成为仙人逸士么?
这个社会,正是不断发展的,与秋,可是相同道理,发展就是硬道理,发展秋风秋雨,也是硬道理。谁叫自己要莅临于秋,莅临于之,就必须享受,必须成为幸福快乐的东西。所以,这样思想起来,自己就如阿Q,哈哈,秋是东西,秋不来爱我,我就只有爱秋,爱上秋,就要爱得彻底,并将秋进行到底,为秋的美好与伟大,山呼万岁,凯歌高唱,奏响笙箫,吹出皇帝的新衣,哈哈,不穿衣服,衣服它怎么不来穿我呀!
思想着,秋这个东西,正不断地进入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肌肤,自己的那个凝结于心底之处所,而使自己,只知有自己,也知有别人,更知有人类这个残忍的动物,并为自己作为其中一员,真乃幸运,不然,成为其它动物,可就要遭人类刀俎的。所以,自己就没有那种伤痛的感觉,而有的,当是希望天下苍生,能够和谐共处,成就出宇宙大同的恬恬与愉悦。
真切的,伟大的秋,正将整个人类的居住空间,不灭之息壤,这个真正名为“地球”的物什,渲染着,浸渍着,抚慰着,并为人类,实现着疯狂行走如缕的仙风道骨,快乐如哉。
还是将季节的赞美之词送与秋吧!它,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有的,就是希望自然界的人类能够将炎热之夏挡之于外,迎冬的雪花飞舞,为“银装素裹,分外妖娆”,浇灌出真实的影子,抚平心灵,笑意盈盈,为梅蕊之“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把酒话盏,享受唢呐,家人和睦,国家兴盛,成就出自己作为季节必备的力量之种,岁月之舟,烘托之云霓彩虹。
真正还是要行走下去,而且,就是自己再活上一百多年,也是无悔人生。毕竟,自己常对朋友与同事们言,二零九八年,还是希望朋友们,来参加自己的第二次婚礼,那时,自己虽说已有一百三十多岁,可自己的身子骨还是蛮硬朗,结婚之后,还要环球旅行一周,不活个一千二百岁么?决不收拾金瓴空回头,直让人生若尘垢,待到它日实现时,幸福朋友嘻笑着。
走吧,还是走吧,反正,自己已来到人世,不活出滋味,就不是自己,也不是个人类,更不是个在文学红尘中跋涉之萧月月了。
还是勇敢地冲刺着,并将幸福美好的旅程,尽情地喧嚣个永远美好。而且,秋已不断莅临着,自己与朋友们与快乐幸福着。对此,不断地唱响一句,不管风和日丽多久,秋当永远与自己和朋友们紧密相携相拥,并不断地漫溢个干干净净,恣意纵横。
沉醉深秋愉悦间,自己就是自己,瞧去,那秋的美丽与婉约,当与秋之同在,为你,为我,为他,生出妙笔花蕊,希望永在,快乐永在,红尘的一切永在。
这,就是秋之快乐依然的所在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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