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考评办法
时间:2020-08-27 08:53:4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福建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考评办法
为扎实推进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护运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的要求,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 号)精神,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载体,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目标,着力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健全“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扎实推进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向高质量发展,实现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考评对象
申报“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
三、考评内容
(一)县级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重视、政策保障有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四好农村路”各项工作总体优良、分项良好、弱项达标。
(二)建好农村公路。路网结构调整优化有力,交通精准扶贫、消除交通瓶颈补短板推进成效明显,农村交通基础条件不断完善。
(三)管好农村公路。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健全,推进机制创新、农村公路保护和路域环境整治、日常监督考核有力。
(四)护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服务美丽乡村建设有成效。
(五)运营好农村公路。农村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构建推进有力,城乡客运网络衔接良好。
(六)综合性评价。经验突出、宣传有力。
四、考评实施
(一)考评原则。省级示范县省级复核总分不低于800分,县级主体责任落实、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大项得分均不低于该大项总分75%;小项得分不低于该小项总分的60%。省级示范县每年一评,并实行定期复查评估、摘牌动态管理。
(二)考评组织。“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评比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组织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交通执法总队开展考核评比(考核标准见附件)。
(三)考评程序。“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采取先创建、后命名的评选方式,按“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复核”程序考评。县级对照省级考评标准开展自评,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每年度3月底前由设区市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扶贫主管部门对照省级考评标准联合组织对拟申报的省级示范县的县(市、区)进行初评,满足考评原则的,联合推荐为省级候选示范县;省级根据设区市推荐情况,对候选示范县进行考评复核,按照“好中选优、优中更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原则,每年5月评选一批省级示范县,并由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扶贫办联合表彰。候选示范县实行事故或重大问题一票否决制,即: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存在问题投诉至省级且属实、或存在问题被省级以上媒体公开曝光等,取消参评资格。
(四)表彰激励。省级对获评“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给予500万元的养护项目资金激励。
五、其它
(一)本示范县创建考评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各设区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做法,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路创建,力争“十三五”末实现“县县有示范乡、乡乡有示范路”,推动本地区农村公路加快发展。
(三)示范乡、示范路创建情况由设区市交通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汇总报告省交通运输厅、抄送省公路局。
附件:“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内容及考评标准
附件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内容及考评标准
类别
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标准
1000
县级政府主体责任落实(190分)
1、领导有力(80分)
县级政府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方案
9
印发方案详实,涵盖目标任务、资金政策等方面内容得9分;方案无目标任务、资金政策等方面内容,每项扣2分;无方案不得分。
乡路长办上墙管理制度统一
2
乡路长办公室上墙制度不统一扣2分。
落实路长联席会议、动态任务清单、联合执法、定期检查通报、评优约谈等制度以及专管员考核制度
9
未建立或建立未落实,每项扣1.5分。
县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纳入对乡(镇)政府绩效考核
30
建管养运每项未纳入扣7.5分,扣完为止。
四好农村路管理信息系统APP应用情况
30
①已推广应用APP农村公路养护等功能得15分;已接入省级平台得7.5分;已实现数据传送得7.5分。
②全省平台搭建完成后该县级平台APP平均活跃度全省排名后五位的扣5分;功能使用不全面的扣1-5分。
2、政策支持(110分)
农村公路建设政策支持
40
①县道三级晋级补助标准20分。县级建安费兜底,或县级补助标准发达县、中等县、扶贫县分别达到省级补助标准的50%、40%、30%以上;或市、县两级补助标准合计达到省级补助标准的80%、60%、50%以上,均得20分;低于以上标准按比例插值计分;没有补助政策不得分。
②单改双晋级标准和拼宽各10分。县级建安费兜底,或县级补助标准发达县、中等县、扶贫县分别达到省级补助标准的50%、40%、30%以上;或市、县两级补助标准合计达到省级补助标准的80%、60%、50%以上,均得20分;低于以上标准按比例插值计分;没有补助政策不得分。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县级财政补助政策
10
县级出台危桥改造相关配套补助政策的得10分;县级未出台相关配套补助政策的不得分。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县级补助政策
5
没有补助标准不得分。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1572”标准扣除市级配套部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科目
25
本年度养护经费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得25分,未足额安排按配套比例得分。
县级农村客运公共财政政策
10
县级出台农村客运公共财政补助政策(农村客运车辆补助)得5分;有按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得5分;否则不得分。农村客运全部公交化运营(且建制村100%通客车)的县区得满分。
县级推进三级物流网络发展扶持政策
20
当地政府出台土地、财税等推进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发展相关扶持政策得20分;当地交通行业部门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得12分,未出台的不得分。
类别
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标准
建好
农村
公路
(210分)
3.路网提升(105分)
县道路网提升
30
按以下两项合计得分,最高30分。
①最新年报统计县道三级及以上比例达全省平均值得20分;每高1点加1分;每低3点扣1分。
②年报有铺装县道三级及以上里程较上一年度每增长1公里加3分。
乡道双车道里程增长
30
按以下两项合计得分,最高30分。
①最新年报统计乡道双车道及以上比例达全省平均值得20分;每高1点加1分;每低2点扣1分。
②年报有铺装乡道双车道及以上里程较上一年度每增长1
加2分。
路网计划完成情况
15
按以下两项合计得分,最高15分。
①上年度完成目标任务最高10分。建成规模达到计划要求的得10分;未完成计划按比例得分。
②本年度路网计划项目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得5分,未分解的不得分。
通乡镇三级公路情况
15
上年度完成目标任务最高15分。完成投资达到计划要求的得15分;未完成计划的按比例得分。(无本项任务的,分数纳入路网完成情况考核)
旅游资源产业路建设
15
上年度完成目标任务最高15分。完成投资达到计划要求的得15分;未完成计划的按比例得分。(无本项任务的,分数纳入路网完成情况考核)
4.安全改善(45分)
年度危桥改造
20
按以下两项合计得分,最高20分。没有危桥改造的得20分。
①上年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得15分,未完成任务的每一座扣1分。
②本县省级年报库内危病桥较上年度减少,每少1座个得1分,最高得5分。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
25
按以下两项合计得分,最高25分。
①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库内未实施路线规模(扣除本年度已申报计划)占“十三五”项目库总规模低于20%的得15分,高于50%不得分,按插值得分。
②年度县乡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达到序时进度得10分,每低于序时进度3个百分点扣1分。
5.质量管理(40分)
上年度以来市级以上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20
①被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经公共媒体曝光并核实存在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每次扣2分(同一项目不重复扣分)。
②被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经公共媒体曝光并核实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每次扣5分(同一项目不重复扣分);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取消“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参评资格。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98%
20
①上年度核销省级复核项目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重大缺陷给予通
报或处罚的每1次(处)扣5分。
②上年度市级取芯抽检合格率低于98%,每低2个点扣1分,最高扣10分。
③县级未按要求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并进行通报的扣5分。
6.农村公路公开制度(20分)
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公开制度
20
现场抽查建设公示牌、路长(养护)公示牌、综合运输服务站公示牌,缺少的每条路线(项目)扣3分,有设置但不规范的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
类别
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标准
管好
农村
公路
(185分)
7.公路保护(80分)
健全路政管理机制
35
①联合执法(15分,扣完为止):组建交通、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配合各级路长问题处置,未组建扣3分,有组建工作未开展扣2分;交通执法与公安交管有制定路面流动联合执法勤务制度(每月均要对农村公路进行路面巡查,依法查处货车超限超载及道路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每月1分),巡查记录每少一个月扣1分。
②协助执法(5分,扣完为止):未建立乡村道专管员协助执法机制的扣3分;未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的,每例扣1分。
③路政许可审批(15分,扣完为止):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办理路政许可审批或出具许可审查意见。对于超过许可时限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审查意见的;许可项目、适用法律、许可决定不合法的;文书制作、证据采集、许可程序、案卷归档不规范的发现一处扣1分。
加强路域环境整治
30
①路宅分家管理(10分,扣完为止):有铺装县道发现路宅不分家每处扣1分,有铺装乡村道发现路宅不分家每处扣0.5分。路口排水不畅的每个路口扣2分。
②基本实现“八个无”目标(20分,扣完为止):发现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有广告牌每处扣0.5分,发现有违章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每处扣0.5分,发现有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每处扣0.5分,发现有违法穿越和跨越公路的设施每处扣0.5分,发现有违法非公路标志每处扣0.5分,发现路基路肩边坡有非法种植物每处扣0.5分,发现有摆摊设点和打谷晒粮等现象每处扣0.5分,发现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有堆积物每处扣0.5分。其中村道只考核“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粮等现象、公路路面无堆积物”3
超限运输源头管控
10
货运装载源头管控,以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的,得10分。
推广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
5
①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活动(2分,扣完为止):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活动,未开展扣2分。
②爱路护路纳入乡(村)规民约(3分,扣完为止):沿线乡镇及村将爱路护路等要求纳入乡(村)规民约,发现一个未纳入并设置的扣1分。
8、工程包(35分)
推行路网建设、安保、危桥、养护等工程包
35
路网建设、安保、危桥改造等有1项工程包成功案例的得10分,最高得20分;推广零星小修、应急抢修工程与日常保养捆绑招标、片区捆绑招标等养护工程包模式的得15分。
9.考核监督(70分)
日常保养考核管理
15
①落实县道日常保洁考核得10分,无考核不得分;有考核无奖惩得5分。
②乡村道日常保洁实行成本核算和保洁计划管理得5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落实养护考评办法要求
25
①县级交通部门有按季度对乡镇开展农村公路管养评估的得20分,每缺1次扣5分,扣完为止。
②建立并落实考评奖惩机制得5分,否则不得分。
30
①专管员巡查工作10分。抽查乡村道专管员未按每周巡查或低于1次,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②巡查事件处置10分。上个月巡查事件每发现1例未处置(除需通过养护大中修等工程处置的时间)扣1分,扣完为止。
③病害调查10分。上季度路基路面病害调查未开展不得分,现场发现病害调查缺漏或不准确,每发现1例未扣1分,扣完为止。
类别
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标准
护好
农村
公路
(165分)
10.养护成效(110分)
县道技术状况指数(PQI)保持平稳且三年平均不低于75
40
按连续三年的自动检测情况评分,三年平均分为60分(不含)以下不得分,60分得24分,85分及以上得40分,其余按插值得分。
县道基本达到“六标准”要求
30
按抽查路线得分;存在破板率高、排水阻塞、公里牌指路系统缺失、路肩及边沟外空地杂乱、缺乏标线,每项扣5分。抽查多条路线取平均分值。
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通达公路提升
18
按抽查路线得分;存在破板率高、排水阻塞、公里牌指路系统缺失、路肩及边沟外空地杂乱、缺乏标线,每项扣3分。抽查多条路线取平均分值。
示范乡镇创建
22
未开展不得分;①示范乡镇个数比例高于本设区市平均比例的得18分;低于平均比例的每低2个百分点扣1分。②示范乡镇有奖励机制得4分,无奖励机制不得分。
11.养护工作扎实开展(55分)
定期开展小修
15
①小修管理办法明确实施管理流程、工程量核定、监督、验收、支付等内容,得10分。以上内容缺1项扣1分。
②上季度小修计划已下达得5分,未下达计划不得分。
落实“县道县养”机制,推行县道专业化养护
15
不低于80%的县道里程实行委托养护公司(道班)或公路分局专业化养护的得15分,30%(含)至80%的县道实行委托养护公司(道班)或公路分局专业化养护的得10分,仅30%以下的县道实行委托养护公司(道班)或公路分局专业化养护的不得分。
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15
①有推行灾毁保险的得5分;②90%以上的年报统计农村公路里程进行灾毁保险的得10分,投保路程每低5个点扣1分。
落实养护精准扶贫
10
吸收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省级建档贫困户和当地“五保户”群众进入农村公路养护队伍。吸纳1个贫困户得5分。
辖区内无贫困户或五保户,或其它特殊原因且依据充分的可不扣分。
运营好
农村
公路
(170分)
12.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建设运营(120分)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成投产率
10
县域内列入省厅建设计划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全部建成投产或考评时完成序时进度的,得10分;否则按完成比例、进度情况扣分,扣完为止。
县级物流中心、乡镇级、村级物流节点覆盖率
50
县级物流中心至少有1个,得10分,否则不得分。
乡镇级物流节点覆盖率(2019年超过60%)完成年度序时进度的,得25分;否则按完成比例、进度情况扣分,扣完为止。
村级物流节点覆盖率(2019年超过50%)完成年度序时进度的,得15分;否则按完成比例、进度情况扣分,扣完为止。
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
30
通过自建或依托县级物流中心、大型货运企业的信息系统或无车承运人等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县级农村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有县级建设平台的,得15分;现有物流节点均有实际应用信息平台的,得15分,每发现1个物流节点未应用平台的,扣5分,15分扣完为止。
农村货物运输服务规范
15
县级交通部门制定发布农村货物运输服务规范。有正式发布的,得10分;有按规范实施的,得5分;每发现1起未达到规范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运营服务规范
15
县级交通部门制定发布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运营服务规范,在相应节点醒目位置上墙公示并实施。有正式发布的,得10分;有上墙公示的,得3分;有按规范实施的,得2分;每发现1个节点未达到规范要求扣1分,5分扣完为止。
13.农村客运车辆运营(50分)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10
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5A级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推进建制村通客车
30
县域内建制村已100%通客车的本项得满分,每少一个建制村扣1分,扣完为止。
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10
县域内农村客运发生亡人事故的,每起扣2分,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类别
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标准
综合评价(80分
14.综合性(80分)
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显著
20
根据各地的工作创新、经验亮点(党建引领、建管护运等)是否突出综合评分,突出得20分,较好15分,一般10分,缺乏创新亮点的不得分。
10
近三年“四好”经验被市级发文推广或现场会经验交流1次得5分,被省级发文推广或现场会经验交流得10分。
10
四好农村路管理信息系统APP应用有亮点,专管员奖优罚劣淘汰制度有亮点,得10分;缺乏亮点的视情扣分。
“四好农村路”宣传有力
30
自上年度起宣传“四好农村路”的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好人好事、发展成效、重要进展等内容。最高30分。同一新闻在多个媒体刊发的,只取最高分。
①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新华通讯社刊发1条,得30分。
②在福建日报、中国交通报、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东南卫视新闻刊发1条,得15分。
③在设区市党委主办的主流媒体(日报、电视台),或在省厅交通政务微讯刊发1条,得8分。
④在县级党委主办的主流媒体(日报、电视台),或在新华网、人民网、东南网刊发1条,得4分。
⑤在其他主流媒体刊发1条,得2分。
准备迎检材料充分、真实
10
迎检材料充分、真实得10分;较一般的得5分;未准备的不得分。迎检资料造假此项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