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完善四大机制,着力构建动物防疫工作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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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完善四大机制,着力构建防疫新体制
___县面对动物防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特点,不断完善和深化动物防疫体制改革,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全面取消动物防疫服务收费,从防疫工作机制、防疫投入机制、防疫考核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四个方面着力构建新型动物防疫的长效体制。
一、完善防疫工作机制。坚持“政府发包,中心运作、村级协助、部门监管”的动物防疫运作方式,动物防疫服务由乡镇政府面向全县范围内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公开发包,再由服务中心面向取得畜牧兽医服务资质、并自愿加入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会员公开发包,签订防疫服务合同。在此基础上,不断规范防疫服务运作机制。一是实行防诊分离制度。全面推行动物防诊职能分离,动物防疫员在承包防疫服务期间不得从事动物诊疗工作。对于防疫员从事动物诊疗工作的,一经发现,一律终止防疫服务承包合同。二是科学设置防疫岗位。原则上每2—3个村划定为1个动物防疫小区,每个防疫小区设置1个防疫服务岗位。全县防疫小区设置总量不超过40个,各乡镇在组织防疫服务发包前,将防疫小区和防疫岗位设置方案报县畜牧兽医服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各服务中心在核准的岗位数量内发包防疫服务,并报县畜牧局备案。三是推行季防月补,实行常年防疫。积极推进防疫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常年防疫的新机制。实行“三个转变”,即防疫由过去的春秋防疫转变为常年防疫,由注重生产中间环节防疫转变为注重源头防疫,由重生产环节防疫转变为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并重防疫。在做好春秋两季重点防疫的同时,抓好其它季节补栏畜禽的防疫,使动物防疫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确保防疫服务质效。四是着力构建“一村三员”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全县111个行政村配备了行政督导员(乡镇驻村干部兼任)、疫情信息员(包村防疫员兼任)、工作协调员(村主任兼任),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全时空覆盖的预警网络。
二、完善防疫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动物防疫服务的投入力度,加强防疫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减轻养殖户防疫负担,为防疫服务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全面取消防疫注射收费。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猪瘟、口蹄疫、禽流感、鸡新城疫、羊痘等五种强制免疫疫病防疫注射收费,实行免费防疫。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防疫注射费取消后,动物防疫员的防疫注射收入由县财政纳入预算,实行定额扶持,财政扶持防疫费的标准调整为:大村(人口规模2000人以上)每年5000元,中等村(人口规模1000—2000人)4000元,小村(人口规模1000人以下)3000元的标准,并根据全县畜牧业发展水平,实行年度适当调整。三是调整防疫物资资金支出比例。将动物防疫物资费用支出比例由原来占防疫总额的30%下调为15%,调出的15%资金作为防疫服务费纳入防疫服务项目发包。四是实行协会补贴制度。积极支持各类养殖户组建畜禽养殖协会,并鼓励协会会员实行畜禽全面防疫,协会会员开展五种强制免疫外的动物防疫注射费由县财政每年按5万元标准纳入预算,由县畜牧局进行验收考核,达到标准后将防疫注射费拨付到养殖协会,由养殖协会兑现到会员。五是强化村级协作责任。动物防疫保定费按远办发[2006]1号文件规定,从10%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由乡镇政府按大村(人口规模2000人以上)全年500元、中等村(人口规模1000—2000人)400元、小村(人口规模1000人以下)300元标准指导各村予以落实。保定费用拨付到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由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工作量预付给防疫员,防疫员自行解决防疫保定用工支出,也可由各村按以上标准将防疫保定费支付给保定人员,协助防疫员开展防疫。2006年秋防前夕,县财政投入5万多元资金购置50余台冰箱,配发给工作在一线的50名动物防疫员,从2007年起,全县每年新增财政预算27.3万元支持动物防疫工作。全县财政年投入动物防疫发包经费总额达到64.75万元,比改革前的4.2万元净增60.55万元。
三、完善防疫考核机制。坚持动物防疫服务质效县、乡(镇)、中心和村四级考核机制,不断强化各级考核责任,完善考核形式。一是实行分级负责。县畜牧局主要考核动物防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乡镇政府、各村和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免疫耳标、免疫档案、免疫证“三位一体”标识率和动物实际防疫注射畜禽数考核。适当调整各级在服务质效考核评分中的权重,将县、乡(镇)、中心、村考核比例分别由过去的50%、20%、20%、10%调整为40%、20%、30%、10%,强化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考核监管职责。二是实行重点考核与随机考核相结合。对春秋两季季节性防疫实行重点考核,其它月份补栏畜禽防疫实行随机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方式,其中春秋两季考核在百分制中的比例占80%,随机考核占20%。三是实行按量计酬。将动物防疫量纳入考核兑现的重要指标,考核评分实行防疫小区畜禽年饲养量、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三者相结合,通过三个指标加权平均指数计算防疫员的实际防疫得分。具体计算方法是:防疫员防疫得分=防疫小区畜禽年饲养量×实际免疫密度×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防疫员防疫服务报酬=防疫小区防疫费总额(扣除15%的防疫工作经费后)×防疫得分/100。四是分季兑现服务报酬。服务人员报酬分春秋两季考核兑现,每年春防结束后,即7月30日前组织专班人员对防疫员进行考核,按照绩效挂钩、按量计酬的原则,考核兑现50%,剩余50%在次年1月31日前考核兑现。兑现余额部分一律结转下年,实行县管乡(镇)用,专帐专管,用于下年防疫服务发包。
四、完善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搞好相关协调配合,为完善畜牧防疫服务体制改革提供保障。一是强化乡镇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强对动物防疫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深化完善动物防疫服务体制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加强防疫服务体制改革特别是免费防疫服务的宣传,增强农民群众的动物疫病防疫意识,调动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抓好防疫小区和防疫岗位的科学设置,积极指导服务中心实施防诊职能分离并强化监管,搞好防疫服务发包;加强对防疫工作的检查督办,认真研究防疫工作中出观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动物防疫工作全面发展。二是强化畜牧部门指导责任。县畜牧局协助乡镇确立动物防疫公益性服务项目发包内容,制定规范的防疫服务发包合同和考核办法供各乡镇参考使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动物防疫技术培训,及时组织开展服务人员资质公开招考和认定工作,加强全县畜牧防疫服务的指导和监管,按规定加强防疫抗体的检测。组织动物检疫站加强畜禽加工和调运的检疫,达到以检促防的效果。三是强化服务中心主体责任。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照“以量计酬”的方式搞好服务费的核算和发包,防疫服务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公开竞包,防止简单平衡照顾,切实加强对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强化服务人员开展防疫服务的抽查监督和督促,不断调动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强化部门配合责任。县财政部门负责防疫扶持经费的筹措、调度和管理,在每年3月20
前将15%的防疫物资经费划拨到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需要,防疫服务费在每年7月30
日前和次年1月31日前根据考核结果分两次拨付到乡镇,确保及时兑现防疫员防疫报酬。切实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挪作它用。县物价和经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规定免疫疫病以外的其它疫病防疫服务的收费和价格监管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