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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山地抢公款他给红色老区抹黑

    时间:2020-06-20 03:36:3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山村雪夜

    看守所里的班新平

    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是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中原局所在地,刘少奇、李先念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战斗过,此地有“小延安”的美称。但该县曾发生一起极其罕见的常务副县长以低于成本价强占承包户山林、贪污挪用扶贫救济款和以工代赈款修建私人山庄、编造罪名通缉无辜农民的恶性案件,给红色老区严重抹黑。最终农民血书申冤,贪官被绳之以法。

    损人利己抢山地

    2003年初,确山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班新平到瓦崗乡视察,看到花龙沟山清水秀,植被茂密,美不胜收!北坡两面是山、中间一大片空地的场景,更是引起他极大兴趣。

    确山县风景秀丽,很多有眼光的商人在这里投资,先后修建了一批旅游度假、娱乐休闲的场所。班新平顿时灵感闪现:如果在这里建一座水库,让权贵们来这里度假,钓鱼,划船,吃点野味,营造自己的私家园林,既可以享受,又可以托人管理,对外营业,收入肯定不菲,一举数得!

    这片荒山有50多亩,是常庄村一个     名叫杨明清的农民于1984年承包的,承包期为50年。当时很多人通过植树造林而发家致富,这给杨明清很大鼓舞。他和妻子及岳父母等家人挥汗如雨,辛勤劳作,在荒山上种植了大量的树木,如今长得蓬勃茂盛。他每天用“汗水”浇灌着这片树林,憧憬着等这些木材全部卖掉后,可以让全家过上幸福的生活。但这金色的致富梦没有成真,铁黑色的噩梦却从天而降!

    2003年春天,村干部来到杨明清家,声称有客户要买他家的荒山承包证。杨家问是谁,对方回答是替瓦岗乡副乡长班长春来办理的,他开出的转让费价码是2.5万元。

    杨明清一听,大倒胃口!这片山林倾注了自己20年的心血,他领着家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把曾是不毛之地的荒山绿化起来。先不说付出的巨大劳动力成本,仅山上现在的树也绝对值3万多元!再等几年,树木长成,至少能卖到15万元以上!

    杨明清不同意,压力接踵而至。

    村支书、村委主任和村民组长轮番来做说服工作,副乡长班长春亲自来到杨家施压,一直对其“轰炸”至2003年秋天。车轮战的压力,迫使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屈服让步,忍痛答应以2.6万元转让山上的植物和剩下30年的承包权。

    班新平还嫌不够,又用1万元租下了花龙沟大约25亩山地的50年使用权,而实际亩数远远大于这个面积!

    协商承包的过程中,村民组长很不识时务地提出合同到期后,水库归村委所有。班新平坚决拒绝!因为他的目标绝不是局限在以低价承包,而是将来作为旅游景点,赚个钵满盆溢!班新平下令绕开这个不懂“善解人意”的村民组长,直接找来几个所谓能代表集体意愿的“村民代表”,签订了承包合同。

    滥用公权泄私愤

    搞下这么多山地,班新平要大干一场。先修个水库,休闲山庄岂能无水无鱼?但开始建设时,他想不到又碰了个大钉子——附近林场强烈反对,坚决阻止施工!

    林场反对的理由是要修的水库大坝就在他们家属院上方300米的地方,家属院两边都是山。头上悬着巨大的水库,万一遭遇连天暴雨,山洪暴发溃坝,后果不堪设想,这绝非危言耸听!1975年,离林场十几公里远的一个水库就是在连天大雨中崩塌,十几个林场的工作人员为此送命。

    担心反对理由不充足,林场又提出杨明清承包的荒山是属于他们的。这样一来,不知不觉把无辜的杨明清又牵连进来,招惹了惊天大祸!班长春让杨明清去帮助做林场的工作,杨明清夫妇从命前去。但林场好多人和他熟悉,他们指出弊端,杨也不愿坑害多年老邻居。既然山林已转包出去,他也不想再蹚这摊浑水,干脆一走了之,夫妇俩外出打工去了。

    杨明清这一甩袖不管的举动,彻底把班长春激怒了!

    既然“不肯帮领导”,那就必须收拾他!班长春到公安局举报杨明清诈骗,班新平批示,必须严办!

    2006年春节,杨明清夫妇兴高采烈地从外地赶回老家过年。突然,几个警察出现在面前,声称他涉嫌诈骗,请他去警局接受审查。杨明清顿感天旋地转,自己老实巴交,怎么可能诈骗?岳父母拼命护着,不让警察带走他。杨明清体格健壮,像日本电影《追捕》中的检察官杜丘一样,乘着混乱,神奇地逃了出去!

    杨明清这一跑,家人可遭殃了。他的岳父母和弟媳随即被带走,罪名是涉嫌包庇罪!这些可怜的农民们根本不知道杨明清“犯罪”,“包庇”从何谈起?但他们被非法关押了28天,最后交了4000元才放了出来。

    巧取豪夺了这么多山林土地,强势摆平了碍事的林场,吓跑了“不识抬举”的承包户,班长春与班新平(简称二班)随后开始筹划修建水库。班新平心知肚明,要筑坝修水库建山庄至少需要几十万元资金,靠自己的本钱无异于杯水车薪。

    急于求成抢公款

    他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公款。

    2003年8月,班新平得知上级下拨了一笔15万元扶贫款,他赶紧把县财政局副局长和县水利局长叫到办公室,了解扶贫款的使用情况。当他得知这笔资金已经划拨到瓦岗乡财政所,准备用于该乡邓庄村碾盘沟响水塘水库大坝建设时,马上下令追回!贪官的权力就是这样任性使用。

    2004年4月,拿着被追回的15万元扶贫款,班新平在花龙沟建成了水库及拦河坝工程。

    竣工后,班新平并不满意,觉得有点小。2005年5月,他找到建筑商冯某某,要求把大坝加高、水库挖深并西扩,再在周围建些附属设施。轮廓已成,但资金缺口很大。

    为了弄到更多资金,班新平想到动用“以工代赈”款。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而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项农村扶贫政策。

    班新平在审批签发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向上级报批的《2004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报告》的项目表中,擅自决定将扩建花龙沟水库拦河坝作为新建设项目。

    2003年8月16日,首批8万元以工代赈资金由县财政局划拨到位。按照以工代赈项目工程建设有关规定,资金到位、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下笔资金。但这些难题对于大权在握的班新平来说,易如反掌。

    同年11月的一天,承建老板冯某某按照班新平的指点找到班长春,班直接将有关单位的人员叫到他的办公室里签字、盖章。

    2005年3月,已调任驻马店市农业局副局长的班新平,虽不在其位但仍能谋其政,遥控指挥确山县发改委主任和水库扩建工程承包商,办理了以工代赈资金的转款手续。按照班的指令,以工代赈资金中的22.5万元,分别于2005年8月和2006年1月转至冯某某账户,用于改扩建工程,余款2.5万元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留在确山县财政局。

    班新平一方面“虚报冒领”,不断骗取国家扶贫款和以工代赈资金,一方面又“真抓实干”,大搞私人山庄建设。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班新平早在2004年11月,就授意县水利局和瓦岗乡水利站组织人员,对他所谓的以工代赈项目——花龙沟拦河坝工程建设质量进行验收。在水库大坝的下方,一块石碑上面赫然书写着班新平的“项目内容”:2004年度国家以工代赈项目。地点:花龙沟拦河坝。投资:25万元。

    班新平等人休闲度假的地方摇身一变,成了以工代赈扶贫项目。按规定,所有的以工代赈项目都得有这块石碑。有关部门只收了500元手续费,然后发碑了事。至于说在验收单上如何签字,在权力面前都是小事一桩。

    为稳妥起见,班新平还让班长春补充起草了一份项目实施方案,盖上乡政府印章后,报到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存档。

    在确山县原有的2005年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表中,根本就找不到这个项目的论证报告、立项报告、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移交书等。但在班新平的积极斡旋下,这个2004年就已经建成的工程,却在2005年作为以工代赈的项目被批了下来。不受制约的权力就具有这样惊人的“威力”!

    “二班”在风景宜人的度假胜地悠闲自在,被通缉的逃犯杨明清却每天心如汤煮!

    绝地反击的“血书”

    外逃的这几年,杨明清心惊胆战,生怕被抓回去坐牢。他东躲西藏,有家难回,经常在夜深人静时,悄悄跪到村口,止不住失声痛哭:“孩儿不孝,让年迈的父母跟着受罪!”

    好在杨明清是条硬汉子,绝不向恶势力屈服。在好心乡亲指点下,他写信给著名的《大河报》,希望媒体能给他这个蒙冤的农民帮助,查明事实,为民申冤,还他清白之身。

    2006年3月25日,河南《大河报》报社收到杨明清来信,一位年轻记者拆开一看,只见一个大大的血写的“冤”字展现在信纸上,十分震撼!

    朴实农民变成在逃的通缉犯,并以“血书”状告常务副县长,这里面一定有名堂!

    这位负责任的记者亲自来到确山县,展开细致调查。他首先来到瓦岗乡常庄村,向杨明清家人了解情况。见到数年无音信的丈夫手写的“血书”,妻子禁不住放声痛哭!

    记者还到村委了解情况,他们都同情杨明清,为老杨这位可怜的承包户鸣不平。

    为了弄清事实,《大河报》记者黄普和杨明清妻子常俊美一起来到确山县瓦岗乡派出所,希望问个明白。值班干警回答道:“我们只知道楊明清是被批捕的在逃犯,所以才去抓他,至于什么原因,你们应当去询问经侦大队,具体是他们办的案。”

    记者又来到确山县经侦队,宋副队长说:“杨明清犯的是合同诈骗罪!把不属于自己的山卖给别人,是指山卖磨!” 记者疑惑:“他有荒山承包证,怎么会指山卖磨?”如果杨明清真的是“指山卖磨”,那么“二班大人”正在占据和经营着这个没有合法权的“磨”,这是什么逻辑?

    记者了解杨明清蒙冤的情况后,又开始调查水库用途和所有权。

    首先需要落实这是不是用于灌溉的水利工程。适逢春旱,记者询问住在水库下面一位60多岁的村民,他满腹怨气地说,那是当官的鱼塘,他们在这里养鱼、钓鱼玩,水库下面没有灌溉水渠,只有一条通往一公里外大河的臭水沟,我们也指望不上它能浇地!

    其次是落实水库的所有权归属。记者采用“钓鱼式”取证,并掌握了证据,后来交给检察机关,使得侦查工作势如破竹。

    聪明的记者以朋友想投资花龙沟为名,再次询问副乡长班长春,谎称有朋友想花200万元买这个水库,班长春以好不容易才找到那块地方为由拒绝,他说:“我们费了这么大事儿搞起来,不说赚钱,留着自己玩也不错。”记者直奔主题:“你们用国家以工代赈项目的钱建设此地,200万元卖了也很划算了。”班长春不设防地回答:“不错!钱是国家的!可我不花钱找关系,这事能批下来?”

    敬业的记者采访到详细全面的内幕材料后,于2006年4月11日在《大河报》发表了《用“以工代赈”建私人山庄?》的长篇报道,反响强烈,也引起官方注意。

    见报第二天,班新平马上找相关人员统一口径,未雨绸缪地“甩锅”。他先交代他的一个外甥:“造水库的山地就说是你承包的,钱也是你出的。”班新平感到外甥未必靠得住,又动员老乡兼本家班长春揽下所有的事。

    骗术有效但有限。媒体有关报道刊发后,驻马店市纪委、市检察院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全面调查。调查证实:班新平在任确山县常务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通过虚列项目等手段,将扶贫资金15万元、以工代赈款22.5万元挪用于自己承包修建的确山县瓦岗乡常庄村花龙沟水库拦水坝等工程上。

    驻马店市委决定,开除班新平的党籍,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2006年10月23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以班新平涉嫌贪污犯罪,依法向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班新平曾任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确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常务副县长以及驻马店市农业局副局长,拥有辉煌的从政历史,如今却耷拉着脑袋,像泄了气的皮球,神情木然地站在被告席上。

    2006年12月7日,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班新平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侵吞、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共计40万元用于个人修建、开发水库,侵害了国家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被告人班新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07年3月9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横行霸道、陷害良民的贪官服法,曾深受其害的农民杨明清涉嫌诈骗案被撤销,4000元取保候审押金被退回,从此杨明清安居乐业,与家人快快乐乐地生活着。

    正义会迟到,但永不缺席。

    (本文除被告人外,其余均为化名)

    编辑:夏春晖  3867532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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