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森林培育问题与对策分析|防止森林锐减的措施
时间:2019-02-03 04:45:1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摘要:介绍了水城县森林培育的基本情况。从生物的多样性、林分质量、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分析了森林培育的必要性。针对水城县森林培育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从造林力度、森林更新、森林培育的目标等方面探讨了水城县发展森林培育的对策。
关键词:森林培育;必要性;有效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08-0013-03
1 引言
森林培育是森林经营的基础工作,是恢复和扩大森林资源的根本措施。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因此提高森林质量是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关键。水城县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社会经济效益监测证明了森林质量越好,森林的生态功能越完备;森林质量越差,森林的生态功能越弱化。因此,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必须从提高森林质量抓起。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林业工作重量轻质的问题相当的突出,虽然有其客观的需要,如森林覆盖率低、造林任务大,主要依靠群众参与等。但久而久之,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不协调的问题越来越大。水城森林资源的数量(面积、蓄积量)虽然绝对数也不算少,但森林资源的质量较差,生产力低,效益不高,与社会经济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也成为了制约森林培育工作发展的突出矛盾。截至2009年底,水城县行政区土地面积为35.84万hm2,农场人口76.74万人,城镇人口2.29万人。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0.21万hm2,全县有林地面积7.6万hm2。林业第一产业产值达1152万元,2009年初计划管护森林面积9.8万hm2。
2 森林培育的必要性
森林培育是森林经营的基础工作,是恢复和扩大森林资源的根本措施,只有坚持采育结合,积极培育后备资源,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才能保证国有林业的森林资源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2.1 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通过森林培育经营工作,在恢复植被,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对区域内的空地、坡耕地进行补植、造林,逐步增加森林的蓄积量,不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2 有利于提高林分质量
通过森林培育经营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宜抚则抚、宜改则改、宜造则造,全面经营措施的原则,林分质量能够得到较大的提高,增加森林的高附加值。
2.3 有利于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通过森林培育后,重点公益林区域内的森林禁止商业性采伐,一般公益林控制了采伐强度(在许可范围内),保护了森林资源,逐步改善了各种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其种类和数量将会逐年增加,森林的总体功能将得到增强。
2.4 有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森林培育经营管理工作后,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木材产量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森林资源的后续储备增强,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 水城县森林培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3.1 森林培育整体速度缓慢
虽然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局部治理有了明显的成效,但地区间治理成效不平衡;单位面积投资低,质量难以保证;森林培育的条件越来越艰苦;重造林轻护林,有些地方依然存在年年造林不见林和边造林边破坏的现象。
3.2 营林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森林培育中,对营林产业发展重视不够,非木质林产品产业开发利用滞后,林业产业建设资金渠道不畅,产业发展科技含量低,产品市场开拓不力。
3.3 森林培育政策失灵
(1)不完善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体范围过于狭窄,补偿资金缺乏,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标准偏低,补偿的对象范围覆盖不全面,界定不明确。
(2)木材生产税费繁重。木材生产涉及的各种税费最多时达几十项,占到了销售收入的40%~50%。木材生产税费负担重,会转嫁到森林培育者的身上,从而影响森林培育者的积极性。
(3)缺位的森林保险政策。森林培育是一项风险较大的事业,如森林火灾、病虫害,以及人为破坏与干扰可以使营林者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心血毁于一旦,加之森林培育周期长,很难预测林木的未来市场价格与需求。因此,森林培育是需要建立保险机制。我国现有的林业政策不能满足森林保险事业的发展与需要。
3.4 森林培育投入力度不够
森林培育是一项公益性极强的事业,西北地区又是全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国家虽然通过退耕还林等工程加大了对森林培育的投资力度,但由于财力有限,对森林培育的资金投入还不能满足森林培育的需要,加之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造成森林培育任务与可供资金之间的矛盾突出。
4 水城县发展森林培育的对策
4.1 加大造林力度
(1)要稳定发展面积,确保每年造林数量保持在一定规模,防止造林任务大起大落,保持好近年来连续出现的良好发展势头。
(2)要注重发展质量,提高建设成效,确保这种发展既有数量又有质量,是科学合理的发展。
(3)要转变发展方式,造林面积增加是发展的基础,但增长并不必然带来相应的变化,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水城县森林的面积有所增加,但结构没有优化,森林质量也没有实质性提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科学发展的观念。因此应严格执行《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对生态公益林的考核不仅仅要看保存率、成活率等传统指标,还要考核林分结构、混交比例、植被盖度等指标,做到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
4.2 森林更新
4.2.1 天然更新
一个作业小班能否进行天然更新,主要取决于伐前的林分类型及附近是否有天然下种能力的母树或母根。具体地说伐前林分类型若是以山杨、白桦为主,山杨、白桦在树种组成系数中应占5层以上,且母树分布均匀,并具备天然更新的条件,可以进行天然更新。同时母树的保留数量要在小班中均匀分布,这样可以提高天然更新的可靠性。可以避免因人工更新使林分类型变化,从而破坏森林生态。
4.2.2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若小班中山杨、白桦在伐前株数组成系数中占3~5层,且呈团块状分布,镶嵌性比较强,宜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方式。对出现更新不好的零星小块或林间空地,可以进行人工撒播山杨、白桦种子,以加速其天然更新,提高天然更新的可靠性。
4.2.3 人工更新
对不符合天然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条件的小班,应采取人工更新。但是人工更新树种的选择非常关键,要做到适地适树,营造乡土树种,同时做到良种壮苗。对于林冠下更新的要选取阴性树种。更新造林的各个环节要按造林技术规程执行,植苗后要及时进行抚育,以提高其造林的成活率。
4.3 正确掌握森林培育的目标、方向及原则
4.3.1 确定生态公益林培育的目标和方向对于生态公益林,要逐步改变低质、低价、低效现状,培育高质、高价、高效的生态公益林。要从区域核心生态需求出发,以发挥森林主要生态功能为重点,培育适合生态需求,功能齐全的生态公益林。培育后生态公益林综合生长率比培育前提高50%以上,成熟林预期公顷蓄积量(立地条件极差者除外)可达120m3以上。要从现有林分状况的实际出发,逐步优化树种结构和林分类型结构,培育高收益的生态公益林。通过改建和采取栽针保阔、栽针引阔等经营措施,增加针阔混交林的面积和比例。
4.3.2 生态公益林培育应当遵循的原则
(1)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原则,必须把提高生态效益放在第一位,其他效益必须服从并服务于生态效益,对生态公益林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必须有利于发挥和提升生态效益,一切不利于生态功能发挥和生态效益提高的经营措施、经营方法都必须禁止。
(2)坚持生态效益长效化原则,从生态公益林具有生态效益长效性的内在要求出发,在营造和培育生态公益林时,必须坚持生长寿命长、生态效能高的树种作为培育发展对象,培育出高效、长寿的公益林。
(3)坚持因害设防原则,根据生态灾害的发生规律和发展趋势,对不同区位条件的生态公益林采取不同的经营措施,以防控森林生态灾害为目标,确定培育方向,最大限度的发挥森林的防灾减灾功能。
(4)坚持“三利”兼收原则。在不影响生态公益林生态价值,保证充分发挥其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兼顾经济价值和景观价值,达到“三利”兼收。
4.4 将生态公益林纳入活立木交易的范围
生态公益林可以在立木市场中交易,其根据有以下几点。
(1)生态公益林同样具有经济效益,森林成熟以后必须更新,更新下来的林木与商品林中的林木的使用价值没有区别,只是采伐利用的方式不同而已。
(2)森林非木质产品的开发利用及其产业化可以给林农带来收益。在发挥林地、林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充分利用林木的种子、果、花、叶、枝及林地形成的森林景观和林间的草资源,对这些林产品和林副产品进行深加工和产业化开发,如开发中药材及制药、山珍食品、驯养繁殖经济动物、人工栽培利用野生植物以及地下矿藏等林下资源,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发展森林旅游业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小、补偿资金少是目前要研究并亟待解决的问题,只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合理,林主便可以从中获得好处。生态公益林同样会有好的预期收益,有好的预期收益,这样便会有人愿意购买。对于退耕还林工程中营造的生态公益林,活立木流转似乎意义更大,这样可以使目前分户经营的小地块森林向营林大户集中,形成规模经营,便于管护,提高营林劳动生产率,还可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4.5 及时进行幼、中龄林抚育
在更新跟上采伐的同时,不能忽视对森林后备资源的培育和管理,对于已经成林的人工和天然幼龄林及过去的大龄、被压的幼中龄林应及时进行透光抚育和生长抚育,伐除林内的被压木、病腐木、枯立木、三级木及生长不良木,保留目的树种,增加其营养空间,促进其提早成林,使其更早、更快、更好、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效益。
4.6 森林培育与其它产业和工程的配合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生活的需要,土地利用也正在走向集约化、综合化。在区域、流域或景观层次上合理安排土地利用,使农、林、牧、水产各业各得其所,又和水利、交通、电力等工程协调发展,这是一门重要的学问,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地块或林分的层次上,如何使森林培育与其它各业搭配起来综合发展,正逐渐成为了一种发展方向。林农复合经营曾经是该县一些地区的传统经营方式,经过近二、三十年的发展,这种以林为主的复合经营形式更加丰富、内容更加多样化,技术上日趋成熟,效益上更为显著,是一个值得继续开拓的领域。这方面的开拓也对森林培育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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