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残疾人联合会医疗及
时间:2020-09-23 09:36:0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广州市萝岗区残疾人联合会医疗及
康复救助管理实施意见(暂行)
为减轻贫困残疾人医疗及康复难问题,加快我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根据《广东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粤残联〔2004〕3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及康复救助的范围
康复救助对象的范围为具有我区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
(二)有困难的学龄前残疾儿童;
(三)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
二、医疗及康复救助的内容
(一)白内障复明手术;
(二)低视力配置助视器;
(三)精神病康复治疗;
(四)聋儿配置助听器及进行语言训练;
(五)麻风畸残配置防护用品和辅助器具;
(六)肢体残疾人装配义肢和矫形器、矫形手术;
(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
(八)智残儿童康复训练;
(九)经核定的重大疾病。
三、医疗及康复救助的补助标准
(一)白内障复明手术,每例1500元,于定点医院进行;
(二)低视力配置助视器,一次性100-250元,每3年一次;
(三)精神病康复治疗,服药每月50元;住院治疗每人每月1600元,每年不超过3个月;
(四)聋儿听力检测和购置助听器,资助上限为2500元/例,每5年一次;
(五)麻风畸残配置防护用品和辅助器具,一次性100-500元;
(六)肢残残疾人装配义肢和矫形辅助用具装配,资助上限为:大腿假肢4800元,每5年限1次;小腿假肢1000元;肘关节以下2500元,肘关节以上5000元;矫形辅助用具500元,7岁以前每1年一次,7岁至14岁(含14岁)每2年一次,15岁(含15岁)以上每4年一次;矫形手术一次性补助1000-3000元;
(七)学龄前残疾儿童(聋儿、脑瘫、智障、孤独症)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和训练的,视其困难程度给予资助;
? (八)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救助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的残疾人特困医疗救助金。
五、申请、审批程序
? (一)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并附上医院鉴定诊断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和审核加具意见后,送街(镇)残联审批,街(镇)残联为其填写《广州市萝岗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救助申请表》,加具意见后与申请人的申请一起报区残联;
(二)申请人应携带下列资料到居(村)委会、街道(镇)申请:
1、《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 2、《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证》复印件或所属居(村)委会出具的特困证明。
3、重大疾病的,要携带区一级以上医院鉴定诊断证明(因危急住院待确诊的,携定点医院入院通知书)及住院治疗期间经费使用清单。
(三)居(村)委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核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出具证明后将申请书及各种资料的复印件交街道(镇)残联;街道(镇)根据救助申请资料进行调查复核,出具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交区残联审批;区残联在接到救助申请后,按本办法规定康复办负责调查,提出意见,一般情况下召开理事会讨论通过;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以书面答复申请人。
六、本办法
广州市萝岗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救助申请表
街道(镇) 社区(村) 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残疾
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监护人 与其
关系 身份证号 残疾类别 □肢体 □听力 □语言 □精神 □视力 □ 智力 等级 家庭经济情况 □低保 □低收入
□家庭经济困难 是否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或农村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
医保 救助项目 1、白内障手术 □ 2、助视器 □ 3、精神病 □服药
□住院 4、助听器 □ 5、麻风防护用品和辅助器具 □ 6、假肢、轿形器具和轿形手术 □大腿 □小腿 □肘以上 □肘以下 □轿形辅助器具 □轿形手术 7、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 □ 8、其它 申请救助金额 街道(镇)残联审核意见(盖章):
经办人: 审核: 年 月 日 区残疾人康复办经办人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理事会意见:
理事长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提供书面申请书并填妥表格,随同附上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低保证/低收入证复印件或居(村)委出具的特困证明,医药费交款单据、病历、诊断证明、医保或合作医疗报销凭证、一齐交街道(镇)审核;
2、本表一式二份,申请批准后区残联和街道(镇)残联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