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中三不伤害探讨
时间:2020-08-19 08:13:5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中“三不伤害”的探讨
内容摘要:人的生命对于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政治生命也只有一次,在廉政建设中我们每个人必须要约束自己,做到“三不伤害”,才能让我们的社会一片青天,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涯四季常青。就此笔者谈谈自己对“三不伤害”的肤浅认识。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三不伤害;探讨
中图分类号:D05
文献标识码:A
“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是我们每一个职工应该遵守的准则。它以简洁的语言,提示我们供电企业的职工要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关爱生命,关爱家庭,从而有效地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什么是“三不伤害”
“三不伤害”中既有安全意识,也有自我保护意识。“不伤害他人”是人的安全意识的具体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每位员工都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职责,以科学的态度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那么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是否也应具备这样的意识呢?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扩大和深化,改革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人们利益的调整,特别是国企改革的深入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社会结构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出现了许多新的利益群体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单位之间分配不均,贫富悬殊加大,经济透明度低,隐性收入比重加大,一些干部心态失衡,产生拜金主义和“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导致少数领导干部在参与社会活动中,利用手中公权支配资源的机会,不择手段捞钱,采用种种欺骗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而出了问题,自己伤害了自己,伤害了别人,被别人所伤害。
二、如何做到“三不伤害”
“钱”虽是人见人爱的东西,但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见钱眼开,必葬送自己的前程。
所以,必须做到“三不伤害”。
(一)要做到“不伤害自己”
1 必须勤于学习。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学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优良传统和廉洁自律的模范事迹,剖析典型例,汲取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确立正确的世界观;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不断提高事非判断能力、自我约束能力和经受各种考验的能力。
2 必须摆平心态、严于律己、严守规矩。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纪政纪,不贪不沾。向郑培民等优秀干部那样,在廉洁问题上,要时刻不忘“别闯红灯”的警示,任何时候都不让自己“越雷池一步”。
3 是自觉接受监督。
无规矩不成方圆,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和家庭监督。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一个人一旦身居要职,手中有了一定的权力,就有可能把握不住自己、看不到自己的问题。只有将自己置身于严格的监督之中,才能加强自我“防护”,增大安全系数,从而为自己买一份放心的“保险”。第四还要经常反思。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践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思自己的一举一动是否给群众树立了榜样,反思自己的灵魂深处是否还有见不得阳光的东西,反思自己是否尽到了一个公仆的责任,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伤害了自己,危害了家庭。
在企业的关键环节,如:招投标工作、基建工程的建设、电力营销管理、物资采购、废旧物资管理等,要严格把关,绝不能有一点私心。要保证做到讲工作不讲待遇,比奉献不比索取,要形象不要钱财的为人从政准则,兢兢业业工作,老老实实做人,清清廉廉为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时时处处“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二)“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
“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则是要求人的行为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也不要构成对自己的危害。因此,我们不但要具备不伤害他人的思想品德、优良的品质和善艇的动机,更要具备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不伤害他人”我们的领导干部中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是讲党性原则的,要办事应该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做“世路难行钱作马,愁城欲破酒为笔”行贿伤害别人。如沈阳的马向东、黑龙江的马德买官卖官,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仅伤害了他人,也伤害了自己。
“不被他人所伤害”领导干部手中都有权力,只是权大权小而已,权力越大,可以说危害越大,求你的人多了,他们难免会使出很多招数,没有一定的党性修养,就会被“糖衣炮弹”打中,其中最害人的是钱财。一双新鞋穿脏了,你会即时擦干净,走路也会非常注意、非常小心;穿的时间一长就不会顾忌那么多了,脏一点也无所谓,这是人之常情。
有的领导干部由于价值取向的偏差,心态不平。相互攀比,心存侥幸的心理,认为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在不知不觉中被他人的“糖弹”所伤害。
因此,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有天天穿新鞋的意识,做到防微杜渐,把好第一关,千万不要被他人的“糖衣炮弹”所伤害,千万别有只此一次,下不为例的想法,否则会一失足成千古恨,葬送自己的政治生命,被他人伤害,也伤害了家人。
要正确认识自己,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利,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控制自己的贪欲;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章守纪,做敢做敢为之事,不想不干不净之钱;更不要索贿受贿,搞钱权交易,要守住自己的清平,守住自己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良好的品行。
(三)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最根本的是不伤害自己,只有把好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的两道防线,树立正确的人身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做到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就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与此同时也不会被别人所伤害,自己更不会去伤害他人。
所以,我们要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素质,增强党性修养,把个人的“安全”看作是实现国家、社会和家庭整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地增强责任感,真正做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和我会安全”。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干事”,在廉政建设上做表率。
三、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是“三不伤害”的保障
确保“三不伤害”靠的是规章制度的制约,严格执行制度是“三不伤害”的保障。政治安全靠的是党纪国法,坚决贯彻执行是保障领导干部政治生命安全的前提。要用制度约束人。那么,如何充分发挥制度约束人的作用?
(一)要清理原有的制度
在制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总体规划和近期、中长期计划过程中,对已经出台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要认真梳理,对已经过时的要立即废除,对有用但有明显缺陷的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使制度具有及时性、完善性、充分性。
(二)坚持制度的效率性、有用性
多年来,党和国家建立的一系列关于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惩处的制度、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坚持抓好落实。
同时要根据各自的实际,不断进行充实和完善。通过坚持和完善已有制度,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
(三)增加补充需要的制度。消灭制度的盲角
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要通过制度建设,保证从政行为规范,经济秩序良好,发展环境宽松,社会关系协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要结合惩防体系建设,把加强廉政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用廉政建设促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和谐社会建设保证廉政建设。
我们只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及时调整和修订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保证“三不伤害”就有了坚强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