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时间:2020-08-23 09:25:2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公司关于从严治党的一系列要求,根据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站工作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主体责任的内容
某某站党支部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李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站内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党支部的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厅党组、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某某站党风廉政建设的乐竞(中国)、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列出“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定期分析某某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支持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局党委及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强党内监督,加大对违反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站内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拓宽联系群众渠道,认真落实和改进调查研究、帮扶帮带、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推动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实施“六权治本”,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完善各项管理各项制度,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建立“权力清单”,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在选人用人等重点环节,推行办事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探索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教育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的用人导向,推行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制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把干部选任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严把拟任人选廉政审查关;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健全完善选人用人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抽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防止“干部提拔后生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不适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及时调整。
.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把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作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的关键举措,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委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主动接受站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注重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强化纪检工作保障,保证纪检委员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工作经费等方面优先保障。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干部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厅党组、局党委和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采取领导上讲台与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自觉做到防微杜渐、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正能量。
.报告工作。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定期向公司党委报告工作,及时就重要问题、重大案件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
(二)站内书记的第一责任。
书记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班子成员负监督责任。
1.组织落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工作,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对纪检委员上报的立案报告及时批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管好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定期不定期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工作,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
.带好队伍。以上率下,以班子自身建设带动干部队伍建设;以健全制度纪律约束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为核心,带队伍、抓队伍、强队伍;了解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其班子及本人廉政等情况,并提出要求。对工作中存在不足的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并督促整改。
.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党组织、纪检委员和干部群众监督,带头执行“十要十不准”规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规定,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
(三)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负监督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书记为主要负责人,要在管班子、带队伍上主动承担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定期听取和研究分管部门和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推进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和支持分管部门和支部切实履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督促和指导站内细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督促和指导分管部门、站内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
.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经常对分管部门、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定期向公司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汇报我站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或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处理。
.保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教育和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厅党组“十要十不准”规定。
二、落实措施
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完善并执行好六项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研究制度。
党支部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关注和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点的研究,把握运用规律,增强工作主动性。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
根据党支部主体责任,结合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项分解到人,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纳入年度考核,并作为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廉政约谈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和掌握的情况,对其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发现领导干部有违纪苗头或班子成员不团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及时与其约谈,使其警醒并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
党支部每年初向公司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党支部年初分别向公司党委和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向公司党委报告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个人有关事项。
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制度。
结合年度干部考核的工作安排,开展党政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督促基层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制度。
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评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三、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
党支部必须高度重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深刻汲取全国、我省和交通运输系统过去的教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厅党组、局党委和公司党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坚决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公司的建设和全部工作之中。
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加快构建领导班子认真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
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主动思考、主动研究、主动作为,常研究、常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落实到位。
党支部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情况应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党支部应当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职责,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追究责任。
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顶风违纪搞“四风”,对出现腐败案件不管不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单位,都要同时追究支部的主体责任。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发现问题不报告的,要按渎职追究责任。
党支部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查处责任不落实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敢于动真碰硬,对违规违纪者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高低,决不手软,严肃处理。对领导班子违反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进行调整处理。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免职等组织处理。对请托说情,掩盖、袒护或者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要从重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