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游个人免责协议
时间:2020-09-03 08:04:5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员工出游个人安全责任免责协议书
1、外出人员应确保自身健康,身体符合出行目的地的要求,此行目的地为天津市盘山风景名胜区。身体不适者主动提出,不报病情、勉强外出,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外出人员需带适合运动的衣物、遮阳镜、伞、护肤用品、根据自身情况自己必备的药品等;装备不符合运动要求,造成的损伤等由个人负责;
3、一切行动听指挥,参加出游的员工必须听从队长、副队长的安排;出行为参与人员自有车辆或其他同事出借车辆,驾驶员应有2年以上驾驶经验和高速行车经验,不饮酒驾驶。出行加油、门票、餐饮、住宿由副队长收集,执行AA制度,多退少补;
4、遵守活动和作息时间要求,按时休息,确保第二天有充沛精力继续活动。往返统一集合乘车,不得私自外出;
5、上下车有序,在车上时,不得把头和手臂放到车窗以外,下车后不得乱跑; 活动过程中听从指挥,不要单独行动,遇到问题可与队长联系,请不要擅自作决定;
6、离开集体时,应约定返回集合地点和返回时间,集合时互相查看人数,互帮互助,友爱和谐,发现谁没归队时应马上告知队长;
7、在海边沙滩游戏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在爬山时要走正规山路,不能走野路或站在危险的悬崖边拍照等,遇到危险时及时向队长报告;
8、带身份证,一定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钱和相机等贵重物品;
9、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10、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11、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
12、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3、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14、本次活动时间:2018年4月 13 日下班后—15日 (星期日结束);
15、本协议自参加者从出发时起生效,活动结束回到家中作废。在签名表里签上名字,签名本人即作为当事人,从活动起至期间遵守本协议;
16、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有关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公司及组织者其它任何人无关。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表:
签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