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正式版)
时间:2021-03-18 07:44:0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经营早教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注册成立的为投资主体,共同投资发展儿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甲方任公司监事、乙方为法定代表人,丙方任早教中心主任。首个项目为(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项目发展规划
项目的发展方向是,
第三条合作出资比例及分工
1.第二阶段(201
2.12~201
3.6双中心运作):第二中心选址市中心区域,计划投入建设资金270万元,与第一中心合并管理经营,两家中心预计投资总额约500万元。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人民币225万元,
占出资总额的45%;乙方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0%;丙方出资人民币7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5%;若丙方不愿追加投资,将由甲乙双方商定新的投资方式。总投资超过预计500万元的,各方投资人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此阶段投资中的其它事项与主协议相同。
2.第三阶段:(201
3.3~2015.3创立自有品牌):在总结之前两家中心经营的基础上,启动自有品牌的发展。由集团主导引入国际品牌,在原有团队基础上进行重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品牌运作。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中,甲方占股应不少于51%,乙方占股应不少于20%,其余29%股份分配及投资规划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第三阶段投资的其它相关事项,均不参照主协议约定,由甲乙双方另行规划。
第二条合作出资比例
1.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人民币86.2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7.5%;乙方出资人民币86.2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7.5%,丙方出资人民币57.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5%;
2.总投资超过预计230万元的,甲乙丙三方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
3.甲乙丙三方应按项目进度、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确保项目实施。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将资金交由专人管理或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各方资金注入时间详见附件二《项目资金安排时间表》。
第三条事务执行及分工